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級鬥爭的擴大化。馬克思主義對階級和階級鬥爭有明確的界定。列寧曾經指出:“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曆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係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同生產資料的關係(這種關係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歸自己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於他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由“占有”勞動而衍生的被剝削階級與剝削階級之間必然存在的對抗和衝突就是階級鬥爭。
上述思想表明,階級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曆史階段相聯係,階級是一個曆史範疇,有它的產生、發展和消滅的曆史過程。毛澤東在民主革命時期,依據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概念和階級觀點,對中國社會各界特別是農村階級作出科學分析,成為中國共產黨製定土地改革路線和成功完成土地改革任務的依據。在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我國進入社會主義社會以後,作為剝削階級的階級基本上已不複存在,階級鬥爭不再是社會主要矛盾,大規模的疾風驟雨式的階級鬥爭基本結束,作為特殊形式的階級鬥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並且在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激化。這應該是我們得出的正確結論。但是,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黨的八屆三中全會肯定了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對我國政治形勢不恰當的估計和關於政治戰線上、思想戰線上進行社會主義革命的意見。這就完全改變了黨的八大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正確論斷。1962年9月,毛澤東在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把黨內一些認識上的分歧,把一些實際上比較符合客觀情況而同他有分歧的意見,當成修正主義的“黑暗風”“單幹風”“翻案風”。他強調了階級鬥爭和資本主義複辟的危險性。他還進一步斷言以階級鬥爭為主要矛盾的過渡時期應該延伸到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到來以前。這個論斷後來被稱作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實踐”,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發展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第二,對發展生產力重視不夠。對於發展中國的生產力和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毛澤東本來也是極為關注,但不幸的是,自1959年以後,特別是1962年八屆十中全會以後,毛澤東逐漸把注意力集中到階級鬥爭方麵,對發展生產力重視不夠。江青反革命集團更是變本加厲,把發展生產力同所謂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絕對對立起來,大批“唯生產力論”,結果造成了近20年裏生產力基本停滯的狀態。後來在總結這個方麵的教訓時,鄧小平曾經指出:“1959年開始,我們犯了‘左’的錯誤,政治上的‘左’導致1958年經濟上搞‘大躍進’,使生產力遭到很大的破壞,人民生活很困難。1959、1960、1961三年非常困難,人民飯都吃不飽了,更不要說別的了。1962年開始好了起來,逐步恢複到原來的水平。但思想上沒有解決問題,結果1966年開始搞‘文化大革命’,搞了十年,這是一場大災難。”毛澤東之所以會出現對生產力不夠重視的問題,從理論上講恐怕同他對於社會主義生產力與生產關係兩者關係的認識發生偏差有一定的關聯。
按照馬克思主義原理,一定的社會經濟製度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會物質基礎之上的,也可以這樣理解,一定形式的生產關係,必須以生產力的相當程度的發展作為依托。缺乏相應的物質基礎即生產力,那麼建立在此之上的社會經濟製度也難以鞏固,更不用說向前發展了。顯然,毛澤東起初是讚同這一觀點的,所以會有鞏固中國新建立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大體要有15年的論斷。但是,後來由於在主要矛盾問題上的錯誤轉向,毛澤東轉而強調用階級鬥爭和思想教育等辦法來鞏固新生的社會經濟製度。與此相連,他又把社會主義社會同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完全等同。毛澤東的社會主義觀是純而又純的,他主張單一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形式,嚴重忽視了中國社會是從一個曾經是十分落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脫胎不久,僅僅經過了短暫的新民主主義社會過渡而來的社會主義社會。雖然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基本上實現了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製,但中國社會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經濟發展還很不平衡,勢必允許非社會主義經濟形式的存在。這是初級階段社會主義曆史的必然現象,是符合馬克思主義觀與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基本原理的。顯然,毛澤東的觀點與此相左。同時,在社會主義公有製的形式上急於單一化,他大力提倡和讚美“一大二公”是人民公社的優越性。事實上,在我國相當長的一個曆史時期內,公有製形式除了全民所有製外,還存在著集體所有製形式,這也是由現實的中國國情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