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酒與民俗(3 / 3)

女兒家住東湖東,春槽夜滴真珠紅。

舊說越女天下白,玉缸忽作桃花色。

……詩句把女兒酒寫的極美。原詩較長,略引數句,聊供吟賞吧。

說到“女兒酒”,這裏不妨再說一下傳統釀酒的風俗。從古以來,人們飲酒,分家釀、沽酒。另外還有宮廷及達官貴人製造各種名酒供帝王貴戚飲用者,那不在“民間風俗”範圍之內,可以不說,這裏隻說民間沽酒和家釀的習俗。

我國從古以農立國,一般農產品副食品在鄉間大多自己生產、自己製造、自己使用。隻有少數是市上去買,第一是食鹽,必須去買;第二是油、酒、醋等,有的自己家中做,有的則市上去買。

買酒賣酒均謂之酤(或作沽)酒,是很古老的事了。

《史記·高祖本紀》記雲: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按《索隱》解釋說:借讎為售……今亦依字讀。蓋高祖大度,既貰飲,且讎其數倍價也。這是劉邦做皇帝以前的事,可見最晚戰國到秦代這一時期,賣酒的商人已是很普通的事了。

司馬相如娶了卓文君,夫妻二人當壚賣酒,這是最古老的關於賣酒的浪漫故事。

其後不妨引用著名詩句“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來證明賣酒的古老風俗。

因為賣酒,所以古代就有酒稅,有管酒稅的官。

又因造酒要用糧食,在災荒之年,不免要影響民生,這樣曆史上就常有禁酤的命令。

《漢書·景帝紀》雲:“夏旱禁酤酒。”就是禁止賣酒。

顧炎武《日知錄》中,特別寫了《酒禁》篇。

中國從遠古直至唐宋時代,一直是用曲、用米、用麥等糧食、蒸煮發酵,壓榨過濾而製成的酒,水份多,酒精濃度小。

直到元代,才出現了用蒸餾法生產的燒酒。

李時珍《本草綱目》“燒酒”條集釋雲:燒酒,非古法也。自元時始創,其法用濃酒和糟入甑,蒸令氣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壞之酒,皆可蒸燒。近時惟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麥,蒸熟,和曲釀甕中七日,以甑蒸取,其清如水,味極濃烈,蓋酒露也。自從有了燒酒,民間便叫它作“白酒”、“白幹”、“曲酒”,而管榨出來的酒,習慣叫做“黃酒”、“米酒”等等。生產燒酒比較複雜,都是酒商生產。北方叫缸房、燒缸,南方叫糟房。而黃酒、米酒製法較簡單,除去商人生產,南北農村中不少都在家中製造,文言文中謂之“家釀”。“女兒酒”就是家釀的一種。在古老的傳統風俗中,沽酒而飲和家釀“甕頭壽”,都是因酒給人們生活帶來善美而醇厚的歡樂。酒與民俗的可愛處也正在於此。

清人顧祿《清嘉錄》“冬釀酒”條記雲:鄉田人家以草藥釀酒,謂之“冬釀酒”。有秋露白、杜茅柴、靠壁清、竹葉清諸名。十月造者,名“十月白”。以白麵造曲,用泉水浸白米釀成者,名“三白酒”。其釀而未煮,旋即可飲者,名“生泔酒”。蔡雲《吳歈》雲:

冬釀名高十月白,請看柴帚掛當簷。

一時佐酒論風味,不愛團臍隻愛尖。

這是江南人家中造酒的記載。至於北方,大體也是這樣。農村中黃酒大都是家中自釀的,市沽則隻有燒酒。酒的家釀與市沽,在南北各地風俗中,也多有相似之處。

在中國傳統風俗中,酒與遊戲,亦大有可述者,外國風俗也有類似者,但不多。在風俗中酒與遊戲的關係大約有三:一是遊戲以酒為處罰;二是以遊戲助酒興;三是遊戲與罰酒相結合。

《禮記》中所記投壺飲酒的罰則,那是最古老的。後來進一步演變為文人作詩的罰則。

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中說:如詩不成,罰以金穀詩數。便是以酒為罰則的最有名的故事。

以遊戲助酒興,最有名的當是“曲水流觴”的故事,大家坐在水邊,淺淺的酒杯在水中漂浮,漂到誰麵前,誰就喝酒。這是王羲之《蘭亭集序》中記載的飲酒遊戲,直到今天好事者還模仿進行。

民間傳說中飲酒遊戲的故事,在此不多贅了。

第三種酒與遊戲和罰酒相結合的習俗流傳最久、最廣。

文雅一點的就是酒令,通俗一點就劃拳,文言叫“拇戰”。這一風俗,遍及南北各地,遠及海外華人生活聚集的地方,好喝酒的人,沒有一個不會劃拳的。

據說高聲喊叫,可以抒發心肺,增加酒量,而輸了拳要被罰酒,這就要吃更多的酒。

“劃拳”和行酒令,文人雅士稱之為“觴政”,有人為此寫了不少專門文章和書,如明代袁宏道的《觴政》、清蔡祖庚的《嫩園觴政》、黃周星的《酒社芻言》等。

《紅樓夢》中《鴛鴦女三宣牙牌令》和《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二回中寫酒令最熱鬧,但這中間也寫了湘雲劃拳的豪情,臂上鐲子碰的玎璫亂響,想見其興高采烈。這是寫吃酒劃拳最生動著名的文章,可見其雅俗共賞了。

