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講 道家的宇宙觀(3 / 3)

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今我則已有謂矣,而未知吾所謂之果有謂乎,其果無謂乎?(《齊物論》)

意思就是說,可言說性非“有”,離言說性非“無”。“道”還是那麼樣,不因“言”多而“道”增,亦不因“言”少而“道”損。《莊子》主張“道”在不言,《老子》便主張“道”常無名。關於“道”與“言”的關係,莊子發揮得很多。譬如說:

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齊物論》)

這段話是說什麼地方都有“道”,什麼言論都可以成立。淺見之人在小成處見“道”,在榮華處見“言”,好像拿住一點道理,便當作全部真理看,大發其議論,弄得全世界成為是非黑白之林。其實“道”並不給我們一口說盡,它還是另有它的所在。我們所把握的、所論證的,隻不過代表“道”的一小部分而已。真理的本身並不全部跑進人類的頭腦,僅隻部分地躍入,因為這緣故,概念或知識永遠不能全然與現實相吻合,總不過是現實的一小片。每一個思想,必須認識出思想都是現實和真理的一部分,然後能區別思想的真偽。真偽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因為真偽總包含在自然界之中,包含在整一的自然界之中。

莊子所謂“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這即是《老子》“常道”“常名”之所本。莊子所謂“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和所謂“不道之道”,“不言之辯”,這即是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所本。“道”是無所不在的,上麵已有提到,無所不在的“道”,便是“常道”。“言”是表示意見的,發表思想的,但思想總不過是現實的一小片,總包含在自然界之中。這樣,便任何名言皆可存,這便是“常名”。如果“道”隱而有真偽,則為可道之道,非“不道之道”;“言”隱而有是非,則為可名之名,非“不言之辯”。在這點也可以看到《老子》和《莊子》的關係。

莊子更進一步說道:“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因為“道”本沒有封界,言語也沒有一定,用沒有一定的言語,說明沒有封界的“道”,當然愈說明便愈招紛糾。因為你有一種說明,便有你的一種是非;我有一種說明,便有我的一種是非;是非愈多,“道”反因而愈晦。所以莊子說:“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不過“道”與“言”雖有不同,我們雖然著重遣“名”遣“言”,以顯出“道”的真相,但名相和言語究竟不能不使用。我們仍然要把我們的工具弄正確些,把我們的名相和言語弄正確些,是這樣才能把“道”的真相部分地表現出來,才有比較正確的是非。不過立刻要知道,這所謂正確的是非,畢竟不過是名言區別,在“道”的全體說來,名言又不成立了。這便叫做“以名遣名”,“以言遣言”。這便是兩行之道,譬如刷子和粉筆,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當我們說刷子或粉筆的時候,刷子是刷子,粉筆是粉筆,不可以含混的。但立刻要知道刷子或粉筆,畢竟不過是名相的不同,實際上它們是一體的,都屬於同一的自然界。是這樣,刷子或粉筆的名稱又不能成立了。一麵肯定世間一切的名相,一麵又否定世間一切的名相,這便是兩行之道。所以莊子說:

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齊物論》)

是非在人事界是分別得很清楚的,若在自然界便無所謂是非了,是非便共同休息於自然平均的境界了。正如狄慈根(Dietzgen)所說的:“貓與豹雖是貓的不同的物種,但同屬於貓類。所以真的和偽的思想,雖有許多差異,而是屬於同一類的。因為真理是非常偉大的,萬物都被包括在裏麵。”

如果不明兩行之道,勢必造成許多無謂的爭執,不爭其所當爭,而爭其所不必爭。例如:

狙公賦芋,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齊物論》)

這是何等可笑的事情啊!這隻有認識出宇宙的二重性的人,知道世界的單元的性質是有限同時又是無限,是特殊同時又是普遍的人,才根本明了世間一切的是非可否,都不過是假立的區別,或暫定的名稱,在一定有限的範圍內,是不得不如此的。若在整個的自然界裏麵,便這些計較,根本用不著了。所以能夠透徹兩行之道的人,便明白莊子所說的下麵的一段道理:

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齊物論》)

莊子的意思,以為自然界是無所不包的,真偽是非,都包括在裏麵。一切都是真理之一部,錯誤也是真理之一部。所以說:“儒、墨之辨,吾所不能同也;各冥其分,吾所不能異也。”我們對於是非真偽要想弄個永久的排遣辦法,隻有任其自然。所以莊子有這樣的結論:

