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敏腦袋耷拉著,整個身子就像被貓盤軟了的老鼠,軟弱無力地支不起架來,不時往前栽頭打瞌睡。雷鳴抬身過去,掂著肩頭的衣服把她晃醒,提醒道:“哎,問你話呢!”
邵敏不情願地睜開充滿血絲的惺忪睡眼,死嘴粘牙狡辯道:“我沒給方啟明打電話。”
吳國發氣呼呼地訓斥道:“你當我們是吃幹飯的?沒有真憑實據,我們能傳訊你!鐵證如山,你毒蛇咬秤砣,嘴硬也沒用。”
呂勝擔心吳國發說到氣頭上再動粗,忙打斷吳國發的話,正言不諱地警示邵敏說:“邵敏,這些人沒工夫給你磕牙拌嘴。我們辦案,曆來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你不承認,隻能說明你心中有鬼。”
邵敏緘口結舌,略有懼色。耷拉著頭沉思片刻,終於少氣無力地問:“呂局長,我文化不高,想向你請教個問題,你看中不中。”
“行啊,隻要是我知道的,一定毫無保留地奉告。”呂勝以誠相待,絕無譏諷歧視之意。
“那——那國法規定,犯了啥事槍斃?”邵敏吞吞吐吐,試探著又往前蹚了一步。
呂勝聽問暗喜,心想,此人的心理防線看來已經崩潰,於是便盡其所知告訴邵敏:“危害國家安全罪中,背叛國家、分裂國家、叛亂、暴亂、間諜、資敵等犯罪,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破壞交通工具、破壞交通設施、破壞電力設備、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等,犯罪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死刑;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劫持航空器、製毒、販毒、傳授犯罪方法等犯罪,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死刑;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奸淫幼女、綁架、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死刑。”
“可以不槍斃嗎?”邵敏一步步接觸實質問題問。
“當然可以。”為了打消邵敏交代罪行的顧慮,呂勝明確答道:“過失、被虐待、有前因、防衛過當、有重大立功表現、能主動坦白、投案自首的,都符合從寬處罰條件。”
“嘿,嘿嘿!明白了。”人困馬乏,眼皮打架的邵敏,魂不守舍地突然發出一陣令人渾身起雞皮疙瘩的慘笑。然後哭喪著臉向呂勝請求道:“呂局長,我實在困得撐不住了,你能不能讓我睡一會兒,哪怕是半個小時也行。頭腦清醒了,我一定交代。”
呂勝正顏拒絕:“現在的問題是態度。你的事兒,隻要想交代,五分鍾就能說清楚,卸下包袱後,再休息,多好。”
在警方的窮追猛打和政策感召下,邵敏的最後一道心理防線終於坍塌,像一隻鬥敗的公雞,夾尾服輸道:“讓我喝口水,我交代,我交代!
“那天,我與方啟明爭吵後,回到‘迎賓旅館’,正好有個叫劉道光的去找我。他經常去嫖娼,慢慢地與我熟識後,每次去都找我。我見他人挺橫的,心想不定什麼時候能用得著這小子,於是便對他熱情有加,百般討好。有時錢給多給少,我也不與他計較,感動得他見麵直喊我姐,我也樂得順理成章地稱他弟。當下見我眉頭緊鎖,心事重重,便追問我發生了什麼不愉快的事兒。我就把方啟明逼債,與他爭吵的經過向劉道光敘說一遍,同時央求劉道光幫我想想辦法。劉道光思索了一會兒,目露凶光,突然惡狠狠地從嘴裏迸出一句令我大吃一驚的話來:‘邵姐,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幹脆把那小子滅掉算啦,省得他再逼你了。’我聽後開始有些膽怯,轉念一想,為了賴債,別無他法,於是便一時糊塗,鬼迷心竅,在想不出更好賴債辦法的情況下,默然點頭答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