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禮記·鄉飲酒義》篇中,還詳細記載了鄉人以時聚會飲酒取樂的習俗。什麼“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賓出主人拜送”等等習俗禮數,都寫得十分清楚。
綜上所述及征引文獻,可見飲酒在三千多年前,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都已形成風俗習慣,都已有了明文記載。在此基礎上,隨著曆史發展演變,酒的生產、飲用,愈演愈繁,成為人們生活中離不開的重要物質,形成更多更繁雜的與酒有關的風俗習慣。
直到今天,以及未來。
三
寫學術性的文章,有幾種不同情況:
一是要論證一個結果,這樣便要論點、論據、論證,按邏輯順序寫出結論。
二是曆史考證性的,也要有疑點、有問題,假設結論,求索證據,證實假設。
三是調查性的,通過實地調查,取得第一手材料,最後分析、歸納出結論……不過還要看不同的題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條件。
“酒與民俗”這個題目,如論述其重要性,自然也可得出結論,但這不必要,因為大家都知道酒在民間風俗習慣、日常生活中的是少不了的,其重要性人皆知之,又何必繁瑣地論證呢?
如從考證方麵來寫,考證其最早的產生或考證其他結論的錯誤等等,在此題目下,都沒有考證的條件或必要。
因為第一酒的出現,幾乎是與中國文化史、中國先民生活習俗的形成同時開始的,現在出土文物都證實了這點。
《周書·酒誥》中說: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根據文獻,隻知其古老,但也並無明確結論,說明其產生的時代、與民俗關係的原始等等,所以也很難考證其是非,辨明其真偽。
這個題目,如果到各地、各個民族做一番“酒與民俗”的調查,倒是很有意義,一定會收集到很多關於酒的風俗習慣材料,可以編寫一本有價值的大書,但是沒有這個條件,說來也是枉然。
那麼我在前麵一節介紹了先秦酒與民俗的情況之後,下麵如何寫呢?
我想就民間風俗有關方麵分類闡述一下酒在這些方麵的重要作用及其曆史演變,這雖非重要發現、發明,不能得出重要結論,但在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民間風俗劇烈變化的情況下,回顧一下酒與民俗的曆史演變加以闡述介紹,想來也還是有一定意義的吧。
民間風俗的可愛之處,首先在於從先民以來,重視節令,點綴生活,使生活更富有情趣,酒在其間是起到重要作用的。
西方社會,也有類似習俗,但沒有中國民間那麼重視,那麼講究。逢年過節不但要飲酒,而且要飲不同酒的風俗傳統。如過年飲屠蘇酒,端午飲雄黃酒,重陽節飲菊花酒等等,這是酒民俗中十分有趣味的傳統。
現在人們過春節,家家戶戶總要吃酒,如寫詩文用典故,也可說是飲屠蘇酒,自然實際並不是屠蘇酒,隻是傳統習慣叫法而已。按曆史上元日飲椒酒、屠蘇酒。
《四民月令》雲:正月之旦……進酒降神。畢,乃家室尊卑,無小無大,以次列坐於先祖之前;子、婦、孫、曾,各上椒酒於其家長,稱觴舉壽,欣欣如也。後來宗懍《荊楚歲時記》中也記雲:正月一日……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餳,下五辛盤。椒酒是把花椒放在酒中,屠蘇酒當是把屠蘇草浸在酒中。
《通雅》植物門記有孫思邈“屠蘇酒方”。可是究竟什麼是“屠蘇酒”,唐宋以來已說不清了。
元旦酒是肯定喝的,而不管什麼酒,總是要借個“屠蘇”名,蘇東坡詩雲:“但把窮愁博長健,不辭最後飲屠蘇。”這樣,屠蘇便成了元旦一切酒的代名詞了。
過年還有飲柏酒的習俗,周處《風土記》雲:“元旦進柏葉酒。”所以人們把過年飲的酒,也可叫做“柏酒”。
隻是舊曆年吃的酒,就有這樣多的不同名稱,可見傳統習慣是多麼豐富了。宋僧人道世《法苑珠林》記道:唐長安風俗,每至元旦以後,遞飲相邀迎,號傳坐酒。正月裏親朋好友,排日請吃春酒,這一風俗習慣源遠流長,一二千年,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酒與民俗”,隻此一點,亦可見其關係之重要了。
五月端午節,吃雄黃酒。用酒浸雄黃抹在小孩耳朵眼上、鼻孔上,在男孩額上用雄黃酒寫一個“王”字,這些風俗,直到今天,不少鄉村還保留著,兒童們都感到十分有趣。
這是古代家居生活夏日來臨,預防病蟲害的習慣。
早在孫思邈《千金月令》中就有記載雲:端五以菖蒲或縷或屑以泛酒。所用材料雖然不同,但其辟解毒蟲的作用是一樣的。也有用艾酒的。