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齊物論》)

“以明”便是聽其自明的意思,莊子重“以明”,《老子》重“襲明”,是同一的看法。莊子除“以明”之外還提出一個“因是”。如上麵所說的“無適焉,因是已”。又如所謂“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亦因是也”。這些都是莊子不可知論之最赤裸的表白。

關於兩行之道,到了《老子》書裏麵,就這樣地表現出來:

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一章》)

“無”是“無名”,“有”是“有名”。“無”就本體說,“有”就現象說;“無”就一說,“有”就多說;“無”就虛說,“有”就實說;“無”就同說,“有”就異說;“無”就暗說,“有”就明說。世間一切道理,總不外有無二麵。換句話說,總不外有名無名二麵。由有名可以表明一種要求,由無名可以顯出一種妙用。《易經》說:“妙萬物而為言。”“妙”即“妙萬物”之妙,謂貫通天地萬物的妙用。“徼”含“份徼”“際限”“界別”之意。謂萬物的際限或界別。就個人言,眼有眼的際限,眼隻能視,而不能聽;耳有耳的際限,耳隻能聽,而不能視。推而至於百骸九竅六藏,莫不皆然。各有各的際限,不能相亂。這便是有名之徼。可是在這時,如果遇著一個敵人加以某種危害之際,眼所見的,耳所聞的,乃至百骸九竅六藏所起的動作,都趨於同一的目的——抗拒敵人,這是什麼東西在主宰呢?這便是無名之妙。又就宇宙言:天地萬物有天地萬物的際限,水流濕,火就燥,水火不能相亂;四時運用有四時的際限,冬不能行夏令,秋不能行春令。這便是有名之徼。可是天地萬物的發生與四時的推移,都能消息盈虛,達到參天地、讚化育的目的,這是什麼東西在主宰呢?這便是無名之妙。有名之徼,重分析,為科學之事;無名之妙,重綜合,為玄學之事。有名之徼,肯定世間一切的名相;無名之妙,否定世間一切的名相。有名之徼,發生區別,遂有物;無名之妙,本無區別,遂有道。有名就“學”言,無名就“道”言。可是有名無名,表雖是二,而裏實是一。無中含有“有”的要求,有中含有“無”的妙用。所以說:“此兩者同,出而異名。”這便是《老子》書中所表現的兩行之道。這樣看來,《老子》的說明比《莊子》又充分多了。

(四)莊子所見的主觀和客觀

關於主觀和客觀,莊子的見解,有許多和費爾巴哈(Feuerbach)相類似的地方,便是認為主觀和客觀是統一的。費爾巴哈以為“我”的身上含有“我”與“你”兩個成分,所以主觀和客觀,便統一於我的身上。莊子也以為“我”身上含有主觀和客觀兩成分,不過他所討論的對象不僅限於人類,他是抱萬物一體的思想的,他是認“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齊物論》末段有這樣一段記載:

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誌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胡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這段事實不管是不是真的,不管是不是後人加入的材料,可是莊子是抱著“物化”的思想的。莊子對人與物是同一的看法。明白了這點,就好討論主觀和客觀的問題。莊子說:

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齊物論》)

這是說沒有一件事物不是客觀,也沒有一件事物不是主觀。主觀客觀是對待的,說到主觀就有客觀,說到客觀就有主觀。也可以說客觀出於主觀,主觀是由於客觀。不過單講客觀是不大顯明的,由主觀進窺客觀,是十分清楚的。但這裏麵有一層重要的道理,便是主觀和客觀是統一的。所以莊子繼續地說道:

彼是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齊物論》)

這就是說主觀客觀是統一的,主觀客觀統一於個體。說到方生就含著方死,說到方死就含著方生;說到方可就含著方不可,說到方不可就含著方可;說到因是就含著因非,說到因非就含著因是。我的主觀上覺得我是對的,而在我的客觀上,就反映著一個不對的。在對待的地方就是統一的地方。因此莊子說道: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曰:莫若以明。

