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構建幸福指數指標體係的構想(3 / 3)

社會保障 A6 養老保險參保人數 人 客觀

B3 對目前的社會保障體係滿意 - 主觀

平 社交與自我價值實現 B4 在生活工作交友中有被認同感 - 主觀

B5 與周邊城市比幸福自豪感強 - 主觀

B6 對社會、單位提供的機會滿意 - 主觀 B61對目前所從事工作滿意

B62對獲得發展機會有信心

B7 對自己未來有較好預期 - 主觀

教育 A7 中學入學率(初中畢業生升學率) % 客觀

B8 對教育狀況滿意 - 主觀 B81教育機會公平

B82其他教育機會豐富

環境 A8 人均綠地麵積 平方米 客觀

B9 對所在地自然生態環境滿意 - 主觀 B91對所在地自然環境滿意

B92對所在地環境治理滿意

政府治理 B10 對社會秩序滿意 主觀 B101對日常交通秩序滿意

B102公共交通便捷

B103城市管理有序

醫療健康 A9 人口平均預期壽命預期壽命 歲 客觀

A10 千人醫生護士數 人 客觀

B11 自我健康評價 - 主觀

B12 對醫療條件滿意 主觀 B121醫生護士水平高

B122本地就醫方便

生活滿意 B13 對生活便利(如水電銀行、通信等生活服務)滿意 - 主觀

安全 A11 每10萬人生產事故死亡人數 人 客觀

B14 對所在地公共安全滿意 - 主觀 B141對現在的社會犯罪率滿意

B142對當地安全生產管理滿意

B143對餐飲、食品安全放心

工作與生活平衡 A12 人均體育場地麵積 平方米 客觀

B15 休閑娛樂活動豐富 - 主觀 B151公共健身娛樂設施完善

B152文化休閑娛樂活動豐富

B16 工作學習之外的自由支配時間充足 - 主觀

四、幸福指數調查實施方案探討

幸福指數指標體係中客觀指標可通過統計部門發布的綜合統計年鑒資料中采集,主觀指標數據可采用主觀幸福感量化表、通過問卷調查方式進行收集測量,最終通過權數的確定將主觀指標和客觀指標融合起來,形成幸福指數。也可根據數據的情況,單獨測算主觀指數值或客觀指數值。在權數的確定方麵,主觀指標可采用路徑回歸測得強度係數作為權數,也可采用菲爾德發即專家谘詢法來確定,客觀指標既可直接采用均等化賦權,也可參考主觀指標權數賦權。

由於幸福感與人們所處的收入階層、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等存在較大的關係,因此主觀幸福感量化表的設計應將這些方麵也納入其中,在統計調查結果時,可根據不同的需要進行分類測量,便於進行橫向比較。

對幸福指數的測算可定期進行,以進行縱向比較,反映人們幸福感的變化情況。

鑒於幸福指數研究的複雜性和調查人員素質、成本等諸多因素,整個研究必須逐步推進。上述幸福指數指標體係的構建框架隻是一個初步的構思和設想,有待進一步論證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