《玉燭寶典》即記雲:洛陽人家,端五造術羹艾酒。但到明清而後,各地端五多飲雄黃酒。
最有名的故事,就是“白蛇”故事。許仙被惡僧法海教唆在五月端五,用雄黃酒醉倒白素珍,使她現了原形。舊時鄉間人經常看戲,十分熟悉這一故事,幾乎人人都知道端五喝雄黃酒。我小時候生活在北方山鄉,這一習俗從兒童時就知道。後來知道江南也是一樣的。
清代顧祿《清嘉錄》“雄黃酒”條記道:研雄黃末,屑蒲根和酒以飲,謂之雄黃酒。又以餘酒染小兒額及手足心,隨灑牆壁間,以祛毒蟲。蔡雲《吳歈》雲:“稱槌粽子滿盤堆,好侑雄黃入酒杯。餘瀝尚堪祛五毒,亂塗兒額巽牆隈。”
後麵並引《江鄉節物詞》、《九縣誌》、《昆新合誌》等書記載作為旁證。杭州風俗同樣如此。可見雄黃酒這一習慣是十分普遍的。
除此以外,尚有重陽節的菊花酒也十分著名。葛洪《西京雜記》記雲:戚夫人侍兒賈佩蘭雲:在宮內時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令人長壽。另外周處《風土記》也有同樣記載,說明這風俗在六朝時十分講究。不過這畢竟是文人雅士的事,對於一般民眾,則遠沒有雄黃酒那麼普遍了。
歲時節令飲酒的習俗,迄今仍十分普遍。但是據說這是從古代先民歲時祭祀而演變成的習俗,遠古祭祀之後再飲酒,後世祭禮廢而飲酒如故,成為歲時節令習俗了。清康熙時張爾岐《蒿庵閑話》中分析這一現象道:俗節飲酒,皆古人祭祀之期也。《酒誥》雲:“祀茲酒。”古人無泛然飲酒者,率皆祭畢而後飲,祭有常期,故飲亦常時。後世祭禮廢而飲酒如故,遂成俗節。如元宵始於漢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乙甘泉,以昏時祠到明,後世仿以為燈節……古人因祭而飲酒,後人崇飲而忘祭,不勝三代未逮之感。張爾岐舉了許多古代祭祀節日的例子,除元宵而外,什麼中和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等等,大發思古之幽情,這且不去管他,但是中國民間傳統中祭祀酹酒卻是普遍存在的。
半個多世紀以前在北國山村中,後來在北京長期生活中,逢年過節,祭神供祖,供桌上總要放上酒壺、酒杯,在酒杯中總要斟上半杯酒,放在供桌邊上。然後焚香下跪,接著就燒紙。
如是祭神,不管是佛堂觀音大士,還是財神龕財神菩薩、天地桌天官之仙、灶王、井台……或是祠堂祖宗神主前,都要燒,所不同者,祭神焚黃表(是道教習慣,黃色薄紙折成三折,高八九寸,寬三四寸),供祖給鬼焚白紙(折法大小同黃表一樣)。主祭者在焚香下跪之後,從供桌上取一張燒紙,將一角在蠟燭上點燃,雙手高捧,挺身直跪,俟紙焚燒至三分之二,下餘無多時,扔在燒紙盆中,取案上酒,往火焰中一傾,一縷蘭火並青煙隨之而起,這是祭祀中極為重要的一種儀式,俗稱“奠酒”。奠酒之後再叩首,這樣才算禮成。
奠酒正式名稱為“酹祭”。蘇軾《大江東去》詞中最後一句:“一樽還酹江月。”就是說用一杯酒灑在江中祭祀明月。
按,“酹”字見《說文》,段玉裁注曰:《廣韻》曰:“以酒沃地。”《史記》:“其下四方地為啜食。”蓋啜、酹皆於地。啜謂肉,故《漢書》作啜。酹謂酒,故從酉。所以在傳統習俗中,自周秦以來,從《禮記》所載的酒與祭祀關係密切的文獻,直到近代,酒在祭祀中,總是不可少的。
這是沿襲了幾千年的傳統習俗。
祭祀之外,就是酒在婚喪嫁娶中的重要地位。
這種風俗也是從周秦以來一直沿襲到今天。
這些禮儀中,飲酒的規矩,在《禮記》的《喪大記》及《少儀》中都有詳細的記載,在前麵說到古代酒與民俗的關係時,曾引用了一些文獻,現不多贅。隻是簡單地作些闡述。
中國曆史上從古以來就把婚喪嫁娶以及過生日祝壽當作生活中的大事,北京俗稱“紅白喜事”,把壽終正寢的老喪,即子孫滿堂的老人去世,都當作“喜事”來辦。
所有的喜事都以“酒”字來代替稱之。娶婦、嫁女等叫“喜酒”,過生日祝壽叫“壽酒”,過滿月叫“滿月酒”,其他建房、開業、遷居等,無一不以飲酒為祝賀方式。
這一習俗,從古至今,似乎未來也還會這樣。
古今在具體禮儀上或有差異,但酒總是要喝的。所以在傳統習俗中,酒與各種喜慶事項是牢不可分的。人們常常為此做大量工作,做長期準備。紹興的“女兒酒”是十分著名的。此事來源甚古。
晉稽含《南方草木狀》雲:南人有女數歲,即大釀酒,既漉,候冬陂池竭時,置酒甕中,密固其上瘞陂中,至春瀦水滿,亦不複發矣。女將嫁,乃發陂取酒以供賀客,謂之女酒,其味絕美。“女酒”就是女兒酒。因酒壇均施彩繪,又名“花雕”。這是民俗中有悠久傳統的有趣風俗,卻是與嫁娶宴飲有密切關係的。
徐珂《清稗類鈔》中引有“吟女兒酒”的長歌雲:
越女作酒酒如雨,不重生男重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