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漢高帝八年至九年 公元前199至198年(1 / 3)

第四節 用女人換和平

平城大敗後,匈奴還是繼續在邊郡騷擾,打又打不過,劉邦總的想個辦法。

之前那個勸劉邦定都長安的婁敬此時又提出了曆史上著名的“和親之策”,就是把漢朝的公主嫁給匈奴大單於,讓兩家結為親家,以此來求得和平。

之前由於勸諫定都長安有功,婁敬已經被賜姓為劉,叫劉敬了。

劉敬提出和親之後,劉邦一直猶豫不決,直到三年後才下決心施行。

我們不知道劉邦有多少女兒,其實不給匈奴嫁自己的女兒,嫁一些其他宗室的郡主、或者幹脆找個宮女冒充公主,都不難。

為什麼和親這條建議被提出來以後,劉邦要經過三年的思考才決定施行呢?

“舍不得”絕對不是劉邦把和親這件事猶豫了三年的理由,對於他來說,為了自己的天下,沒有什麼好舍不得的。

劉邦肯定是在思考和親更深一層的利與弊。

和親那是好聽的說法,說的簡單粗暴一點兒,不就是“用女人換和平”嗎?說的再直接一點兒,不就是大漢朝的男人們不行,隻能靠獻女人來乞求匈奴手下留情嗎?

無論如何粉飾,和親都是一個舉國的恥辱。

冒然的實行和親,會讓人民如何看待大漢朝的當權者?劉家這種用女人換和平的方式會不會失去人心?如果和親,是否匈奴就真的不再威脅大漢了?

這些才是劉邦關心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會影響到他江山的穩固。對於他來說,穩定江山是第一要務。

在經過了三年的痛苦抉擇後,匈奴不斷的騷擾終於讓劉邦做了決定,在這一年年初的時候,他找了個民間的女子冒充公主,嫁到了匈奴。

這也算是折中的辦法,一方麵堅持了和親;另一方麵又沒有真的嫁自己女兒,甚至都沒有嫁宗室之女(就是姓劉的皇族的女兒),而是找了個不相幹的民女。

劉邦的做法成了後世漢朝皇帝和親的準則,整個漢代有很多皇帝都派遣過和親公主,但是沒有一個真正派自己女兒的,絕大部分都是找的宮女或者是民間的女子。

當然也有例外,漢朝的曆史上有過唯二的特例,派過宗室的皇女。這兩個公主就是曆史上著名的細君公主和解憂公主,都是漢武帝時期嫁到烏孫國去的,雖然這兩個公主的爺爺或者父親都因為犯罪被殺了,讓她們倆的地位很低,但畢竟她們是真正有劉邦血脈的人。

由此可見當時大漢和烏孫國的關係比較好,匈奴就從來沒有這種待遇。

這其中的解憂公主更是最後立功異域,成為了一代女中豪傑,為大漢朝在西域的擴張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曆史上對和親政策的評價一直褒貶不一,主要看出發的角度如何。

從當時的效果來看:

劉邦的擔心確實是有的,殘暴少恩不講禮法的匈奴人不會因為和漢朝成了親家就不騷擾中原。

騷擾漢朝其實是他們自身的剛性需求。匈奴長期在草原上遊牧,特別容易受天氣環境的影響,常常會有吃不飽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去搶大漢朝的東西,就隻能讓自己餓死,所以當然不管什麼親家不親家了。更何況大漢朝還有那麼多他們沒見過的東西,搶來圖個新鮮也是好的。

和親也不是完全沒有效果,它一方麵讓漢朝慢慢的開始更加了解匈奴,可以開展更有針對的防守;另一方麵匈奴人在開始接受漢文化之後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

不管如何,是結盟也好,是屈辱也好,還是委曲求全也好,在漢朝皇帝一代又一代的和親政策之下,最終堅持到了漢朝國力的徹底複蘇、軍隊戰鬥力的徹底上升,在漢武帝的時候達到了可以和匈奴一戰的情況,並最終取得了這場拉鋸戰的勝利。

從傳統觀念的角度來看:

不管和親取得了什麼樣的效果,都是不可以接受的,無論是在《史記》、在《漢書》或是在《資治通鑒》中,無論是司馬遷、班固還是司馬光都異口同聲的喝斥了這種屈辱的策略,認為其喪權辱國,更認為提出和親的劉敬是賣國之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