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災難歲月中的生命(2 / 3)

後來,老舍一直不忘大姐的救命之恩,他63歲時,曾在《正紅旗下》裏這樣描寫,“大姐是個極漂亮的小媳婦:眉清目秀,小長臉,尖尖的下額像個白蓮花瓣似的。不管是穿上大紅緞子的氅衣,還是藍布旗袍,不管是梳著兩把頭,還是挽著旗髻,她總是那麼俏皮利落,令人心曠神怡。她不寬的腰板總是挺得很直,亭亭玉立,在請蹲安的時候,直起直落,穩重而瀟灑。隻有在發笑的時候,她的腰才彎下一點去,笑得那麼天真可愛。親戚、朋友,沒有不喜愛她的……”

母親慢慢地蘇醒過來,望著這個天庭不飽滿,地閣不方圓,兩耳不垂肩,兩臂不過膝的老兒子,沒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而且他差點要了自己的命。因為這樣,母親卻似乎有種偏愛。常言道:“老兒子,大孫子,老太太的命根子。”這小生命以後成了老人家的希望所在。

小生命的到來,又似乎給經常充滿晦氣臉色的父親帶來一點光彩,是個男孩,又是臘月二十三,立春頭一天出生。他抱過孩子親了親說:“就叫慶春吧。”

舒慶春來到人間。他帶著春的吉興,帶著北京楊家胡同泥土的芬芳,但是他趕上了大清皇朝的“殘燈末廟”。那動蕩貧窮的世道,無不給這小小的生命帶來頑強抗爭的火種,促使他日後成為舉足輕重的大作家。

舒慶春的父親是個旗人,他的祖輩隨著剽悍的滿族大軍由東北打人關內,滅了明朝,建立了清朝。而滿人的軍事編製始終沒有取消,清朝皇帝把滿族的男人編入兵團,終生服役。有四個大兵團,以四麵不同的顏色的旗幟為標記,有黃旗、藍旗、紅旗、白旗,還有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鑲白旗,共稱八旗。旗人成了滿人的代名詞。老舍的父親屬正紅旗,他在皇城裏當個小小的護軍。每月領三兩銀子,這便是全家的收入。

老舍父親雖然是個旗兵,如果在以前也可能會很威風,也能坐坐茶館,賒兩隻燒雞,哼幾句二黃小調。可是現在的日子是北城外二三十畝地早已被前人賣掉,隻剩下一畝地,旗下分給的房子也早因生活所迫先後典了出去。據說他的曾祖母曾跟著一位滿族大員到過遙遠的地方。她的任務大概是大員的隨從,扶大員的夫人上轎下轎,給夫人裝煙倒茶。幸而她給老舍父親留下了一套住房。所以,父親唯一無憂無慮的就是每月不必交房租。然而每到六七月份下大雨時,父親總是擔心,因為院牆都是碎磚頭兒砌的,年久失修,一遇大雨便塌倒幾處。他沒有什麼嗜好,既不抽煙,也不賭錢,隻是過節的時候喝一兩杯酒。他下班很守時間,跟人說話和氣,經常含笑不語,沉默寡言,對人頗有禮貌。每當母親讓他去看看親友,他便欣然前往,一會兒就回來了。母親問他:“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他隻是一笑了之。一輩子他沒和別人吵過嘴,打過架,他老實,別人不欺負他。

父親的模樣,老舍也說不上來,因為父親逝世時,他年齡太小。

他上有四個姐姐、三個哥哥,可長大成人以後隻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使他印象最深的是他姑母。姑母中年孀居後,就搬回老家和他們住在一起,當起了大姑子。她總是以老大自居,以大姑子名義在這個家指手畫腳,支使老舍的母親幹東幹西,仗著每月吃著姑父留下的一點錢糧,腰杆硬。不順心時,摔盤子、摔碗,時不時擺擺譜,吵吵鬧鬧,雞蛋裏挑骨頭的事常有。母親從不計較。

姑母經常出門去玩牌,逛護國寺,串親戚,到戲曲票房聽曲藝或清唱、彩排。有時晚間她去賭錢,老舍的母親須等到半夜才肯去睡。若是忽然下了雨或雪,母親還讓二姐拿雨傘去接她。母親認為大姑子脾氣不好,寧可自己多吃苦,也別把她惹翻了。

姑母很少拿出點銀兩來,即使拿出幾吊錢來買東西,也要叨叨咕咕地發些牢騷,隻有過年時,才肯出點錢購些年貨。

母親生老舍時,正趕上過年,姑母很不高興。她要買許多東西,因為母親在月子裏不能替她去買,又不能下地幹活,她當著父親的麵,不好意思發火,但她總是拉著臉子。

除夕,母親和剛出生幾天的小慶春很早就睡了,似乎對過年不大感興趣。二姐幫著姑母做年菜。姑母一邊幹活,一邊嘮叨,這小狗尾巴(因為生他那年正是戊戌狗年),早不來,晚不來,偏偏在過年的時候來搗亂。父親一聽,趕緊過來說:“姐姐,我幫你幹。”姑母打量著他說:“你不想想就說話,你會幹什麼?”父親含笑默默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