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構建幸福指數指標體係的構想(2 / 3)

1.國外幸福指數指標體係。國際上目前最有影響力的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對34個成員國進行的幸福指數的研究和排名,排名範圍將覆蓋到世界主要國家。OECD幸福指數是有多個指標合成的綜合性指標,包括住房、收入、就業、社交、教育、環境、政府治理、健康、生活滿意、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等11個類別,總共20項指標。其中住房、收入、就業等方麵的指標用於衡量生活的物資條件,社交、教育、環境、政府治理、健康、生活滿意、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等方麵的指標用於衡量生活質量水平。從指標屬性看,客觀指標有17項,主觀指標有3項;正向指標有14項,逆向指標有6項。

2.國內幸福指數指標體係。國內學者邢占軍研究認為,在當前社會背景、發展水平下,製約中國人幸福指數的10個核心方麵是:知足充裕體驗指數、心理健康體驗指數、成長發展體驗指數、社會信心體驗指數、目標價值體驗指數、自我接受體驗指數、人際適應體驗指數、身體健康體驗指數、心態平衡體驗指數、家庭氛圍體驗指數,並據此編製了一套由40個項目組成的《中國民眾主觀幸福感量表》進行測量。吳啟富、楊作毅等從身心健康、物質條件、家庭生活、社會關係和自我價值實現等角度,利用路徑分析的方法測算影響北京市居民幸福程度的主要因素。李杏從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麵,構建了生存狀況、生活質量、身心愉悅、幸福感比較和人際以及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程度等五個方麵二級59個指標的指標體係。關於編製幸福指數的指標體係,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麵:身心健康、物質充裕、生活質量、自我價值實現、社會交際。吳啟富、楊作毅通過對調查結果的路徑分析得到5個隱變量對幸福指數影響程度的標準係數估計值,由強至弱依次是身心健康(0.53)、物質條件(0.509)、家庭生活(0.298)、社會幸福感( 0.143) 和自我價值的實現( 0.014)。

3.幸福指數指標體係構想。綜合國內外的研究,構建了幸福指數的指標體係,設置客觀指標二級共12項、主觀指標三級共34項,其中第二級指標係對第一級指標的相應擴展,一級指標與OECD分類基本一致。由於國內社會保障體係還在逐步擴大覆蓋麵、完善保障功能、提高保障水平,對人們的幸福感受影響較深,所以在生活物資條件中增加了社會保障類指標。主觀指標體係中第三級指標又可稱為擴展指標,是為擴大信息量,對第二級中部分指標的進一步擴展,未擴展的指標直接進入第三級指標,也即第三級指標中有8項指標直接對應第二級中相應的指標。

表1 幸福指數指標體係構成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擴展指標

大類 類別 序號 指標名稱 指標單位 指標屬性

件 住房 A1 人均住房使用麵積 平方米 客觀

B1 對目前的住房條件滿意 - 主觀 B11對現有居住麵積滿意

B12對物業管理狀況滿意

收入分配 A2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客觀

A3 農村居民家庭現金收入 元 客觀

A4 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 - 客觀

B2 對目前自己的經濟收入滿意 - 主觀

就業 A5 城鎮登記失業率 % 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