“劃拳”的飲酒遊戲,可以說是中國人喝酒風俗中最有風趣的創造。

酒是交際的工具,這在中西風俗上似乎是一樣的,什麼重大的爭端,在正式場合中爭的麵紅耳赤,甚至揮拳動武,大到釀成戰爭。而在觥籌交錯之際,卻可談笑風生,化幹戈為玉帛,這是酒的力量。

有名的宋太祖趙匡胤“杯酒釋兵權”,便是靠了酒的力量,和平地解除他手下大將的武裝。

在民眾中間,大小爭端,也常常用酒來調解。俗話說:“酒後吐真言。”又說:“喝酒交情越喝越厚。”可見在傳統風俗中酒對人際關係多麼重要。

遠道客人來了,接風用酒。送人出行,餞行用酒。

客人來了,總要以酒招待。“深夜客來茶當酒”,因無酒而表示無限歉意,說明在人際關係中,酒比茶要重要得多,敬意主要在靠酒來表現。

敬酒的風俗自然要比敬茶早上千年。

所以從“酒與民俗”的角度講,酒文化遠比茶文化曆史悠久得多,地域廣泛得多,可以說從人類有文化開始,形成“民間習俗”開始,就與酒有密切的關係了。

酒在中國民間習俗中,宴飲時勸酒、敬酒、賭酒和罰酒種種習慣,有時敬酒、勸飲,要你非喝不可。北方有些鄉間宴客,敬酒者會捧著酒杯跪在你麵前,非讓你喝下去不可。

清人黃周星《酒社芻言》說:世俗之行苛令,無非為勸飲計耳。而不知飲酒之人有三種:其善飲者不待勸。其絕飲者不能勸。唯有一種能飲而故不飲者宜用勸……酒中含有酒精,對人身體有反應,喝多了可以醉。

而每個人的天生稟賦又不一樣,有的人滴酒不飲,有的人少飲即醉,有的喝很多也不醉。

這樣習慣上叫有酒量或無酒量,酒量大的稱作海量。

有人量小卻愛喝,有大量的卻不愛喝,因之有量無量與愛喝不愛喝以及嗜酒如命並不完全一致。

這樣就有借酒澆愁者,有因酒誤事者,甚至因酒送命者都有。

在傳統習俗上,人們對於酒,也有時列為嗜好,甚至和不良嗜好混在一起。

曆史上有不少著名戒酒、止酒、禁酒的故事,最有名的是劉伶的妻子勸劉伶戒酒的故事。

陶潛也寫過著名詩篇《止酒》,說什麼“平生不止酒,止酒情不喜,暮止不安寢,晨止不能起”等等。後麵雖然說什麼“今朝真止矣”,恐怕也還是沒有止的。

為什麼呢?

因為“何以解憂,惟有杜康”,酒能夠給人生活、心身兩方麵帶來很大的歡樂。

固然酒精過量,也能中毒死人,但那是極少見的。因為從醫學觀點上,適量的酒,對人身體是有益的。

宋人範成大《桂海虞衡誌·桂海酒誌》中說:餘性不能酒,士友之飲少者,莫餘若,而能知酒者,亦莫餘若也。頃數仕於朝,遊王公貴人家,未始得見名酒。使虜,至燕山,得其宮中酒,號金蘭者,乃大佳……及來桂林,而飲瑞露,乃盡酒之妙。範成大說是“不能酒”,而自謂知酒,看來多少是喝一點的,不過看來總非酒人了。不能酒而知酒、談酒者,古今除範石湖外,尚不乏其人。我也不會喝酒,於今卻寫了一篇《酒與民俗》的長文章,雖不敢妄比古人,自思亦是十分滑稽的了。

實際這篇《酒與民俗》所談的也都是酒與中國傳統民間風俗習慣的事。

但酒是世界性的,歐、美、亞、非各大洲的人都愛喝酒,因而“酒與民俗”這個題目,除去說中國的外,也應談談外國的。但所知有限,甚至可以說是無知,因而外國的酒與民俗的情況,我是不能談的。這裏隻就中西酒與民俗的不同點,略作比較,作為本文的結束吧:

一是中國傳統上有熱飲的習慣。《禮記·月令》中說“乃命大酋”,“酋”字在注釋中就解釋為熱酒,現在講究喝黃酒的人,還要喝熱酒的。《紅樓夢》中薛寶釵就對寶玉大講要喝熱酒的道理,是很美的故事情節。中國人,尤其北方人喝白酒也要熱飲。這種習慣在西洋人似乎是沒有的。

二是西方人喝酒,隻是幹喝,並不要下酒菜。而中國人從古代就講究“旨酒佳肴”,一定要有點下酒菜。孔乙己再窮,還要吃幾粒茴香豆下酒呢!

傳統上有“漢書下酒”的故事,等於沒有菜。但還是強調下酒物,似乎從不空口喝酒。而西方人喝酒,單是喝酒,從不強調下酒菜。迄今海內外華人乃多保持此習慣。

另外中國傳統是祭祀飲酒,傳統的酒是米、麥等糧食釀的。這似乎也與西方以葡萄等果品為原料釀的酒不同。

以上一些不同之處,如多收集一些資料,在酒與民俗的傳統習慣上,作一些細致的比較,追本求源,明確其原因,也可寫出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可惜在我來說,力有未逮,隻能有待於學貫中西的專家了。

本文中對於我國少數民族地區許許多多與酒有關的民俗也未說到,這也是限於條件和學識,隻好俟諸異日,或用幾年功夫再寫一篇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