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俗學與中國民俗(2 / 3)

中國民俗學的研究,最早始於近七十年前北京大學歌謠研究會、風俗調查會等學術團體,其後廣東中山大學語言曆史研究所民俗學會、杭州中國民俗學會等,這都是前輩學者顧頡剛、董作賓、容肇祖等先生,以及現在健在的鍾敬文老先生諸位在六七十年、半個多世紀前作過努力,取得一定成績的。但如擴而大之,把範圍擴大到“風俗學”——如果這個學術名稱可以成立的話——那遠遠在此之前,就已經有人努力於這方麵的研究,而且取得不少成果,縱然沒有“風俗學”這一名稱,而風俗研究的成果卻是客觀存在的。周代的采詩觀風製度,《詩經》的“十五國風”,漢代應劭的《風俗通義》,這些時代較遠,先不必提。即以近現代說吧:一九一○年(清代宣統二年)張亮采氏寫的《中國風俗史》,一九二二年胡樸安氏編的洋洋巨觀的《中華全國風俗誌》,都是這門學問較有代表性的著作。這些著作的誕生,或在“民俗學”研究產生之前,或在其同時,但其內容及範圍,則遠遠超過由西方引進的“民俗學”的較狹窄的範圍之外,而是繼承了中國傳統的風俗研究體係的。

在中國民俗學的提倡和研究,自半個多世紀前“七七事變”抗日戰爭爆發後,由於多種因素,消沉了數十年,直到七十年代末,經顧頡剛、鍾敬文等八位老教授大聲疾呼和積極倡導,消沉多年的民俗學研究,才又活躍起來,不少人從事這方麵的活動,有人作純學術的研究;有人由調查實際入手,收集各種實物及文字資料;有人整理編輯前人著作,出版民俗書籍;有人舉辦各種有關民俗的展覽會、博物館……總之,近十來年中,民俗學的研究及其影響是十分廣泛的了。不過有一點必須說明,目前中國民俗學研究的各項活動,比如各種民俗叢書的編輯,各種地方民俗博物館的建立,其內容已不僅限於西方民俗學所歸納的簡明定義,如文明社會中殘留的古代遺風,俗民文化的傳統部分,口頭流傳的民間歌謠、傳說、諺語等,未形成宗教的各傳統儀式……而是遠遠超過這些,把各種傳統風俗內容也包孕在內了。從研究實際講,中國民俗的研究,也就是中國風俗的研究;“民俗學”和“風俗學”在中國學人的研究當中,似乎可以劃等號了。實際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從客觀上講,“風俗”這一概念的內容包括“民俗”,而“民俗”卻不能包括風俗這一廣義概念的內涵。中國民俗學研究的對象自然是中國民眾、中國社會曆史的和現實的必然要繼承中國風俗傳統研究的成果,可能是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的、深入的,自不可能是脫離中國曆史延續的、斷代的、孤立的。如果那樣,就不可能有中國民俗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