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得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中國昆曲”列為“人類口述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一時的直感,說實話,是驚喜與納悶交集。驚喜不用說,納悶從何而來?當時我想,“為什麼主其事者那麼鍾情於‘昆曲’一詞呢?”在我的記憶裏,許多前輩、師友的確都喜歡稱呼“昆曲”,那是習慣於沿用舊稱,由來已久,可以理解。但是,近八十年來,“昆劇”之稱漸見通行,特別是後五十年中,“昆劇”、“昆曲”並用,其所指稱,各有重點,雖不免出現混用的現象,但這一改變是好的。現在一條信息,帶有那麼令人矚目的權威性,我擔心很容易在正名上使人敏感起來。事態的發展果然如此。就我所見,此後不論媒體的報道,個人的專文,以及各種相關的集會,幾乎無一例外地使用“昆曲”這個詞,雷同一響,定於一尊;甚至為了統一用詞,不惜修改曆史事實,明明是“蘇州昆劇傳習所”,一概成為“蘇州昆曲傳習所”!時光確實沒有倒流,眼前這一切,也算是一種進步?
“昆劇”、“昆曲”應時並用,視具體場合而定,理應如此。由於曆史的原因,它們恐怕誰也替代不了誰。誠然,“昆曲”是個資深名詞,其最早出現,並不像洛地兄所說,“‘昆曲’這個稱謂的流行,恐怕要到在清以後,原因可能是兩條:一是亂彈(京戲)的興起;一是近現代……”據我所知,此詞至遲明代天啟、崇禎年間已在大江南北的社會上流行。題為明西周生著的小說《醒世姻緣傳》第七十三回上有雲:“到了後日,劉有源使人牽了頭口,著人往程婆子家裏把程大姐接到席間。穿著鮮淡裙衫,不多幾枝珠翠,妖嬈嫋娜,通是一個妙絕的名唱,不惟慣唱吳歌,更且善於昆曲;不惟色相絕倫,更且酒豪出眾。”吳歌指小曲,昆曲指昆腔唱散套、戲曲中的熱門唱段。且不管小說作者西周生是不是那位頗有名氣的小說、戲曲家丁耀亢(1599—1669,山東諸城人),僅就小說提供的背景材料,明末北方地區社會應酬場上已經盛稱“昆曲”,那麼大本營的吳中水陸繁華之區該當怎樣光景,可想而知。此後,當清代乾隆年間,要找“昆曲”的書證,那就俯拾即是,如紀昀(1724—1805,字曉嵐,河北獻縣人)的組詩《烏魯木齊雜詩》(作於乾隆三十六年[1771],見《紀文達公遺集》卷十四,又有《叢書集成初編》單行本,詩中說及流放到烏魯木齊的“遣戶”善唱昆曲的自成一班),又如鐵橋山人(姓李)等編著的《消寒新詠》(作於乾隆五十九年[1794],現有周育德校刊本),還有大家更為熟知的錢泳(1759—1844)《履園叢話》(係錢氏晚年之作,刊於道光十八年),等等,即此也要比“京戲”興起年代早得多了。但,資深並非就是好,我倒認為正由於“昆曲”一詞出現太早,給它鑄就了許多不足之處,主要是它難以容納應該涵蓋的東西。這也難怪,“昆曲”這個“名”,其含金量由於曆史原因再也不會增減,而其所指之“實”,是一個始終在流轉變化中的戲曲品種,早已由曆史的調色板裝點得花枝招展了,自然不是一個素樸而具局限性的名詞所指稱得了的。
談“昆曲”,我們不會忘掉這樣一個曆史事實:昆(山)腔的新聲地位確立以後,立即向兩個方麵發展,時髦的說法叫“搶占市場”。這兩方麵都具有源遠流長的傳統,一個叫“曲”(唱社、曲局林立於市街),一個叫“戲”(戲班、演堂戲、上廟台、跑江湖),前者榮幸地得到士大夫的青睞(隻要想想文徵明晚年工楷寫《南詞引正》一事就可以了),身份自高,“雅”的徽號就是這樣慢慢地戴到頭上的;後者是伶工們的世襲領地,行業落在其中,翻不了身,必須為生活而獻笑,自然隻沾點“雅”的邊兒,而且在“清唱大師”眼裏永遠是“俗伶”。其實,雅俗問題還真難說,有時,雅的那麼俗,俗的非常雅,此類事是屢見不鮮的。