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帆萬裏播友誼(1 / 2)

鄭和率領的龐大船隊,肩負著與西洋各國進行友好通商的艱巨使命。鄭和是明朝最高封建統治者——皇帝親自派往亞非各國的“正使”。朱棣以及後來的朱瞻基派他出使的任務之一,就是招來各國稱臣納貢,與這些國家建立起上邦大國與藩屬之國的關係。

鄭和七下西洋,為中國展現了一個過去很少人知道的混沌而廣大的天地,為了完成這一任務,鄭和到各國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宣讀朱棣的皇帝詔書。他向各國宣諭:明朝皇帝是奉天承命的上邦大國之君,是奉“天命天君”的旨意來管理天下的,四方之藩夷都要遵照明朝皇帝說的去做,各國之間不可以眾欺寡,以強淩弱,要共享天下太平之福。如能奉詔前來朝貢,則禮尚往來,一律從優賞賜。第二件事便是贈送禮物。賜各國國王誥命銀印,賜國王及各級官員冠服和其他禮物,表示願意和那些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關係。第三件事是進行貿易活動。以中國的工業品換取各國的土特產品,使各國為中國精美的手工業品所折服,從而願意來中國稱臣納貢,進行貿易活動。

中國出口的絲織品和瓷器等,早就在亞非各國享有盛譽。亞非的很多國家早就想同中國發展貿易關係,隻是由於朱元璋實行海禁政策,才限製了這種貿易的發展。朱棣取消海禁政策,派遣鄭和出使,表明中國恢複了同海外各國的正常貿易。海外各國同時也認為,向中國納貢稱臣,進行貿易,建立友好關係,是有利可圖的事。於是,當東南亞和印度洋地區的國家知道了明朝取消海禁政策之後,便紛紛來到中國,稱臣納貢,與中國發展貿易關係。

朝貢關係表麵上是藩屬之國對明朝的一種納貢形式,實際上卻是一種通商貿易關係,是被一層薄薄的政治麵紗掩蓋起來的國家貿易,是以物換物的一種形式。有朝貢,更有賞賜。朝貢有一定的規矩,賞賜更有一定的章法,而且往往是賞賜多於朝貢。例如,永樂九年(1411),滿剌加國王率領妻子兒女親屬朝臣共五百四十人的龐大使團來朝。這一龐大使團一踏上中國的土地,吃用都由中國政府承擔,自不待言。一到京城,明朝就賜給國王錦繡龍衣兩套,麒麟衣兩套,金銀器皿,應有盡有。不僅賞賜國王,就是王妃、王子、王侄、王臣等也都有賞賜。皇帝還要親自宴請國王,有司要安排好他們的宿處。當國王回國時,賞賜更為豐厚。當時,賜給國王的有金百兩,銀五百兩,鈔四十萬貫,銅錢兩千六百貫,錦綺紗羅三百匹,絹一千匹,金綺兩匹,織金紋衣兩件。此外,還有金鑲玉帶一條,儀仗一對,鞍馬兩匹。滿剌加國王也有貢物來朝,如犀角、象牙、玳瑁、瑪瑙、鶴頂、珊瑚樹、鸚鵡、黑熊、黑猿、白麂,還有布匹和香料等,但是與賞賜物的價值相比顯然要低得多。這是因為朱棣要炫耀天朝大國的富足和氣派。

為了做好買賣,鄭和船隊每到一處都認真地了解那裏的物產。例如,他們到爪哇後,了解到那裏的氣候常年如夏,水稻一年兩熟,甚至三熟,有白芝麻、綠豆等,但不種植小麥和大麥。出產蘇木、金剛子、白檀香、玳瑁。奇禽有白鸚鵡、紅綠鸚哥、珍珠雞、倒掛鳥、五色花斑鳩、五色鸚哥、鷯哥、孔雀、檳榔雀、珍珠雀、綠斑鳩,異獸有白鹿、白猿猴等。錫蘭出產紅雅姑、青雅姑、黃雅姑、青米藍石、昔剌泥、窟沒藍等寶石。鄭和等了解了各國的物產後,就有目的地同這些國家進行買賣活動。例如,到溜山買龍涎香和椰子;在祖法兒買乳香、明成祖血竭、蘆薈、沒藥、安息香、蘇合油、木別子之類;在阿丹買大塊貓眼石、珊瑚樹等;在忽魯謨斯買各色寶石、琥珀、玉製器皿;在天方買寶石、麒麟、獅子、鴕鳥等。總之,鄭和買到的這些東西,均是用當時中國出口的東西,即絲綢、色絹、青瓷器皿、銅錢、麝香、樟腦、燒珠、茶葉漆器、銅鐵器物等,通過以物易物的方式得來的。這一方麵說明當時中國的手工業品深受各國喜歡,可以換取各國的各種土特產品,另一方麵也說明這種以物易物的交換方式完全是一種平等的交易。

弘治十五年(1502),葡萄牙人達·伽馬率領的二十隻船艦,配備著大炮和步兵隊,第二次前往印度,沿途燒殺搶劫,真是無惡不作、為所欲為。他們在印度洋上,遇到一艘從麥加回非洲的沒有武裝的船,船上載有七百多個摩爾人。達·伽馬下令把船上的貨物統統搶光,並把摩爾人全部禁閉在船艙裏,然後把船燒掉。不僅如此,這支船隊在到達印度的科澤科德(即古裏)時,對當地居民大肆屠殺,掠奪了許多金銀財寶,並用大炮將這座繁華的城市摧毀。這一切野蠻殘暴的行為,與近一百年前鄭和船隊的那種彬彬有禮、和平貿易、平等交換相比,真是天壤之別。達·伽馬的船隊是一支海盜船隊,而鄭和的船隊卻是一支和平貿易的船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