這就很顯明地說,主觀也即是客觀,客觀也即是主觀。客觀也有一個是非,主觀也有一個是非。既主觀客觀是統一的,既主觀客觀都屬於整一的自然界,那又有什麼主客之分呢?既無主客之分,那又有什麼對待呢?沒有對待,便是一切認識的總樞紐,便是“道樞”。在這“道樞”裏麵,有無窮的是非,有無窮的真偽。說不勝說,莫若聽其自明。莊子由相對論走入不可知論,現在推論到這裏,又由不可知論走入懷疑論、詭辯論了。看下麵一段話自知:

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暗,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謂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忘年忘義,振於無竟,故寓諸無竟。(《齊物論》)

這段議論和古希臘哲學家高爾吉亞(Gorgias)的思想,又有什麼不同呢?莊子的思想推衍到極端,完全是破壞的,消極的,故為《老子》所不取。這一點又是《莊子》書與《老子》書的不同點。

以上說明了道家的自然主義和辯證法。我們可以看到莊、老有一種顯著的共同的特征,便是“保真”。《莊子》的“真君”、“真宰”,《老子》的“無名之樸”,都是他們的宇宙觀的神髓。他們想“以言遣言”,“以名遣名”,其目的都在於“保真”。毋怪《莊子·天下》篇稱關尹、老聃之流為“博大真人”。(《老子》一書,當然是關尹、老聃之流的私淑者的作品。)還有一點,也是莊、老共同的特征,便是“全生”。《莊子》的《養生主》一文,便完全是發揮“全生”的道理。所謂“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所謂“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是關於“全生”最精辟的議論。《老子》則極力闡明“長生久視”之道。譬如說:“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又如說:“善攝生者,陸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無死地。”這些都是發揮“全生”的道理的。這樣看來,莊、老的思想,一麵著重“全生”,一麵又著重“保真”。而“全生保真”,固原來是楊子的思想,可知莊、老是承楊子的思想一脈而來。又楊子“不以物累形”一點,也成為莊、老思想的主營。莊、老都是站在“無物”的立場,以說明他們的本體論的。《莊子》的“齊物”“物化”,與夫所謂“審平無瑕而不與物遷”,“勝物而不傷”;《老子》的“無欲”“知止”,與夫所謂“去甚”“去奢”“去泰”,“禍莫大於不知足”,都是發揮“不以物累形”的思想。可見楊子的學說也成為道家哲學的淵源。

四、道家思想的社會背景及略評

本講中的道家思想,乃以楊子、莊子及《老子》書為代表。楊子的產生年代及其事跡,頗難考定。根據《淮南子·論訓》裏“兼愛、尚賢、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而楊子非之”一段話,可證楊子在墨子之後,並且去莊子不遠。莊子是戰國時人,《老子》書是戰國末年的作品,這樣看來,關於道家思想的社會背景,便不難說明了。在封建製度日形動搖的時候,便有從農奴製掙紮出來的小農,而道家思想便是小農的社會生活的反映。在戰國的時候,商業資本得了高度的發展,於是從前為自足自給的生產,現在卻變為為市場的生產了。從前為社會製度所限製不能自由出賣自己的土地,現在卻可以破除種種限製而得自由出賣了。可是封建製度動搖的結果,不僅不能使小農解除痛苦,反因土地的兼並,生產的集中,以及各種的自由競爭,而使他們的痛苦加甚。在這種情形之下,反映到他們的思想,是不甘保守,也不敢進取。換句話說,對於封建製度的束縛,他們是想打破的,而對於新興的社會潮流,卻又不能接受。結果隻有對自然的原始社會生活的憧憬和思慕。這正是小農社會心理之寫真。道家思想正適合這種心理。我們從《老子》書中對儒家的仁義說、墨家的尚賢說之排斥,可以知道它不滿意於封建製度;我們從《老子》書中對五色、五音、五味等等之排斥,對什伯之器與舟輿、甲兵等等之排斥,可以知道它亦不滿意於新興的社會潮流。我們從《老子》書中提倡“小國寡民”,提倡“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提倡“為腹不為目”,可以知道它對原始社會生活之憧憬與思慕。這樣看來,道家思想的產生,正有它的最顯明的社會背景的。

商業資本的發展,遂使人們的欲望隨而增高,因之社會上一切的惡德,如虛偽、欺詐、攘奪、盜竊等等,亦隨而愈演愈烈。道家最有力的代表思想——《老子》,便是反對這一切的惡德最力的;因為反對這一切的惡德,遂反對這一切惡德所以產生的根源——文明。所以《老子》說: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十八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十九章》)