曲、戲兩個係統表麵上應該是“井水不犯河水”(龔自珍的說法是“至嚴不相犯”),事實上暗中關係千絲萬縷,相當複雜。自來有“清工”、“戲工”之說,“清工曲唱是昆班戲工的型範”(洛地語),理論上是對的,實踐上要找幾個佳例也不難,如清乾隆年間揚州老徐班名旦吳福田,被清曲家葉堂譽為“無雙唱口”。但我認為兩者之間的關係隻是交流,是不能比高低的,因為它們是兩種師承,兩個門庭,清工以唱為專業(唱家),戲工的唱從屬於戲,是以戲為專業(演員),其難易判然分明。昆劇向來無科班之說,其後續人員往往從堂名班挑選已會唱許多支曲的小孩子來培養。“昆班演員必須由清曲唱家調教,方可得其腔”(洛地語),這種情況隻是在明代家樂裏才有,如王渭台之調教鄒迪光家班,黃問琴之訓練馮夢禎女樂等,最可貴的是“一洗梨園習氣”。家班的壽命一般是短暫的,所以我們不要把它們的藝術水準看得異常的高,也不要把它們的力量看得異常的大,家班一衰落,昆劇隻有沉淪為“草台”的份兒,沒有的事。一大批民間班社數十年不散地存在著,怎能視而不見呢?民間班社檔次不一,凡名班專應堂戲,為了競爭,為了打“品牌”,水準不低。清工、戲工由於專業不同,其常唱曲目、常演劇目各有側重點,《聞鈴·彈詞》、《尋夢》、《辭朝》、《慘睹》等,本來以坐唱為多,劇場演出卻是難得的;而《打子》、《拾畫叫畫》、《驚變·埋玉》等,明顯的劇場效果為更好。前者可以閉眼凝神地聽,後者更須仔仔細細地看。人才難得,曆來如此,頂尖清唱家鳳毛麟角,著名的也屈指可數,這些名家當然不會上大課,隻肯個別傳授。到後來曲社(局)裏曲友習曲還得請“拍先”(曲師、笛師),曲師們大都堂名出身,或由演員改行,一部《韻學驪珠》背得滾瓜爛熟,教的自然是清工。再後,觀念改變,不耐寂寞,曲友們大都兼好串戲,於是鬥轉星移,交流的結果,導致清工向戲工靠攏。同治九年(1870)出版的《遏雲閣曲譜》明白聲言:“變清宮為戲宮……務合投時,以公同調。”(輯者王錫純序)這裏再抄一段浦江清《清華園日記》:“與汪健君同往,汪君吹簫,許寶(按,為俞平伯夫人許寶馴之七弟,著名數學家)唱《題曲》,依《納書楹譜》,聲韻淒絕,勝於今伶工譜也。”曲社活動,依《納書楹譜》唱曲已是偶一為之的餘興,可見乾隆以來曲社時尚的變化。然檢以往載籍,向來是曲高戲低,曲雅戲俗,這是舉“昆曲”可以帶過戲劇,並在社會上造成比較普遍共識的曆史原因。
我主張“昆劇”、“昆曲”並用,也不隱瞞兩者選擇之間的傾向性,這有我二十多年前寫的小書為證。“昆劇”,當然是後起詞,昆劇的“劇”,戲劇之意而不是指劇本,單以一“劇”字表示戲劇之意,明末的潘之恒(1556—1622)使用頻率很高,值得注意的是,潘氏在《鸞嘯小品》裏還曾用“吳劇”一詞作為標題,可見已超越字麵上“在蘇州看戲”的意思。他提到昆山的戲班演《西樓記》不及蘇州的擅場,含有推崇蘇州城內戲班平均水準高之意。到清代要在乾隆年間始見“昆戲”之稱,江南一帶民間口頭語則叫“文班戲”。民國初期,蘇州全福班開赴上海大世界演出,海報上也以“文班昆戲”為號召。但是,20世紀剛跨進20年代,出現了蘇州創辦傳習所的事,這個傳習所的正式名稱,到底是“昆曲”還是“昆劇”,我曾查閱過當時一些相關記載,說法不一,我也不在意。到了1981年,要舉行傳習所創辦紀念活動,名稱問題才凸顯了,但連傳習所出身的“傳”字輩老師也都記憶不清,各執一詞,我仍不在意。直到十多年前,老《申報》全部複印麵世,根據《申報》廣告,疑案始告冰釋,正式名稱是“昆劇”,並不是“昆曲”。從《申報》上,我讀到了穆藕初、俞粟廬、徐淩雲三位的聯名啟事,這才大吃一驚,在意起來。
