(二)無為
“無為”一點也是《老子》書中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無名”就自然界說,“無為”則兼就人事界說,《老子》書中講“無為”的地方很多。如雲:
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
為無為,則無不治。(《三章》)
愛民治國,能無為乎?……為而不恃……是謂玄德。(《十章》)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三十八章》)
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四十三章》)
不為而成。(《四十章》)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五十七章》)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六十三章》)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六十四章》)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七十五章》)
《老子》這部書,幾乎全部都是發揮“無為”的道理的。什麼是“無為”,因為自然界的法則都是布置好了的,不需人加以作為,也無法加以作為,如果勉強加以作為,就會變成假的,就會拿主觀的東西,當作客觀的東西。道是客觀的存在物,法則是客觀的存在物,所以說是“無為”。人事界正複如此。人事界的法則也是布置好了的,無需加以更動,如果加以更動,就會引起許多機巧變詐,而為擾攘紛亂的張本。人事界主要的是講“愛民治國”,是講“取天下”。能夠無所事事地取天下,在《老子》是認為最好的政治現象。所以說:“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又說:“以無事取天下。”又說:“我無事而民自富。”這都是從《論語》上“無為而治”一語引申而來。
“無為”是無所作為,然而不是不作為,乃是“作焉而不辭”,“為而不恃”。李翱在《複性書下》發揮一段“無為”的意思。他說:
晝而作,夕而休者,凡人也。作乎作者,與萬物皆作;休乎休者,與萬物皆休。吾則不類於凡人,晝無所作,夕無所休。作非吾作也,作有物;休非吾休也,休有物。作耶休耶,二者離而不存。予之所存者,終不亡且離也。
《老子》說了一句“萬物作焉而不辭”的話,陸農師便這樣注著:“萬物之息,與之入而不逆;萬物之作,與之出而不辭。”這就是“作乎作者,與萬物皆作;休乎休者,與萬物皆休”之意。“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所以“晝無所作,夕無所休。作非吾作也,作有物;休非吾休也,休有物”。一任自然,無為而無不為。不過“作”與“休”二者離而不存,所以《老子》說:“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如果以“無名之樸”鎮之,那就“化而欲作”,其作也不作,其休也不休,自然“終不亡且離”了。人與萬物為一體,自然休作與共,又哪會“亡且離”呢?這是李翱對《老子》“無為主義”的發揮。然則《老子》所謂“無為”,並不是不作為,乃是順任萬物的自然法則去作為,不加一點人為的意見。因此《老子》處處著重“不言之教”。
什麼是“不言之教”?謂不參以人為的意見或主張,或雖參以人為的意見或主張,而不以美惡、善不善相號召,使民相忘於美惡、善不善之間,如魚在水而忘水。魚在水忘水,便像無水,民在治忘治,便像無治。故曰“無為之事”。《老子》書中對這點是發揮得異常多的。《老子》說:
希言自然。(《二十三章》)
“希言”即“無言之教”,“希言”就可達到“自然”的境地。孔子說“子欲無言”,這便是“希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這便是“自然”。可見《老子》的重要觀念,都從《論語》而來。《老子》既從正麵說明“不言”之益,如雲“天之道……不言而善應”,“大巧若拙,大辯若訥”;又從反麵說明“多言”之害,如雲“多言數窮”,“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我們可以看到《老子》對於“言”與“行”都作否定的說明,貫徹它的“無為主義”的主張。
《老子》由“無為”又講到“無知”。因為知識是一切造作的源泉,也是一切虛偽欺詐的源泉,所以極力說明知識之害。它提出一個口號,是:
絕學無憂。(《二十章》)
本來一個人沒有知識,確實可以減去許多無謂的煩惱,正是所謂“知識為憂患之媒”。一個人如果像小孩那樣,過渾渾噩噩的生活,既可以減少苦惱,又可以保持天真,這不是很值得讚賞的嗎?無怪《老子》要提出“絕學無憂”這個口號。因為這樣,所以《老子》極力讚美“無知”的好處,闡述“智多”的害處,譬如說:
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二十章》)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三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十二章》)
明白四達,能無知乎?(《十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六十五章》)
智慧出,有大偽。(《十八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十九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七十一章》)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八十一章》)
從這些文句裏麵,可以看到不尊重“無知”的三層害處:一、在個人有“目盲耳聾”的危險;二、在國家有“賊國”的危險;三、在知識本身,有“不博”且“病”的危險。如果在個人修養上,隻“為腹不為目”;在國家治安上,隻用“愚之”的方法;在知識修養上,隻抱著“知不知”的態度,那就一切危險都沒有了。《老子》處處讚美“無知”,但“無知”的思想,也見於《論語》。孔子說:“吾有知乎哉?無知也。”這不是“知不知”的根據嗎?我所以說《老子》一書,受《論語》啟發的地方是很多的。
小孩子之所以可貴,就在他能夠保持著原來的“無知”的態度,因此《老子》特別尊重小孩子的地位。譬如說“常德不離,複歸於嬰兒”;“專氣致柔,能嬰兒乎”;“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聖人皆孩之”;“含德之厚,比於赤子”。這是何等尊重小孩子的思想。小孩子沒有受到知識的渲染,所以能夠保持天真,如果知識漸漸地啟發了,那作偽的本領也就漸漸地大了,又有什麼值得我們去尊重呢?
