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意義上講,經濟上的農商對立已轉化為官營工商業與民間工商業的衝突,實行官營工商業政策是解決農商矛盾的最終選擇。這實際上是商鞅以及法家鞏固封建統治的一種手段,也是曆史上具有法家思想的人大多主張官營工商業的主要原因。
@@@二、西漢前期的重本抑末政策
西漢前期仍然采取了重本抑末政策。由於長期戰亂,致使漢初經濟凋敝,富商大賈乘機囤積居奇,牟取暴利,致使物價飛漲,民不聊生。據史載:“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餉,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業以稽市物,物踴騰糶,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馳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史記·平準書》)為了盡快恢複經濟,寬舒民力,平抑物價,漢高祖劉邦繼續實行重農抑商政策。
從經濟上講,漢初重農抑商側重於收入分配政策的調整。政府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增加對商人的課征,因而抑商的主要目的不在於抑製工商業的發展,而在於從商人那裏獲取更多的經濟收入,以彌補國家財政收入的不足,並緩解農商矛盾。正因為此,漢初工商業非但沒有萎縮,反而在全國統一、市場擴大的有利條件下,獲得了進一步發展。“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馳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史記·貨殖列傳》)工商業發展使商人成為最大的受惠者。所以晁錯說:“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漢書·食貨誌》)漢初賈誼和晁錯主張重農抑商最力。賈誼向漢文帝進言:“今毆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遊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以為富安天下。”(同上)晁錯亦說:“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同上)對於重農的建議,漢文帝多采納之。對於抑商,賈誼和晁錯也隻是分析了農商矛盾,並沒有提出具體而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漢文帝對商人的態度則更是寬容,連鑄錢、冶鐵、煮鹽這些關係到國計民生的產業也允許民間自由經營。顯然,不是抑商,而是惠商了。總之,漢初雖然實行重農抑商政策,但是其重點是政治上賤商而非經濟上抑商,因而,民間工商業發展的環境還是相當寬鬆。商人的社會地位盡管不高,而經濟收入卻頗為豐厚。漢初的無為政治與經濟上的自由放任使重農抑商實際上成為重農通商,它起到了調節農商關係,平衡財政收支,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而這又與漢初休養生息,發展經濟的大政方針相一致。西漢大規模推行重本抑末政策是在漢武帝繼位以後。其主要原因不是農商關係緊張,而是由對外戰爭尤其是北擊匈奴所引發的財政危機。
由於國家財政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富商大賈不願出資,國家一時又無其他重要財源可資開發利用,漢武帝便將矛頭直指商人,以解決財政危機,支持北伐匈奴的戰爭。
從上述分析可見,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與西漢武帝時所實行的重本抑末政策,原因雖有所不同,方式與程度也有差異,但其實質並不是完全排斥工商業,而是以官營工商業來取代民間工商業,所謂重本抑末看似強調農商對立,實際上是要求協調農商關係。因而,在現實中重本抑末的主要矛盾已由農商對立逐步轉化為官營工商業與民間工商業的衝突。如果說,在商鞍的重本抑末政策中,以官營工商業取代民間工商業隻是從“壹山澤”中初見端倪。那麼,在漢武帝的重本抑末政策中,以官營工商業取代民間工商業則是一目了然,兩者的承傳關係也是一清二楚的。由官營工商業占主導的中國封建社會工商經濟的格局也從此形成。需要加以說明的是,漢武帝雖不能歸之於法家,但他王霸雜用以治國,其重本抑末政策體現的正是法家的霸道政治,因而,把兩者相提並論,亦無不妥。事實上,從戰國時期秦國商鞍變法以來,建立封建大一統政治一直是封建政治家,特別是法家學派所追求的目標。政治上的專製必然要求經濟上的統製。民間工商業與市場相聯係,任其發展必然衝擊封建經濟基礎與統治秩序。戰國時期廢除工商食官製度,西漢初實行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都導致民間工商業的發展而引發與封建政府的矛盾。桑弘羊對此深有認識:“今放民於權利,罷鹽鐵以資暴強,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則強禦日以不製,而並兼之徒奸形成也。”(《鹽鐵論·禁耕》)認為若實行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富商大賈不但在經濟上與國家爭利,而且會成為與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勢力。相反,官營工商業受封建政府的直接控製,便於協調農商關係與組織財政收入,體現了經濟上的統製要求。因而,以官營工商業取代民間工商業是封建政府的必然選擇。而且,工商業對於社會經濟發展與增加財政收入來說,不可或缺,封建政府不可能完全排斥工商業,隻會以官營工商業的形式一方麵阻止富商大賈侵蝕封建國家的經濟利益,組織與增加財政收入;另一方麵控製民間工商業發展對農業所產生的分解作用,協調農商關係。這可以說是法家以及曆代封建政府實行重本抑末的思想內涵、政策取向與社會影響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