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葬禮曆史演變(3 / 3)

由於漢代所費甚多,喪葬大辦十分奢靡,有人著文提倡儉約,最著名的像王充《論衡·薄葬篇》,另外還有他的《論死篇》、《訂鬼篇》,成為一個完整的薄葬論體係。因為人是有記憶、有思維、有感情的動物,在太古之初,活人對於死者,或祖父母、父母、夫妻、兄弟、姊妹、親戚朋友,記憶猶新,感情所係,不免悲痛思念,或重見於夢中,或偶疑於遺物,舊時情景,如在麵前,生前恩愛,無法割舍。眼看死者死去,形體在而聲音無,不快快入土,便要腐朽,而為什麼要死呢?死去之後又如何呢?不免時時思維,知識所限,無法解釋,便出現了“鬼”的概念認為人雖死了,但是神還在,是一個無形的,在地下另一世界中。其後巫師出現,宗教產生,“鬼”的概念,亦同人世,愈演愈烈,形成了亦同人世一樣的有組織的“鬼世界”。再加印度宗教傳入,“輪回”思想與中國傳統“鬼”的概念結合起來,這樣又有“投胎”、“轉世”以及土地、十殿閻羅神靈,就使鬼的世界更複雜、更完整了。這些世人中思想體係,自有人類,就已產生;隨著人類文明進步,科學發展,可能少一些,但不會很快消失。因為生死無盡時,人、鬼之間概念關係便不會消失,這隻看你信與不信,而人又不可能都有足夠的知識可以解釋生死,主宰生命。喪祭的豐儉,亦與“鬼”的概念,及活人與死人的關係、活人與活人的關係聯係在一起。

孔子當年是不談鬼的,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所謂“未知生,焉知死”,所謂“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上均見《論語》。王充《論衡·論死篇》道: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試以物類驗之……驗之以物。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同書《訂鬼篇》道: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王氏據此,在《薄葬篇》中又廣為論證,開首即謂“賢聖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非知其內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死人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

不過雖然在漢代就有尖銳的“厚葬”與“薄葬”之爭論。而薄葬總未形成風俗,喪葬儀式、墓陵修建仍向奢泰方向發展,曆魏晉六朝唐宋而迄近現代。

喪事中做佛事,放“焰口”,這是自六朝之後到唐宋之間大盛的。先秦、兩漢喪葬還是遵照古禮,其間有女巫、放焰的作用,但無外來宗教影響,但自兩晉以後,佛教深入中國,鳩摩羅什、竺法護等印度僧人講了不少佛經,其中《佛說救撥焰口餓鬼陀羅尼經》及《盂盆經》、《法華經》等對後來喪葬禮儀影響最為重要。

中國傳統儒家思想,最講孝道。《禮記》中種種喪禮細節,都是在這一中心思想的指導下形成的。西晉竺法護翻譯的《盂盆經》,寫的是提倡不懼一切邪惡勢力、拯救父母的目連僧救母的故事,說目連僧是佛弟子中神通最大的一位僧人,其母墮餓鬼道中,目連僧以佛法神力親自去救其生母。《盂盆經》中說: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之恩。這種思想境界,和中國傳統思想孝順父母,尊敬老人、養老送終、慎終思遠,完全一致。所以直到今天,舊曆七月十五日鬼節、盂蘭盆、盂蘭法會,乃在國內及世界各地華人聚居之地,廣為流行。什麼叫“餓鬼道”呢?這又具見於《佛說救撥焰口餓鬼陀羅尼經》記載。說道:佛弟子阿難獨立靜室,夜見一餓鬼,名焰口,身體枯瘦,咽細如針,口吐火焰。鬼告阿難曰:“三日後汝命盡,將生餓鬼中。”阿難恐,問免苦之方。鬼曰:“汝明日為我等餓鬼及諸仙人等,各施一斛食,且為我供養之室,則汝得增壽,我得生無。”阿難以白佛。佛即為“陀羅尼”(梵語譯音,意即念咒)曰:“誦此陀羅尼,能使無量百千施舍充足。”據此,所以在六朝、唐、宋之後直至現在,凡有喪事,請僧人念經,曰“放焰口超度亡魂”。清代皇帝及親貴、辛亥後一般富室,多在棺材內放“《陀羅尼經》被”,就是梵文《陀羅尼經》的經文。僧放焰口,大和尚為法師,手結印,口念真言,心念本尊,此謂身、口、意三密。三密相應,梵語謂之“瑜伽”,因而過去喪事“放焰口”也叫“瑜伽焰口”。還有《法華經》、《往生經》,即死者要往娑婆世界彌陀如來之極樂淨土,化生於彼土蓮華之中。以上是佛教思想對中國後世喪禮的影響。

佛教經典對我國喪葬禮儀影響甚大,不過佛教的火葬、舍利塔,千百年中,除出家人外,一般俗人都還是土葬的多,前麵說過,隻有極少的貧苦人家在宋代之後才有火葬。因為講求土葬,所以曆史上堪輿家要看風水寶地作為墳塋,要修墳塋,這樣傳統建築工、刻碑工,諸般工藝,都得到很大的發展,代有能工巧匠。而因厚葬,墓中瘞錢,隨葬珍寶,造成曆代盜墓永難禁止,直到現在。自唐、五代開始,古代瘞錢改為紙錢,焚金銀楮錠,也一直延續現在。所謂寒食野祭、清明掃墓、七月十五鬼節盂盆會、上墳、十月一日送寒衣燒紙包,一係列喪葬禮儀,祭祀祖先墳墓的禮儀,細說起來是十分複雜的。

況我國是多民族國家,除漢族喪葬禮儀而外,還有許多少數民族的傳統喪葬禮儀,都有不同的宗教儀式、傳統風俗,在此難以一一述。而在大都市中,人口眾多,各個民族都有各自的殯葬禮儀,也必須注意到這點。

曆史不斷發展,人類社會在現代經濟及科學技術的衝擊下,整個生活結構已發生了大變化。我國自從五十年代初土地改革之後,鄉間大部分舊家墳地,都已因改革和子孫外出,荒蕪消失。再經幾十年各地基本建設,不少墳地已早被挖掘,無跡可尋,因而客死異域的逝子,已無歸葬故裏墳塋之舉。農村迄今大部農民仍有各家墳塋,土地較多的地區,自還不成大問題;而在大小城市中,人口日多,土地日少,居住集中,城市規模越來越大,喪葬問題,尤其對廣大群眾來說,老人一去世,後輩安排後事,各種困難日漸增多。政府號召火葬,開始時一些人因於舊俗,尚有顧慮,近年已被普遍接受。但火葬後,骨灰安置,也是問題。公墓陵園,占地亦多,交通困難,祭掃不易。有人倡議建造靈塔,亦如佛家浮圖,便於祭掃,少占土地,是未來大都市喪葬禮儀的發展。古代族人墳塋,一般在世即分戶另相吉地,營建新墓。未來都市中,一般三世即已在親屬中消失記憶,靈塔亡靈,年久即可深埋,如此循環而已,於天地同在,後代子孫,代代相傳,亦可慰古人於九泉矣。總之,喪葬禮儀,從古至今,以及未來,主要以盡孝道為核心,以人類博愛為基礎。於今適應社會發展條件,妥善安排,尊重古禮,倡導新風,為社會安定、民族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