人們在未受知識渲染的時候,常能保持著一種樸素的麵目,這種樸素的麵目,在《老子》看來,是很可貴的。《老子》的自然主義,就以這樸素一點為其核心。如雲:“道常無名,樸。”“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可見“無名之樸”,便是“道”的本質的要素。此外發揮“樸素”的地方還很多。如雲:“見素抱樸。”“敦兮其若樸”,“為天下穀,常德乃足,複歸於樸。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我無欲而民自樸”。這些都是他的“無為主義”的說明。
(三)無為而無不為
《老子》一書,都是發揮“無為而無不為”的思想的,這句話頗難解釋,但在《老子》書中,卻是很重要的。《老子》處處發揮“無為”的精神,卻亦可說處處發揮“無不為”的精神,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這便是“無為而無不為”的注解。“天何言哉”,是“無為”,“四時行焉,百物生焉”,便是“無不為”。《老子》以為自然界的法則,已經完全具備,沒有一種事物不受它的支配。人也是自然界之一物,當然也逃不了這自然法則的支配。“道”便是自然法則本身,它是“無為”的,因為它是老早具備了的;但又是“無不為”的,因為一切事物乃至一切人類行為都須受它的支配。所以《老子》說: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三十七章》)
這樣說來,人類的一切努力,根本用不著了嗎?主觀的力量,根本不足以變更客觀的法則嗎?在《老子》看來,人類的一切努力,是用得著的。人類應當努力學問,使學問增加,學問增加了,便會明了自然界一切事物發展的法則;學問愈增加,便會對於自然界的法則愈明了,愈覺得自然界的法則不過是那麼一回事,不過是原來布置好了的客觀的存在物。所以《老子》的“無為”,不是要我們不去努力而是要我們去努力,愈努力,便對自然界法則的認識愈真切。可是主觀的力量,隻能達到認識客觀的法則而止,要想變更客觀的法則,卻是不可能的。主觀的力量,一天天地增加,便會覺得客觀的法則一天天地減少。因為客觀事物是各各以大於己的法則為法則,而自己也各自有其法則,知道了這一點,久而久之,便會覺得沒有什麼客觀法則支配著似的,實際上卻是無一處沒有法則。所以《老子》說: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四十八章》)
嚴幾道對“日益”“日損”作這樣的說明,他以為“日益者內籀之事也;日損者外籀之事也;其日益也,所以為其日損也”。這種說明,與我上麵的解釋,正有互相發明之處。《老子》的思想都是根據“無為而無不為”觀點去說明的。所以表麵上像消極,實際上卻都是積極的。譬如說:
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六十六章》)
這類的思想在《老子》書中是表現得很充分的,這是道家用自然法支配人為法的地方。關於這點,下麵尚當論及。
總之,論“無名”,論“無為”,論“無為而無不為”,都是《老子》一書的特色。與《莊子》相比較,可以看到後者不如前者體係的周密。《莊子》謂:“物謂之而然。”意思是說物由“稱謂”而起,即物由“名”而起,“無名”便無物了,“無名”便達到“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之“未始有物”的境地了。然則“無名”的思想在《莊子》書中已有其端,不過到《老子》始盡力發揮,完成一種無名主義的主張。其次論“無為”,《莊子》書中已有“無為無形”之語,但將“無為”形成獨有的主張,尤其是形成一種政治的思想,這又是《老子》書中的特色。至於論“無為而無不為”,《老子》書中雖力言之,《莊子》卻根本不曾有這種思想。由以上三點,可證《老子》書出《莊子》後,因為思想的體係,總是後者比前者完備周密,這證之西洋哲學,也往往如此。
三、道家的辯證法
辯證法的思想是在任何思想裏麵都潛伏著的,因為客觀的世界,原就是辯證法的發展。當然,反映到思想界也就多少含有辯證法的要素,儒家的思想也多少含有辯證法的要素,這在第一講中已有論及。至於道家的思想,那是在中國哲學中所含辯證法的要素最多的。《莊子·齊物論》中所包含辯證法的思想便特別豐富,至於《老子》一書,可以說整部著作都是用辯證的方法寫成的。現在分作幾點來說明:
(一)道是動的不是靜的
《莊子》書中有這麼一句精警的話:
道行之而成。(《齊物論》)
