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篇(七)(1 / 3)

怎樣理解我國選舉製度的基本原則

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中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莊嚴的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管理國家的重要體現。為了幫助同學們加深理解,下麵就講一講我國選舉製度的棊本原則。

1.選舉權的普遍性原則。凡年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不列入選民名單的精神病患者外,都具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我國,不存在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各種限製。選舉法對人民解放軍和歸僑代表的產生問題,做了專條規定。尤其是為照顧少數民族參加選舉,還有專章的規定。所有這些規定,都保證了我國選舉權具有真正的普遍性。

2.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平等性表現在,每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隻有一個投票權;每個年滿18周歲的選民,不分性別、民族和種族情況,都在平等基礎上參加選舉,誰都沒有特權,誰都不受歧視和限製。選舉法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名額都以一定人口數為基礎,城鄉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按照不同的比例,即:縣、省、全國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農村分別為城市的4、5、8倍。這是為了保證工人階級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方向所必須的。至於少數民族,選舉法給予特別照顧,不以人口數為限。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我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適當名額。即使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應有代表1名。這些規定保證了我國少數民族選舉人民代表的平等權利,有利於加強各民族的團結。

3.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同時並用的原則。我國現行選舉法根據我國的具體條件,恰當地發展了選舉製度的直接原則。把人民代表的直接選舉的範圍,由原來基礎政權擴大到縣、自治縣,其餘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仍采用間接選舉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自治州、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分別都由相應的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當然直接選舉的民主性比間接選舉要高一些。雖然目前由於客觀條件的限製,不能全部實行直接選舉,但隻要搞好了縣級以下的直接選舉,間接選舉也就有了堅實的基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民主性,就可以得到保障。

4.秘密投票。秘密投票也叫無記名投票。指的是選舉人,包括受委托投票的人,在投票時填寫選票,不署自己的姓名,讚成誰,不讚成誰,或者棄權,都自由決定,不公開,不受任何幹涉和影響。如果選舉人是文盲,或者有生理缺陷,不能親自填寫選票,選舉法也允許本人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寫。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麵委托他人代為投票,但每一位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3人。

選民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如果選民隻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無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權,則所謂民主權利就是不完整的。選舉權利就會徒有虛名。我國現行選舉法確認了選民監督和罷免代表的製度,按照選舉法的規定任何公民或者單位對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罷免的要求。根據此項要求,經查證屬實,並經被指控的代表申辯,然後確信這項要求是正確的,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人民代表過半數表決通過,即可將他罷免。這種程序的規定,既體現了民主性,又保證了罷免代表的嚴肅性。

我國選舉製度的原則的貫徹實行,是有必要的物質保障和嚴格的司法保障的。

怎樣理解社會主義法製的基本要求

社會主義法製是立法、執法、守法的統一,它不僅包括國家建立法律和製度,還包括執行法律遵守、法律等方麵的基本要求。我國社會主義法製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幾方麵是有機地聯係在一起的,隻有全麵做到了這幾方麵,社會主義法製才能得到全麵的加強和貫徹。

1.有法可依。它是指要製定法律,為國家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職人員和公民提供行為的依據。沒有係統的法律體係,就不可能有完備的法製,加強立法工作的健全是社會主義法製的首要任務。我們要繼續加強全國人民和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職能,健全立法製度和程序,要鼓勵地方人大根據本地情況,在國家憲法和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製定地方法規。特別是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過渡的現時期,許多為市場經濟服務的法律應盡快地製定,以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順利、健康地確立起來。要逐步消除法律空白領域,努力使我國的法律體係做到完整、齊全、周密、具體,做到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當然,製定和完備法律必須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符合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必須嚴格地按照法律的規定和法定程序,由有權的國家機關製定,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隨意製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2.有法必依。它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法和守法,不折不扣地依法辦事。有法不依,等於無法;有法不依,也根本談不上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可見,有法必依是健全社會主義法製的關鍵,是加強社會主義法製的中心環節。近年來,我國的法製建設雖然取得了顯著成就,但現在的問題仍然是,在有些幹部和群眾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這種情況必須加以改變。特別是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去辦理一切案件,執法守法,並敢於同執法不依法,執法犯法和違法亂紀等行為作鬥爭。另外,還要求在辦理一切違法犯罪案件時,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製度,奉公守法,依法辦事。

3.執法必嚴。它是指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切實依照法律規定的內容和程序辦事;而不是對違法犯罪分子在適用法律時一律從重從嚴,搞嚴刑峻法。執法必嚴,要求在辦案中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對於犯罪分子,要根據其具體情況來定罪量刑,該嚴則嚴,該寬則寬,寬嚴有據,罰必當罪。隻有執法必嚴,一絲不苟,才能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極大權威,取信於民。

4.違法必究。它是指對一切違法犯罪,都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認真追究法律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處理和製裁。任何人都不得例外,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隻有這樣,才能使社會主義法製得到切實有效地貫徹實行。黨和國家要求司法工作者堅持真理,堅持原則,不畏權勢,甚至不惜犧牲。

怎樣認識我國人口的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東方大國。人口多、增長快、人口素質偏低,這是我國的人口國情。但要正確地認識我國的人口現狀,還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麵來看:

1.人口總量多

我國是世界上曆史最悠久的文明古國之一,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據記載,早在公元前2200年,我國人口已有1355萬,而且人口一直呈增長的趨勢;到19世紀的鴉片戰爭前,我國人口已超過4億,占世界人口的1/3以上;1949年新中國誕生時,我國人口已有5.4①億,占世界人口的1/5以上;建國後,由於經濟發展,社會安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有所提高,加上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惡性傳染病得到控製,使得人口死亡率迅速下降,人口出生率急速上升,出現了人口迅猛增長的局麵。到1990年,人口總數已達到11.6億,占世界人口的總數1/5。

2.增長速度快

人口數量的變化主要取決於人口的自然變動和遷移變動。我國是一個國際移民很少的國家,人口發展的封閉型使人口遷移變動對人口總量的影響十分微弱,因而人口的自然變動就成了我國人口總量不斷猛增的主要因素。人口的自然變動,有兩個製約因素:一是人口的出生,二是人口的死亡。建國40多年以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的人口死亡率趨於下降並穩定在較低水平,它成為影響我國人口自然變動的次要因素;而人口出生率卻是一種主動的、活躍的因素,它決定著我國人口自然變動和人口數量變動的趨勢。我國人口數量多,增長速度快,一方麵是由於人口出生率高,另一方麵是因為人口死亡率降低慢。高低之間的落差,造成了人口的加速增長,這是新中國建立後人口數量猛增的重要原因。建國以來,我國出現了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大大加速了我國人口增長,給社會發展帶來了巨大壓力。40年來的曆史經驗告訴我們:人口增長失去控製,就要承受幾十年的巨大壓力,這不僅影響我國的經濟建設戰略目標的實現,而且會遺害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