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近代社會經濟倫理觀念的發展(2 / 3)

戊戌維新運動,開創了中國近代政治改革先河,是中國近代史上一次思想解放運動,是一次偉大的愛國救亡運動。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曾說“洪秀全、康有為、嚴複、孫中山代表了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向西方尋求真理的一派人物”,這是對康有為恰當的評價。他的主要著作有《新學偽經考》、《大同書》、《康有為詩集》等。其中《大同書》是康有為為尋求真理的代表作,也是研究中國近代思想的重要文獻。梁啟超認為康有為政治論文的代表作是《大同書》,這本書描述了他心目中改造世界的藍圖。在這個“大同”境界中,財產公有、政治平等、結合自由、人人勞動,而且是大機器生產,較之太平天國的小生產的天國理想又勝一籌。《大同書》反映了康有為資產階級自由派改良主義的思想,反映了歐洲空想社會主義對作者的影響及其遠遠超越之處,更反映了中國人民對公正的幸福的理想社會的渴望,在思想史上有很高的價值。戊戌維新時期從康有為的《實理公法全書》到嚴複的《天演論》、譚嗣同的《仁學》和梁啟超的《新民說》,都可以說既是對封建傳統道德的批判又是對社會公正的呼喚。康有為認為“天賦民權”,平等的人際關係是公理,主張“以人為道”“以人為主”,並提出了“人人平等”和“人人一統”的社會政治理想。譚嗣同所倡導的新型仁學,在中國倫理史上第一次表達了人格平等的道德價值觀,把公正落到人的本體上來。

孫中山倡導的“新民德”“新人道主義”和“新文化運動”有力地推動了中國公正思想的發展。孫中山平生最喜歡題寫的內容,可能莫過於“天下為公”。他的理想,他的目標,他的思想體係的基本精神,都濃縮在“天下為公”這四字之中。孫中山“天下為公”思想源於孔子的大同理想。孫中山1924年在《三民主義》中講道:“真正的三民主義,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孔子向往的“大同”世界,即指《禮記·禮運》中所描述的理想社會:“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在這個社會裏,“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禮運》篇托名孔子撰作,其實是戰國末期或秦漢之際學者所編纂。它反映的是以孔子為創始人的儒家學派的政治理想和對未來社會的憧憬。但孫中山的“天下為公”思想與儒家的“天下為公”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它具有鮮明的時代印記,不但吸收了儒家思想的精華,而且融入了中國古代農民起義者的平等思想,西方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以及當時流行的社會主義理想。依照東漢經學家鄭玄的解釋,“公”即是“共”,“天下為公”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到了孫中山那裏,“天下為公”蘊含的內容更深邃,更寬廣。他的三民主義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國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這樣的說法,人民對於國家不隻是共產,一切事權都是要共的。一個“共”字,涵蓋麵是那麼大,“國家”、“政治”、“利益”都在它的籠罩之下。國家為“人民所共有”,政治為“人民所共管”,所得的國家利益為“人民所共享”。在孫中山的理想中的未來社會裏,做國家主人的是全體人民,管理國家大事的是全體人民,享受平等幸福的是全體人民:“真正以人民為主”;“四萬萬人都有主權來管理國家的大事”;沒有貧富懸殊和少數富人壓迫多數窮人的不合理情況,全國人民“生活上幸福平等”,“民有”、“民治”、“民享”完全實現,確實做到了古人說的“公天下”。孫中山滿懷信心地對世人說,他理想中的未來社會,有歐美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的繁榮,而沒有歐美國家資本主義發展必然帶來的種種弊端,以及階級對抗和社會動蕩。孫中山描繪的改造和建設中國的藍圖,當時確實使很多人怦然心動,並成為那個時代中國人民的奮鬥目標。關於實現“天下為公”的途徑,孫中山力圖通過實行三民主義而實現“公天下”。他主張實行民族主義,即實行民族革命,推翻滿洲貴族的統治,恢複中華,把一家一姓的天下變成“公天下”。並在清王朝覆亡之後,繼續進行民族革命,反對官僚、軍閥的專權,把官僚、軍閥的天下,變成人民的天下。同時將國內各民族融合成一個很文明、很強大的統一中華民族,以便抵抗帝國主義列強的壓迫,從列強手中奪回失去的土地和利權,使中國成為獨立、富強的國家。