這便是說從“行之”之中見道。這已經把“道是動的,不是靜的”一點說明了。在《莊子·秋水》篇中有一段話,也是說明變動的道理的。便是:
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
後來到了《老子》一部書裏麵,更用力發揮這層意思,譬如說: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三十四章》)
這就是說“道”是動的,是無所不適的。左右上下,都是“道”在那裏流動轉變,正猶如水一般。希臘哲學開祖泰勒士(Thales)喜歡拿水說明宇宙間流動轉變的現象,和《老子》的用意正相類。《老子》認“道”是整一的,又是永遠發展的,所以鄭重地說: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二十五章》)
所謂“獨立不改”,是說明“道”的整一性;所謂“周行而不殆”是說明“道”是動的、變的、轉化的;不是靜的、陳死的。惟其“周行不殆”,所以成其為“大”。“大”便由於它是流動轉變的,所以又叫“逝”。並不是一時的流動轉變,而是永遠的流動轉變,所以又叫“遠”。但何以會永遠地流動轉變呢?這就是“反”的作用。關於“反”的道理,下段說明。《老子》說明自然界,用“反”作最後的總結,所以說: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二十五章》)
《莊子》書中除“道行之而成”一語,說明“道”是動的之外,還有一語也隱示道動之意,便是所謂“道未始有封”。又《莊子》也隱約以水喻“道”,便是所謂“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可是說來都不見真切,不如《老子》書中所主張之顯明。可見《老子》一書是出於《莊子》之後的。
(二)動由於反
道既是動的,但為什麼會動呢?這便是“反”的作用。《老子》有兩句最重要的話,說道: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
“反”,即是矛盾,即是否定。《老子》認自然界都是流動轉變的,其所以流動轉變,即由於矛盾,由於否定,否定複生否定,成為永遠的否定,就成為“無”。《老子》說明自然界,歸結到最後的“反”,也許便是這個意思。
《老子》的整個哲學體係,都在發揮“反”與“弱”的道理。換句話說,都在發揮否定方麵的道理。像他所說的“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榮,守其辱”。這些話,都是著重“反”與“弱”的方麵。《老子》根本認定宇宙是相對的,所以處處都從相對的道理立論。譬如說: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二章》)
這是很明顯的例子。此外如強弱、得失、曲全、枉直、窪盈、敝新、多少、重輕、靜躁、壯老、張歙、廢興、與奪、貴賤、損益、堅柔、成缺、生死、禍福、大細、有餘不足之類,舉不勝舉,幾乎沒有一處不是講的相對的道理。它從相對、對立的道理說明自然界,但它所特別看重的卻是“反”與“弱”。因為“反”是推動“道”的,“弱”是運用“道”的,都是說明否定的作用的。剛才說過:永遠的否定,便成為“無”,便是說自然界的本身,即是永遠的否定。《老子》的“無”,有廣狹二義:廣義的“無”,便是永遠的否定;狹義的“無”,便是否定的作用,便是負的方麵的作用。譬如說: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十一章》)
照上麵所述的幾點看來,如果沒有“無”,沒有否定作用,便一切的一切都不能表示作用了。
從費希特到黑格爾都用正反合的方式說明辯證法。道家的辯證法也取著同樣的方式,不過內容有不同。這是因為辯證法本身必然地要依照這方式而推演的。《老子》說: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四十二章》)
“道”本身為本質的同一性,揚棄一切有和無的規定,消失一切即自和對自的關係,僅為絕對的否定性之自己關係之同一,是為“道生一”。但所謂同一性,即伏著絕對的不等性,正是《莊子》所謂“齊物者齊其不齊”之意。在同一性之中,潛伏著一切差異、對立和矛盾,是故為“一生二”,矛盾為一切運動的主因,有矛盾(正、反)就有矛盾的統一(合),是故為“二生三”。一度統一,便發生一度的突變,萬物便從這裏麵發生,是故為“三生萬物”。萬物的發生,都經過矛盾而達於統一,是謂“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可見《老子》的宇宙觀是包含著辯證法的原理的。
