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綏西屯墾”的組織管理製度(1 / 3)

作為一次有組織、有計劃的大規模屯墾,“綏西屯墾”的組織管理製度對屯墾成功與否至關重要。本節主要從“綏西屯墾”的人員管理、經費管理、分班競賽製、合作組織四個方麵進行探討。

一、人員管理

各部隊長官及指導員督飭隊員的事項包括:勿誤灌溉空地,每連隊灌地麵積以達70頃以上為標準;勿誤壓青秋耕,自耕地畝至少須達15頃以上、20頃左右,愈多愈好,並督飭花戶竭力耕犁;收割青草在立秋至處暑間,須收打青草三萬斤以上,留備冬日飼養牲畜,以便繁殖役用;嚴飭官兵按時自行收割夏秋田,必要時可準酌雇人工協助,並須注意收割清潔而免拋棄遺失;在生長優良的夏秋田中選擇若幹畝另行收割堆積處理,以作來年種子;籌備農產比賽,挑選生長優異的園蔬及夏秋禾,收集、保存、留備參加農產比賽之用;擴大各墾地中心工作區;注意收集儲積人畜糞尿及製造堆肥,以備施用。

二、經費管理

(一)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會計暫行辦法

辦事處會計由總務處經理科承辦;會計經營辦事處出納款項事宜,所用賬簿遵照太原綏靖公署的規定,分為三種,即現金出納簿、分錄簿、現金出納日報簿;會計記賬法除遵照太原綏靖公署頒發登記法外,以國帑銀元為本位,用五舍六入法至厘為止,他種貨幣均按時價折合計算;辦事處向太原綏靖公署領到經費、旅雜費、臨時費及各種款項時應即登記現金出納簿,並按類分別登入分錄簿;辦事處經收各種款項須查照數目核收,收據分別登簿;辦事處與銀行往來須用經理科名義,取款時須由科長在支票內簽名、蓋章;款項支出應由坐辦批準,辦事處所規定的支款及支款證由科長核閱後方得支付,分別登簿,若無單據,一概免支;收支款項每月總計一次送請會坐辦核閱備查;員役薪餉的開餉單應先送由主管長官核閱後,依一定程序辦理;收支款項應每月分類結算一次,造具各月計算書表,若有臨時收支款項應隨時結算造具臨時計算書表;支出計算書表造就後,由科長送請會坐辦核閱、蓋章,並即備文呈送。

(二)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支援借支薪俸限製辦法

辦事處各職員如無婚喪疾病等事,一概不得支借薪俸;辦事處各職員必須借支薪俸時,須將事由及借支數目依照員役支款單送該主管處長查實,轉呈會坐辦批準後方得支借;職員支借薪俸數目每月不得超過月薪五分之一,但經會坐辦特別準許者不在此限;各職員借支薪俸每月以兩次為限;辦事處如無存餘款項時得免借支。

(三)軍官屯墾隊領發維持費暫行辦法

該辦法遵照《失業軍官墾殖優待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辦理。軍官屯墾各隊須依照下列各款規定請領維持費:第一年每人維持費100元,分四季領發;第二年每人維持費60元,分春夏秋三季領發;第三年每人維持費40元,分春夏二季領發;各隊第一年第一季維持費自1932年6月起核計領發,以後按年季遞推;各隊應領維持費經辦事處核計確數,呈向太原綏靖公署後分發;各隊軍官應領維持費由各隊長按年季核計數目具名請領,由處派員會同點發;各隊請領維持費必須備具加蓋騎縫領單及請領軍官維持費花名清冊,於每季初送處彙呈辦事處;點發委員會接到各隊收據冊及付領時,應依冊一一點發、監視簽章,各軍官印章必須與原報印章冊核付,隨即填注點發日期、署名、蓋章連同付領彙呈本處;點發委員倘發覺軍官中有印章不符或冒領情況時,應即免發,並將情形分別填注收據冊備考欄內;各隊軍官倘遇有病故、假革及逃亡的情況,各隊長應會同該管分隊長、組長將已領維持費詳悉列表具報;各種冊式由辦事處訂印分發。

三、分班競賽製的倡辦

為更好地進行屯墾與管理指揮士兵,辦事處決定一切屯墾計劃俱以連隊為單位,如劃分墾地、購買牛馬農具等均以連隊為單位,農事經營亦以連隊為合作耕種單位。參加屯墾的官兵雖服從命令,但缺乏工作的自主性,為激發士兵積極自動地投入到屯墾工作中,辦事處創立了分班競賽製,以示鼓勵。辦事處決定選擇人地適宜的4個連隊進行試驗,即在五原的屯墾第一隊、409團6連以及在臨河的屯墾第六隊、410團4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