我發現不僅廣告上明確寫著,是“上海昆劇保存社”為蘇州的昆劇傳習所募集經費,發起舉辦“江浙名家大會串”,而且穆、俞、徐三位的聯名啟事,對保存社、傳習所的命名同樣一律是“昆劇”而不用“昆曲”,絕不含糊。於是我推想當年辦所時在命名問題上的細節:1921年,蘇州創辦“傳習所”,在“昆曲”、“昆劇”的名稱選擇上有過一番小小的爭執,最後掛牌定名為“蘇州昆劇傳習所”,蘇州首創辦所的曲友認可了,上海出大力的曲友也認可了,創用“昆劇”達成共識,包括昆曲泰鬥俞粟廬在內。這是第一次勇敢地衝破“昆曲”的樊籬,正式使用“昆劇”一詞,帶有現代意義,自不待言。
這裏沒有隨意性,而是一種很了不起的正名意識在起作用。顯然,“傳習”、“保存”都帶有搶救的性質,搶救什麼呢?很明確,是大於“曲”的“戲”,是昆劇的整體藝術。更可貴的是,這一共識一直堅持到抗戰前夕。1934年,保存社舉行第二次會串(梅蘭芳、俞振飛即在此會串中首次合作),此旨未變。同時,蘇州曲家汪鼎丞、張紫東、徐鏡清、貝晉眉等發起組織普樂社昆劇團,也有意識地凸顯“昆劇”一詞。遺憾的是,其始末的積極意義如閃光點一閃之後並沒有引起人們太多的關注(順便說一下,洛地文中“當時上海有一個曲家的組織‘昆曲保存社’。是‘昆曲保存社’這個曲社的先生前輩們為了想抬高‘[昆]劇’的地位,曾經把‘昆劇傳習所’[冒]稱為‘昆曲傳習所’”雲雲,不知依據什麼?如確有此事,在“大會串”之前早已達成共識,有穆、俞、徐三氏聯合啟事為證)。
姓“昆”名“劇”的“陌生客”,拋頭露麵已經數十秋,最終仍讓老前輩的“昆曲”占了先,為什麼?
二
上節多處引述了洛地兄的話,均出自他發表在《戲史辨》第三輯的大作《昆——劇·曲·唱——班》。我仔細拜讀一過,深歎其用心良苦。全文兩部分,前“破”後“立”。後者旨在建構一種“民族戲劇”,而以“昆”為主要參照係,這是一個絕大的題目,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常是想好了的也未必寫好,何況從沒想過,再說“民族戲劇”、“傳統文化”在我看來都是說不清的模糊概念,所以對此大題目不敢置一詞。前者的“破”,與拙文題目有關,也正是我讀了感到困惑的地方,願意參加討論。但是說實話,我還是沒有讀懂這樣“破”的必要性,難道非此不足以過渡到後麵的“立”?
我讀了作者所下的四個斷語,原本以為談的是正名問題,再想,不對。由於昆劇、昆曲……都是“沒有的”,所以全文僅保留一個“昆”字來論述,而“昆”的正解為“昆班”。如說正名,恐怕是不會這樣立論的。我又揣測作者本意,“破”了以後,留下的是他所十分珍惜的實體(一個能演出“傳奇與雜劇”的戲班),要“實”不要“名”。不知道對不對?我感到前部分很難讀,因為文中處處與平常我們熟悉的約定俗成的說法相對立。“昆”是一個單字,或者說是個簡稱詞,隻在一定語境下才有意義,比如要編一本戲曲簡稱字典,“昆”作為簡稱詞收入,其義項的順序依據ABC常識,隻能是一昆腔,二昆曲,三昆劇,四昆班……這四個義項都是約定俗成的,而且有環環相扣的關係,如要解釋完全,還得加字,如“昆(山)腔”、“昆(腔唱的)曲”,等等。現在作者把“昆”作出唯一的正解“昆班”,恐怕會帶來麻煩。且不說全文有無數的“昆”字,作者未必能字字恪守這個正解,隻看作者鄭重其事地下的斷語,就會發現這是“一樁非常奇怪的事”。“昆”是什麼?“昆是戲劇演出組織——班社。”他的“友人”提出“抗議”,我覺得抗議有理,因為這個斷語離開作者個人話語本來是不通的,作者後來加了一個字,變成“昆班是戲劇的演出組織即班社”,“昆班”是個舊詞,今天已不通行,即使舊時的觀眾偶爾提到“昆班”,指的也是“戲”,他們關心戲班組織幹嘛?但對“昆班”是班社組織自然一清二楚。那麼,這個斷語有什麼新意呢?如果再問,“是戲劇的演出組織即班社”的主語為什麼不是“戲班”而是“昆班”呢?“昆”是什麼?那就有陷入同義反複的危險。當然,作者之所以要“破”昆劇、昆曲之稱,主旨在引出“昆班是我國民族戲劇的演出組織”這句話。何謂“民族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