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百善孝為先,孝為人之本——談行孝(1)(2 / 2)

孝是發自內心的情感表達,沒有表裏如一的孝就沒有真心實意的愛。在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時,我們要發自內心,真心地為父母做事。窮則窮孝,富則富孝,隻要用一顆真正的孝心讓父母開心愉快,自己也就真正盡到孝道了。

行孝,首先要使父母無憂

於是該然泣下,甚悔,且曰:“鳳何如而可以免於不孝?”

予曰:“保爾精,毋絕爾生;正爾情,毋辱爾親;盡爾職,毋以得失為爾惕;安爾命,毋以外物戕爾性。斯可以免矣。”

學生傅鳳想要早點考取功名,以擺脫貧困的家境,更好地奉養父母,於是不眠不休地學習,卻因勞累過度而病倒了。王陽明批評他的這種做法並不是孝順,傅鳳留下了悔恨的淚水,並向王陽明請教:“我如何才能夠修正這種不孝的行為呢?”

王陽明回答說:“保養好你的身體,愛惜你的生命;端正你對父母的感情,不要辱沒了父母對你的期望;盡心盡責地做好你該做的事情,不要有得失之心;平心靜氣地生活,心不要被外物所左右,這樣你就能避免陷入不孝的處境。”

在王陽明看來,家貧親老而不為祿仕,固然不得為孝,但欲求祿仕以成疾,使父母傷心悲苦,牽腸掛肚,這又怎麼談得上孝呢?由此可見,為人子女者在生活上不讓父母擔憂,不讓父母傷心悲苦,這是對行孝最起碼的要求。

孟武伯向孔子討教關於孝的含義。孔子答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意思是,由於疾病不受人控製,因此子女如果能常常以謹慎持身,使父母隻憂慮子女的疾病,而沒有別的東西可憂慮,這就是孝。然而現實社會中,有些人能自理自立,卻還是讓父母整天為了他擔驚受怕,這便是不孝。

在一個關著一些死刑犯的牢房裏,死刑犯們聚在一起看書閑聊。

一名犯人指著書中的珠寶說:“我母親沒有一件像樣的首飾,如果她戴上這些首飾一定會很高興。”

另一名犯人指著上麵的房屋說:“我家的房子又破又舊,每逢下雨就漏,我的母親如果有這麼一間漂亮的房子她該多高興啊。”

第三個犯人指著上麵的汽車說:“我真想給母親買一輛車子,以後她來看我的時候就不用走那麼遠的路了。”

書最後傳到一個犯人的手中,他拿著看了很長時間,看著上麵的珠寶、房子、汽車……

他沉思了許久後,流著淚說:“我們從一出生就讓母親操心勞神,直到長大了,本該回報母親的養育之恩,卻由於我們的錯誤,讓母親更加為我們操勞。我們都是母親牽掛的根源,更是母親幸福的寄托。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連著母親的心,我們是母親心中永遠的痛。母親的付出,不是為了得到珠寶、別墅、小汽車這些物質上的回報,因為在她們心裏最大的幸福莫過於自己的兒子是一個正直的、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如果我們的母親有一個好兒子就好了!”

這時,所有的人都低下了頭。

對父母最好的回報不是珠寶、汽車、別墅這些外在的東西,而是有一個“好”兒子,除了疾病,他們不必為兒女的衣、食、住、行等其他方麵擔憂。

俗語說:“兒行千裏母擔憂,母行千裏兒不愁。”無論兒女多大了,都永遠是父母心中的牽掛。子女離家的時候,父母心裏總是充滿擔心與牽掛,分別總是令他們黯然神傷。他們會擔心子女在外麵是否吃飽穿暖,是否受人欺負,是否會誤入歧途等,因此才有了這句“父母唯其疾之憂”。然而古往今來,又有幾人能做到呢?因此,王陽明才會告誡人們:行孝,首先要使父母無憂。

盡心盡力滿足父母的期望

夫孝子之於親,固有不必捧觴戲彩以為壽,不必柔滑旨甘以為養,不必候起居奔走扶攜以為勞者。非子之心謂不必如是也,子之心願如是,而親以為不必如是,必如彼而後吾之心始樂也。子必為是不為彼以拂其情,而曰“吾以為孝”,其得為養誌乎?孝莫大乎養誌。

王陽明認為,對父母真正的孝順,不單單是安排酒宴、歌舞來為父母大肆祝壽,也不單單是費盡心思為父母準備美味可口的食物,也不單單是照顧父母的起居、扶持父母行走。真正的孝順不是子女能夠奉養父母,而是要遵循父母的意願,盡心盡力地滿足父母的期望。正如王陽明所說:“孝莫大乎養誌。”

王陽明在《書黃夢星卷》中記載:

潮州處士黃保仰慕王陽明的學問,但鑒於自己年紀大了,不能遠行,便讓自己的兒子黃夢星遠行千裏來到越地向王陽明求學。黃夢星在王陽明處學習幾個月後,就會請假回家去看望自己的父親,在家陪伴父親一兩個月後再回來繼續求學,然後學習幾個月後再回家看望父親。黃夢星就這樣在相隔數千裏的潮越兩地之間來回奔波,十分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