像這樣豐富的辯證法的思想,決不能產生於《莊子》以前,更不能產生於《論語》以前。《莊子·齊物論》有一段很重要的議論。也是用辯證法說明萬物之發生的,不過沒有《老子》說得那樣顯明切實。文曰:
今且有言於此,不知其與是類乎,其與是不類乎?類與不類,相與為類,則與彼無以異矣。……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
《老子》借“名”與“無名”說明“道”,《莊子》便借“言”與“不言”說明“道”,其用意是相同的。關於這點,下段詳說。所謂“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便是說空間時間都是相對的。大小是說空間,長短是說時間。大之外有更大的,小之內有更小的,長與更長的比較,則長反覺短;短與更短的比較,則短反覺長。如果用絕對的眼光去看世間,便“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了。沒有什麼長短大小之分了。不過《莊子》討論宇宙發生的問題,總是著眼在概念,著眼在名言,不像《老子》由自然界歸結到人事界。《莊子》所謂“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是說明宇宙的同一性;“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是說明宇宙的差異性。前者是《老子》“獨立不改”的張本,後者是《老子》“周行不殆”的張本。《莊子》以為世間一切的差異、對立和矛盾,都起於言說,所謂“一與言為二”。既有了差異、對立和矛盾,便會隨著宇宙本身的發展而發展,差異的得了融合,對立的得了調解,矛盾的得了統一,是謂“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繼續發展,無有止極。不過莊、老的思想,都是排遣名言的。《莊子》說:“無適焉,因是已。”意思是說宇宙盡可依自然法流行,不用人間的名言去推動,所以主張“無適”而“因是”。《老子》說:“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意思是說“名”雖是不得已而使用的,但也不可以聽其流衍,致發生許多是非紛擾,所以主張“知止”。這樣看來,莊、老的辯證法,都是著重在遣“名”遣“言”。我們可以知道他們的辯證法,完全是概念的。不過《莊子》所發表的辯證法,更完全是概念的。這也許是因莊子正當名家詭辯極盛之時,莊子本人又與許多的名家相往來,故不覺完全走於概念一途。若《老子》的辯證法便豐富多了,表現法也不同了。還有,《老子》能見到道之動由於“反”,《莊子》隻能見到道之動由於“言”,即由於分別,分別僅是“反”中之一含義。這些地方也足證《老子》後出於《莊子》。
(三)兩行之道
《老子》開口便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名”即是“言”,有“言”就有“名”。可見《莊》《老》的看法是一致的,而《老子》以“常道”“常名”作全書的骨幹,這樣有組織的表現法,決不能出現於《莊子》以前,則“道”與“名”並舉,顯見其依據《莊子》“道”與“言”並舉的思想路徑。“言”是相對的,“名”也是相對的。莊子說齊物,物如何能齊呢?隻有一個方法,便是排遣名言區別,便是“不言則齊”。《寓言》篇說:“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要齊隻好不言,隻好不開口,一開口就是相對的,就是不齊。莊子以為“言”是表示意見的,說明事物的,結果不過是一種意見而已,所以說“言者有言”;卻不能表明事物的真相,所以說“夫言非吹”。“吹”是表示萬物自然之聲的,萬物自然之聲,自生自滅,不像“言”充滿著個人主觀的意見。所以說:“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吹”可以喻“道”,“道”不是由“言”可以左右的,這即是說“道”不是由主觀的意見可以左右的。“言”隻管有“言”,而“道”仍還是“道”。所以莊子提出這樣一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