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總體布局”與黨的六屆六中全會(2 / 3)

(二)六屆六中全會奠定了黨的領導製度建設的基礎

建黨後,黨高度重視自身的組織建設,特別是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議案》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後,黨的組織建設取得了重要成績。但六屆六中全會前黨的組織建設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別是黨的領導製度,即中共中央的工件規則和組織紀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比如,1928年六大黨章關於黨的紀律的兩個條文都是有關下級服從上級的,而沒有對上級應該遵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作出規範。大革命失敗後,在黨的領導人頻繁更迭中形成的連續性“左”的錯誤與中央領導製度的不健全是有內在關聯的。

抗日戰爭初期,王明在領導長江局工作期間多次隨意使用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名義進行對外談話,發布重要文件,比如1937年12月25日以中央名義發表了《中共中央對時局宣言》,1938年2月12日以毛澤東的名義發表與新中華報記者的談話,1938年3月29日擅自向國民黨送交未經中央同意的《中共中央對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的提議》,把長江局儼然看成是“第二政治局”。1938年春夏間,王明甚至提出黨中央從延安遷往國民黨所在地武漢,被中央書記處拒絕。王明在政治上推行右傾主義的同時鬧組織上的獨立性,與黨的領導製度也是有關係的。在這種情況下,劉少奇最早開始關注黨的領導體製建設問題。在1938年9月六屆六中全會前夕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劉少奇在關於北方局工作的報告中把黨的建設作為一個重要問題提了出來,指出:“現在黨內要製定一種黨規,進行黨的建設。”“好在現在全黨在政治上沒有什麼分歧的意見。如何團結呢?我想在組織上、黨規上保證黨的團結。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毛澤東在會議上的講話中也建議“六中全會通過一個中央工作規則”。9月政治局會議後,中央成立了由康生、劉少奇和王明組成的中央工作規則起草委員會。這樣,建立健全的黨的組織原則和領導製度就成為六屆六中全會的重要問題。

毛澤東在六屆六中全會的報告中第一次在黨的曆史上完整地提出了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紀律,指出這“四個服從”就是黨的民主集中製原則的具體實施。張聞天在全會關於組織問題的報告中專列一節“關於領導問題”來闡述黨的領導製度建設問題,指出:“中央集中統一全國黨的領導”,“地方黨必須嚴格執行中央的政治路線、決議與決定,不得有任何反對中央的言論與行動。”六屆六中全會討論通過了《關於中央委員會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對中央領導機構進行了調整,主要是把五大開始設立的中央常務委員會與六屆五中全會開始設立的中央書記處合並為中央書記處,減少了中央領導的組織環節。同時,這三個文件比較詳細地規定了中央委員會、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以及各級黨部的性質、職權、工作規則和紀律,明確指出中央委員“不得在中央委員會以外對任何人發表與中央委員會決定相違反的意見”“不得以中央名義向黨內黨外發表宣言與文件”,政治局委員在沒有得到政治局委托時“不得用中央政治局名義或全黨名義發表對內對外的言論文件”。劉少奇在全會上關於黨規黨紀的報告中指出:“要保證黨的團結和統一,除政治上思想上之統一外,條文上亦應規定法律上非團結不可,以避免個別人破壞黨的團結與統一。並以此規定與黨法去教育同誌。”“這幾個文件在六中全會上通過也是黨組織建設之一,保證按民主集中製來建設我們的黨。”關於這三個文件的地位和意義,劉少奇則指出這是“教育全黨同誌,為黨的建設的一課。”

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這三個重要文件是建黨以來對黨的最高權力的第一次規範,奠定了黨的領導製度建設的基礎,在組織上保證了黨的團結和統一。同時,這三個重要文件也為1941年7月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央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和1945年七大黨章關於中央組織、獎勵和處分等相關部分提供了製度藍本。