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七章》)

隨著商業資本的發展,而剝削的形式更加複雜,而原來的封建形式的剝削卻並不曾減少,因此道家對舊文化——封建主義的文化、新文化——商業資本主義的文化,一概加以排斥,而主張“回到自然”。這是道家無名主義、無為主義之所由發生。

在封建統治日趨動搖,商業資本日形發展的瞬間,階級鬥爭的現象,遂不免陷於極複雜極尖銳的程度。在鄉村為農民對地主的鬥爭,在城市則為市民或商人對封建統治階級的鬥爭。《太史公自序》上說:“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者五十有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可想見當時鬥爭的激烈。下至戰國,其鬥爭的激烈,更有加無已。於是反映到哲學思想中,遂主張流動轉變,主張對立與融合,而有各種辯證法思想之產生。譬如《老子》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這些都是運用辯證法去觀察自然和社會的。這樣看來,道家的自然主義和辯證法正反映著當時的社會現象。

以下讓我們對道家的宇宙觀作一個簡括的批評。

道家的自然主義和西洋古代的自然主義不同,因為西洋古代的自然主義是物活論的。又和盧梭(Rousseau)一流的自然主義不同,因為盧梭的自然主義是注重心理上、生理上的自然發展的。又和西洋19世紀下半期的自然主義不同,因為西洋19世紀的自然主義是以自然科學為基礎的。若道家的自然主義,乃是講的原始的自然狀態,所謂“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說: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複。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複命。(《十六章》)

所謂“觀複”,所謂“歸其根”,所謂“複命”,都是回到原始的自然狀態之意。道家不講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乃是講的信任自然,服從自然。這種自然主義的思想,正是小農社會生活的反映。小農社會的農民沒有組織能力,沒有戰鬥能力,於是反映到他們的思想中成為無為主義、不爭主義,於是反映到他們對一切文明文化的排斥。

道家所謂“道”,所謂“無”,究竟是物質的呢,還是精神的呢?照前麵的解釋,它本是一個混沌的狀態。莊、老自身已經聲明這種狀態是“未始有物”,是“無物之象”,當然不是物質的了。但是不是精神的呢?據莊、老的聲明,它是“先天地而生”的,它是“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的,它是“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的,然則這個“道”是不能刺激我們的感官而引起某種感覺的。不能刺激我們的感官的“道”,就成為“不可知”的“道”,這就走到觀念論的營壘去了。

“道”不依存於物質,而物質卻反依存於“道”,依存於“無”,是則“道”與“無”就不得不成為精神的了。我以為這種推論,可決定道家思想所取的途徑,可確定我們對道家研究的指針。

道家的辯證法是有可以相當注意的地方,因為它知道用辯證法觀察自然界,觀察人類社會,並觀察人類的思維。它知道把宇宙觀、認識論和辯證法看作一件東西,這是道家哲學強過其他各派哲學之處。不過它不知道從實踐去充實它的辯證法,以致它的思想僅餘一個空殼,以致走上論理的遊戲、玄學的捉弄一途,而成為一種觀念論的辯證法。這是表示它的最大缺點的地方。

道家的認識論,也有一種光輝的貢獻,因為它能見到主觀與客觀的統一這層道理。不過它隻能見到靜的統一,不能見到動的統一。它隻知客觀出於主觀,主觀由於客觀,卻沒有說明是主觀同時就是客觀,它認概念、思想不能全然與現實相吻合,否定絕對真理有認識的可能,因此走入相對論,不知絕對真理是可以認識的東西,不過因曆史條件的限製而不能不有所期待。它更不知相對性中含有絕對性,絕對真理即為相對真理的總和所組成。又他們好持不可知論的論調,《莊子》所謂“以明”、“因是”,《老子》所謂“襲明”,都是不可知論的思想的暴露。《莊子》裏麵這樣的議論更多,於是由不可知論走入懷疑論、詭辯論,這些地方,都充分表現出他們的弱點。

道家哲學盡管有他們獨具的優點,可是所給予中國人的影響卻是極壞極壞的,不奮鬥——無為、無事,不進取——知足、知止,不抵抗——不爭,乃至一切言論行事,完全走入消極頹廢一途,都是道家哲學之賜。在競爭激烈的現代,這種哲學是不能不加以揚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