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毛澤東把運用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革命實際,使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問題,不僅視為一個學風問題,而且提到了關係中國共產黨能否擔負起領導抗日戰爭的曆史重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高度。毛澤東關於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指導原則的提出,並非一般性的邏輯推理,而是對黨的曆史經驗進行深刻反思的必然結論。
什麼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從當時的背景來看,就是要“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應用於中國的具體的環境”,或者如全會決議所說的:學會靈活地把馬克思主義及外國經驗運用到中國實際鬥爭中去。我們可以從兩個層次來理解,一層含義是:使馬克思主義“在其每一表現中帶著必須有的中國的特性,即是說,按照中國的特點去應用它”。所謂中國的特點,是指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曆史、地理、環境等特點,包括階級和階級鬥爭的特點。這些特點的綜合,也就是毛澤東所說的“中國實際”或“中國特性”,即“中國的曆史實際和革命實際”或“中國的具體的環境”。另一層含義是:馬克思主義要“通過一定的民族形式”來實現,即馬克思主義理論在指導中國革命實踐的過程中,也要用中國的民族形式表現、表達出來。正如毛澤東在報告中所呼籲的:“洋八股必須廢止,空洞抽象的調頭必須少唱,教條主義必須休息,而代之以新鮮活潑的、為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由此可見,“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應用於中國的具體環境”,就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立場、基本方法,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和民族特點去靈活地指導中國革命。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指導原則。它的提出,反映了中國共產黨特別是毛澤東在認識、掌握和運用馬列主義上所達到的深度,在實行馬列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上的高度自覺性和強烈的獨立自主精神。
三、六屆六中全會形成了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內容
1939年10月4日,毛澤東在《〈共產黨人〉發刊詞》中指出:“統一戰線問題、武裝鬥爭問題、黨的建設問題,是我們黨在中國革命中的三個基本問題。正確地理解了這三個問題及其相互關係,就等於正確地領導了全部中國革命。”“十八年的經驗,已使我們懂得:統一戰線,武裝鬥爭,黨的建設,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中戰勝敵人的三個法寶,三個主要的法寶”。
(一)在統一戰線中,發展和完善了獨立自主原則
毛澤東在洛川會議上製定的統一戰線獨立自主政策,及其在延安黨的活動分子等會議上的說明,強調了它是保存和發展自己的陣地,把抗日戰爭引向勝利之途的中心環節。在《論新階段》的政治報告中,毛澤東指出:“由於抗日戰爭是長期的,整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也能夠而且必須是長期的,其中主要的兩個黨——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合作,也能夠且必須是長期的,這是一切政策的出發點。”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當時的形勢下,隻有國共兩黨長期合作,才有利於渡過戰爭難關,打敗日本帝國主義。而要維護和鞏固抗日的民族統一戰線,共產黨就必須堅持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因為,雖然當時已經建立以國共合作為基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但是國民黨仍然堅持一黨專政,甚至不允許有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對此,毛澤東強調指出:“為了長期合作,統一戰線中的各黨派實行互助互讓是必須的,但應該是積極的,不是消極的。”讓步不能失掉立場,不能損害無產階級的根本利益。在這種具體條件下,我們黨的方針應該是:“在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既統一,又獨立。”即,使階級鬥爭服從於民族鬥爭,“這是統一戰線的根本原則”。但階級鬥爭服從民族鬥爭,絕不是要取消階級鬥爭。必須十分清醒地認識,我們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是階級政策。