他主張實行民權主義,即實行政治革命,打破舊專製,提倡共和,建設一個新民國。在這個“真中華民國”裏,奉行主權在民、以民立國。辛亥革命以前,孫中山所說的民權是間接民權,國民隻有選舉權這一項權利,不能直接行使主權,而要由別人即代議士代為行使主權。辛亥革命以後,孫中山借鑒瑞士的辦法,主張實行直接民權製。在這種製度下,國民有四大權利,即選舉權、複決權、創製權、罷官權。孫中山認為:人民而有此四大權也,乃能任用官吏,役使官吏,駕馭官吏,防範官吏,然後始得一國之主而無愧色也。但孫中山又說,要把“權”與“能”、“政權”與“治權”分開。簡單地說,就是有權的人,不要直接管事,可以委托有才能的人去管。他講到國家的政治,根本上要人民有權;至於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於有能的專門家。而且要把受人民委托管理政府的專門家看做是普通人,即使是民國的總統、總長,也要把他們看做是普通人。至於“政權”和“治權”分開的問題,孫中山是這樣解釋的:要把國家的政治大權分成兩個:一個是政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內,要人民有充分的權利可以直接去管理國事。這個政權,便是民權。一個是治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政府的機關之內,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國事務。這個治權,便是政府權。孫中山設想得很好,真正實行起來未必簡單。人民把管理政府的大權交給“有能的專門家”以後,既要放手讓他們行使職權,又要監督他們,防止其反仆為主,公仆變老爺,這事談何容易。他主張實行民生主義,即實行社會革命,以防止資本主義的弊端。辛亥革命以前,孫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權”。“平均地權”即土地“單一稅製”,具體辦法就是讓地主自報土地價格,以後國家按地主自報的土地征收土地稅;國家征用地主土地,也按地主自報地價收購。土地因交通發達漲價的部分,當歸國家。孫中山說,“這於國計民生,皆有大益。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竇自然永絕,這是最簡便易行之法”。但他所主張的“平均地權”,隻適用於“宅地”,不適用於“耕地”;隻適用於城市及近郊,不適用於廣大農村。孫中山晚年雖然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張,但對如何使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獲得土地,沒有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而且這種主張不很現實。孫中山既想在中國發展資本主義,又想用抑製資本主義發展的辦法,防止其必然伴隨的弊害,這是他思想上的一大矛盾。辛亥革命以後,孫中山又提出了“節製資本”的主張。他說,在歐美國家,資本為少數人所壟斷,經濟問題的解決,百十倍煩難於政治問題。中國當以歐美前車之覆為鑒。中國要及早預防即將出現的大資本家壟斷資本。辦法是由國家掌握經濟命脈,以國家之力發展經濟,造福全社會。孫中山認為,這種做法體現了社會主義精神。他把民生主義或稱作社會主義,或稱作國家社會主義,或稱作共產主義。他的民生主義,也確有蘇俄經濟體製和政策(孫中山稱為“共產製度”、“國家資本製度”)的影子。孫中山深知,為實現“天下為公”,必須跟以天下為私的人做鬥爭。他指出:“共和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民國成立十年,那些公仆太壞了,把中國攪得不成樣子……”孫中山所說的攪亂民國的所謂“公仆”,指的是袁世凱、張作霖、曹錕、龍濟光等人,這些官僚、軍閥把軍隊當做私有,把政權當做私有,把國家當做私有。所以他說:“以後不用革命精神來改造民國,再沒有別的希望。”對於全國統一、革命黨成為執政黨之後,將會出現的腐敗現象,孫中山不會沒有預料。他曾設想,采用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加上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據他說,有了這樣“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就可以“防止一切的流弊”,“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但是,“五權分立”到底能解決多大問題,實在是很難說的。孫中山為實現“天下為公”而奮鬥了一生。雖然直到他逝世,民國依然是一塊假招牌,但他為實現“天下為公”而做的種種嚐試和努力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