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綏西屯墾”的組織編製(2 / 2)

經過一番籌備,1932年8月5日,閻錫山在包頭成立“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根據《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組織大綱》的規定: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直轄於太原綏靖公署,設督辦一人,由閻錫山自兼;會辦三人,由王靖國、傅作義、張蔭梧擔任;坐辦一人,由石華嚴擔任。並由閻錫山的親信王靖國代行督辦職權。至此,“綏遠墾殖聯合辦事處”及“晉綏兵墾試辦處”均歸並於屯墾辦事處,該處成為綏區屯墾隊總領導機關,“綏西屯墾”事宜統一由辦事處負責。

屯墾辦事處設在包頭,而屯墾區域在五原、臨河兩縣。為提高辦事效率,辦事處電呈閻錫山,請求在五原設立臨時辦公處,“分派一部分人員前往服務,以利進行”。該申請得到批準後,1932年9月9日,墾區在五原設立“屯墾駐五辦事處”。

屯墾辦事處直轄的部隊,除師墾隊和軍官屯墾隊外,還有四個團的屯墾隊。這四個團的屯墾隊分別是:傅作義部第73師張成義之419團第3營(缺第12連),編為3個屯墾隊;王靖國部第70師梁九州之407團第2營全部,編為4個屯墾隊;王靖國第70師侯振清之409團全部,編為12個屯墾隊;王靖國第70師徐世光之410團全部,編為12個屯墾隊。各團機炮連除抽撥給屯墾隊外,各抽一部分並配少數步兵組成一混合連,負責墾地的警戒工作,並作為突擊隊,輔助各屯墾隊的工作。這四個屯墾團共編成31個屯墾隊,部隊編成後,即開赴駐在包頭、五原、臨河境內指定的墾區。大規模的屯墾由此開始,一直持續到全麵抗戰爆發,晉綏軍由綏遠撤回為止。

二、屯墾區的分布及各部隊的改編

截至1934年,屯墾辦事處按照屯墾部隊的編製及其所駐區域的麵積,將屯墾區域劃分為四個墾區。四個屯墾區的分布情況為:“屯墾第一區:在五原縣屬以南之南牛犋,墾地約270餘頃。屯墾部隊係73師419團的第3營(缺第12連),營部駐在南牛犋,後改稱‘敬生鄉’,以其營長耿敬生之名稱之。屯墾第二區:駐五原縣境內,墾地約450餘頃。屯墾部隊係409團全部,團部駐五原縣城內,第一營駐五原縣西之新公中,後改稱‘負暄鄉’,以其營長鄧福軒之名稱之;第二營駐五原縣東北向之劉碩圪旦,後改稱‘折桂鄉’,以其營長樊折桂之名稱之;第三營駐五原縣南之南牛犋,後改稱為‘覺民鄉’,以其營長劉覺民之名稱之。屯墾第三區:駐臨河縣境內,墾地約400餘頃。屯墾部隊係410團全部,團部駐臨河縣城內,第一營駐五分子橋附近,後改稱為‘良忱鄉’,以其營長劉良臣之名稱之;第二營駐八代,後改稱為‘貴元鄉’,以其營長白貴元之名稱之;第三營駐永安堡附近,後改稱為‘憲智鄉’,以其營長孔憲智之名稱之。屯墾第四區:駐包頭河西境內,墾地約100餘頃。屯墾部隊係407團第二營,營部駐包頭河西東大社(同興東)。”“屯墾部隊之墾地麵積,約為1200餘頃,均係能耕種之熟地,如連生荒地計算在內,約有4000餘頃。這些墾地,除包頭河西一部外,大部分布在後套五原、臨河兩縣各地區。”

1934年夏,晉綏軍實行縮編,每營規定編遣一連。王靖國將部隊改編計劃呈明太原綏靖主任閻錫山,獲批準。改編過程中,屯墾部隊官兵人數不變,為便於指揮,並保持與其他軍隊編製一致,12月屯墾部隊每營編出一連,另編為屯墾隊,直隸於辦事處。70師409團、410團改編的六個屯墾連及73師419團改編的一個屯墾連,隸屬於辦事處;並將70師409團的三個連、410團的三個連及73師419團的一個連依次編為綏區屯墾督辦辦事處屯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隊。1935年1月各隊一切撥交事項辦理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