對於這個方針的辯證關係,毛澤東在結論中作了論述:“在民族鬥爭中,階級鬥爭是以民族鬥爭的形式出現的,這種形式,表現了兩者的一致性。一方麵,階級的政治經濟要求在一定時期內以不破裂合作為條件;另一方麵,一切階級鬥爭的要求都應以民族鬥爭的需要(為著抗日)為出發點。這樣,便把統一戰線中的統一性和獨立性,民族鬥爭和階級鬥爭,一致起來了。”
他在政治報告中也指出,如果友黨(指國民黨)從一己的私利出發,不顧民族大義,損人利己,無理地搞摩擦,甚至捉人殺人等,“我們也決不容置之不理”。他指出:“凡無理的事必須以嚴正態度對待之,這才是待己待人的正道。”這也是統一戰線中的階級鬥爭的一個重要方麵。
六中全會深入地討論了政治報告,在堅持統一戰線中獨立自主方針的問題上,批評了王明的“一切經過統一戰線”的右傾主張。毛澤東明確指出:“‘一切經過統一戰線’是不對的”。他在會議結論中說,“劉少奇同誌說得很對,如果所謂‘一切經過’就是經過蔣介石和閻錫山,那隻是片麵的服從,無所謂‘經過統一戰線’”。從思想理論上說,王明的“一切經過統一戰線”,也並非是他的獨創,而是教條式地照搬法國共產黨的經驗。這也是錯誤的,因為法國有了各黨的共同委員會,而對於共同決定的綱領,社會黨方麵不願照做,依然幹他們自己的,故共產黨方麵有提出此口號以限製社會黨之必要。“中國的情形是國民黨剝奪各黨派的平等權利,企圖指揮各黨聽它一黨的命令。我們提這個口號……隻是自己把自己的手腳束縛起來,是完全不應該的”。
六中全會強調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提出還必須實行有團結、有鬥爭、以鬥爭求團結的方針。共產黨一定要在堅持民族統一戰線的原則下,衝破國民黨的限製,獨立自主地發展革命力量。具體的說來,就是在統一戰線工作中,要竭力鞏固與發展共產黨的力量,積極發展進步力量,爭取中間勢力,反對頑固勢力的反動行為;在八路軍、新四軍和抗日根據地中,要堅持共產黨的絕對領導,拒絕國民黨提出的取消政治委員製度和人民民主製度的無理要求;在國民黨統治區要衝破國民黨的限製,盡可能地發動群眾開展鬥爭;在敵占區,不管國民黨允許與否,要放手發動遊擊戰爭,擴大人民武裝,建立鞏固的抗日民主根據地。隻有這樣,才能保持共產黨已經取得的陣地,才能發展新的陣地。
全會根據毛澤東的政治報告通過決議案,強調“應該堅持保證共產黨本身在政治上、組織上的獨立性”,又必須從實際出發,分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策略,並具體規定了先奏後斬、先斬後奏、斬而不奏、不斬不奏四種方式來執行我黨的獨立自主原則且不破壞統一戰線。
毛澤東在六中全會上關於統一戰線問題的論述,對全黨加深認識,糾正王明的右傾投降主義和具體貫徹實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起了重要作用。
(二)在武裝鬥爭中,提出了走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道路的理論
建黨初期,由於年輕的中國共產黨缺乏自身革命鬥爭的實踐經驗以及“左”傾領導人對國際共運經驗的照抄照搬,中國革命的道路曾走過兩個“誤區”:一是長期合法鬥爭的誤區,一是“城市中心論”的誤區。1927年,南昌起義宣告了黨已經跨越了第一個誤區。此後,毛澤東在八七會議上提出了“槍杆子裏出政權”的著名論斷,但沒有從理論上進行論證。
從1928年起,毛澤東在《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井岡山的鬥爭》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中,從理論上說明和論證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農村革命戰爭和農村革命根據地能夠存在和發展所具備的條件。其主要包括:半殖民地國家中各帝國主義支持的各派軍閥間的長期分裂和混戰;經過一次大革命的影響;全國革命形勢的向前發展;相當力量的正規紅軍的存在;有足夠給養的經濟力;共產黨領導的正確和有力量。對於農村革命戰爭和農村根據地在整個中國革命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他指出:“不但小塊紅色區域的長期存在沒有疑義,而且這些紅色區域將繼續發展,日漸接近於全國政權的取得。”“紅軍、遊擊隊和紅色區域的建立和發展,是半殖民地中國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農民鬥爭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農民鬥爭發展的必然結果;並且無疑義的是促進全國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這些論述很有力地回答了當時有些人提出的“紅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問。這些可以說是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理論的奠基之作,但它基本上沒有突破“城市中心論”的局限,其思想還沒有上升到黨的整體指導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