(三)六屆六中全會加強了黨的幹部隊伍建設

六屆六中全會對於推動黨的幹部隊伍建設起到了多方麵的重要作用。

首先,六屆六中全會為曆史上一些受到錯誤處理的幹部平了反。在長期“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宗派主義組織路線占統治地位時期,黨內鬥爭極端不正常,許多幹部受到錯誤的組織處理,為這些幹部平反和恢複名譽,成為六屆六中全會的重要內容,也成為遵義會議以來反對教條主義的整個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毛澤東在全會的報告中指出,蘇區時期“在當時黨的幹部政策和組織原則方麵,是犯了嚴重原則錯誤的,這表現在宗派傾向,懲辦主義,與思想鬥爭中的過火政策。”在黨內鬥爭中必須改變“所謂‘亂戴帽子’的壞習慣”。在全會的結論報告中,毛澤東則明確提出了要為曆史上受到錯誤處理的幹部恢複名譽的問題。在毛澤東的發言中提到的重要幹部有劉少奇、蕭勁光、瞿秋白、何叔衡、鄧小平、周以栗、陳毅、曾三、張鼎丞、博古、羅邁、賀龍等人,過去對這些重要幹部的錯誤處理是“豈有此理”,“皆應取消”。此外,毛澤東指出:“四方麵軍一案錯誤是張國燾,大部分幹部是好的。”這樣,不僅使曆史上積累的黨內錯案得到了解決,同時也實際地糾正了1937年3月以來在批判張國燾分裂主義和叛逃過程中出現的“涉及麵太寬,使一批四方麵軍幹部,受到不應有的傷害”的現象以及1937年11月王明回國後由於誇大黨內托派力量導致的過火的“肅托”鬥爭。

其次,六屆六中全會健全了黨的幹部政策。健全的幹部政策是貫徹正確政治路線的基礎和保證,因此毛澤東在全會的報告中把黨的幹部政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指出:“中國共產黨是在一個幾萬萬人的大民族中領導偉大革命鬥爭的黨,沒有多數才德兼備的領導幹部,是不能完成其曆史任務的。”“堅持而有計劃地培養大批的新幹部,應是我們的戰鬥任務。”毛澤東從“關心黨的幹部”“善於識別幹部”“善於使用幹部”“關於愛護幹部”四個方麵闡述了黨的幹部政策。陳雲在全會的講話中進一步闡明了黨在幹部問題上的“用人之道”,即掌握幹部政策的方法論,主要是:全麵地認識幹部,“這是難事,常發生的毛病是片麵看人”;使用幹部時“要氣魄大”,要使人敢說話、敢做事;愛護幹部,特別是“對犯錯誤的同誌,應該是繼續使用,將功補過”。健全的幹部政策既是反對宗派主義組織路線的必然結果,同時也是推動反對教條主義的鬥爭不斷深入的組織動力。

第三,加強對幹部隊伍的理論教育。六屆六中全會在幹部建設上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高度強調了加強幹部理論教育的極端重要性。毛澤東指出:學習理論是勝利的條件。“在擔負主要領導責任的觀點上說,如果我們黨有一百個至二百個係統地而不是零碎地實際地而不是空洞地學會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同誌,就會大大地提高我們黨的戰鬥力量,並加速我們戰勝日本帝國主義的工作。”張聞天在關於組織問題的報告中指出:“有一百至兩百個真正精通的馬列主義者,中國革命問題就可以說解決了一半。所以必須用一切方法使我們的幹部在工作中學習,在學校中學習馬列主義。”“任何幹部均應以‘不知為不知’,放下自己的架子,老老實實地來學習。在中國現在有很好學習的條件,不必一定到蘇聯去‘留學’。”陳雲在會上的發言中也說:“中國的事情隻要有了一批真正懂得馬列主義的幹部就好辦了。”六屆六中全會對幹部理論教育的高度重視表明黨已經深刻地認識到,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理論力量並不僅僅取決於少數黨的高層領導的思維狀況,而是取決於整個幹部隊伍的理論水平。六中全會閉幕不久,為了響應六中全會關於加強理論學習的號召,中央組織部成立了領導幹部學習小組,由陳雲擔任組長,李富春擔任副組長,係統學習《共產黨宣言》《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國家與革命》《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政治經濟學》《哲學概論》等,“每天上午九點以前為自學時間,每周集體討論一次”,“學習一直堅持到1942年,由於堅持得好,被評為中央機關的模範小組”。更為重要的是,六屆六中全會後幹部理論教育開始製度化。1939年2月,中央設立了幹部教育部,張聞天任部長,李維漢任副部長,以在職幹部教育和幹部學校教育的形式大大推動了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在全黨幹部隊伍中的深入開展。到1940年6月,在職幹部教育基本上普及了,參加在職學習的幹部人數達到了40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