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膽武略官場楷模——曾國藩2(2 / 3)

在晚年,曾國藩還受命處理了由洋教堂“迷拐幼孩”虐殺嬰孩引起的“揚州教案”和“天津教案”。他處理的天津教案,最後除了“懲凶”外,還賠償法國和撫恤法國傳教士白銀46.5萬兩,賠償英國2500兩,美國4785兩,撫恤沙俄死者3萬兩。

曾國藩的殘民辱國,激起了人們紛紛遣責他,“責問之書日數至”。為了緩和矛盾,1870年8月29日,清廷不得不下令調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

自“剿撚”失敗後,曾國藩就一直心情不暢。辦理教案以來,經常受眾人指,這使他的心情更加鬱鬱不樂,辦理天津教案前,他已有肝病,右眼失明,左眼迷蒙,時發眩暈之症。回到江寧後,他心情更加悒鬱,衰退日甚。

1872年3月12曰,曾國藩一命歸天。年61歲。,

曾國藩權術大觀

曾國藩的一生,雖然將“仁義禮智信”和“誠”時時掛在嘴邊上,但常常言行不一,這也是他最受人合議之處,“以禮自治。以禮治人”,實現“禮”的最高境界,是曾國藩的政治理想,而“仁”和“刑”則是他實現這一理想的兩個手段。“仁”是懷柔,“刑”是鎮壓,兩手交替使用,互為補充,構成了曾國藩的統治術的基本內容。

曾國藩常常把“仁”掛在口頭,形於筆端。他說:“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如是,顛沛必如是;一不如是,則流人小人而不自覺矣。”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根據孔子的觀點,禮是仁的外部表現,仁是禮的歸宿;如果人不仁,那麼禮又為何呢?“克己複禮為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仁,就是要求人們的一切行為規範複於禮、合於禮。

曾國藩承襲這一思想,根據“仁者,愛人”的訓條,聲稱“用兵之道,以保民為第一義”。又自號其家曰人本堂,八本之一是“行軍以不擾民為根本”。他作《勸誡州縣》說:“惟農夫則無一人不苦,無一處不苦。農夫受苦太久,則必荒田不耕;軍無糧,則必擾民;民無糧,則必從賊;賊無糧,則必交流賊,而大亂無了日矣!”所以,必須“重農以厚生”。又作《勸誡營官》說:“所惡乎賊匪者,以其淫擄焚殺,擾民害民也。所貴乎官兵者,以其救民安民也。若官兵擾害百姓,則與賊匪沒有區別了。”所以,必須“禁騷擾以安民”。甚至在鹹豐八年那個戰火紛飛的歲月,他還於十一月初六日在建昌前線作《愛民歌》共八十句,給湘勇規定了許多不許擾民害民的事。《愛民歌》本書前文已經介紹,這裏不再贅述。

鹹豐十一年,他又在安徽祁門大營作《解散歌》共六十八句,正確地規定了對待太平軍俘虜的“八不殺”,政策:

第一不殺老和少,登時釋放給護照。

第二不殺老長發,一尺二尺皆遣發。

第三不殺麵刺字,勸他用藥洗幾次。

第四不殺打過仗,丟了軍器便釋放。

第五不殺做偽官,被脅受職也可寬。

第六不殺舊官兵,被賊圍捉也原情。

第七不殺賊探子,也有愚民被驅使。

第人不殺捆送人,也防鄉團捆難民。

人人不殺都膽壯,各各逃生尋去向。

賊要聚來我要散,賊要擄來我要放。

每人給張免死牌,保你千妥又萬當。

往年在家犯大罪,從今再不算前帳。

不許縣官問陳案,不許仇人告舊狀。

一家骨肉再團圓,九重皇宮真浩蕩。

後來曾國藩自敘道:“吾自三年初招勇時,即以愛民為第一義。曆年以來,縱未必行得到,而寸心總不敢忘‘愛民’二字,尤侮頗寡。”

可見,“仁”是曾國藩這類統治者的政治思想的一項重要內容,確是一部分開明的統治者的主觀願望,也確是約束統治者的無窮奢求與專製言行的一種道德限製。

曾國藩一生中,總是兩副麵孔交替出現。一時候,“備陳民間疾苦”,滿紙仁義道德,到處示恩示德,一腔脈脈溫情;一時候,又磨牙吮血,猙獰狠毒,執刑唯恐不嚴,殺人唯恐不多。為什麼會如此?有人評述說:“文正在京官時,以程朱為歸依;至出而辦團練軍務,又變為申韓。”這一評論是不準確的,隻看到曾國藩的變,卻沒有看到他的不變。程朱以理學殺人,申韓以刑法殺人,都是統治者手法的交替使用;而且,那些道貌岸然的理學家,常常同時是劊子手,這在曆史上是有案可稽的,如朱竟在湖南血腥鎮壓萍來式起義,王守仁先後在江西和廣西血腥鎮壓農民和少數民族起義,被時人譽為理學家的曾國藩忠實地繼承了這一衣缽,並且公開說明:“威惠並施,剛柔互用,或一張一弛,有相反而相成。”他認為,用刑以逞威,用仁以示惠,是實行禮治的兩個相反而相成的方麵。他說:“除美去草,所以愛苗;打蛇殺虎,所以愛人;募兵剿賊,所以愛百姓。”——他就是這樣地把自己的殺人與愛人統一了起來。有時,他甚至對自己殺人不眨眼表示出一種無可奈何的心境,以為自己開脫:“吾輩不幸生當亂世,又不幸而帶兵,日以殺人為事,可為寒心,惟時時存一愛民之念,幾乎留心田以贍養子孫。”他似乎有一種“良心”被發現,在殺人屠城時要存一點“愛民之念”,於冥冥之中生怕子孫後代得到報應,故要“留心田以飯子孫”。這種矛盾心態,使曾國藩極易接受孔子的“不教而殺謂之虐”的思想。他批評說:“今天下郡縣牧民之吏,大抵以刑強齊之耳。任無知的人自為啄息喜怒,一不顧問。至其犯法,小者侄桔,大者棄市,豪強者漏網,弱者靡爛,苟以掩耳目而已。原國家所以立法之意,隻是如此哉!”接著,他說:“大概欲守土者,日教民以孝梯仁義之經,不率而再對他使用刑罰。”

曾國藩甚至把這種一手硬、一手軟的統治術提高到宇宙觀的高度,說什麼“天地溫厚之氣始於東北,而盛於東南,此天地之盛德氣也,此天地之仁氣也;天地嚴凝之氣始於西南,而盛於西北,此天地之尊嚴氣也,此天地之義氣也。斯二氣者,自其後而言之,因仁以育物,則慶賞之事起,因義以正物,則刑罰之事起。中則治,偏則亂。”他把“育物”與“正物”分為二途,認為統治者必須既有“盛德”,又有“尊嚴”,必須視慶賞與刑罰為同等大事。這是對幾千年來的統治術的高度概括。董仲舒《春秋繁露·四時之製》說:“慶賞刑罰而同功,皆王者所以成德也。”曾國藩也說:“中則治,偏則亂。”中,指二者並舉;們,指重一輕一。一切以禮以德,一切優柔,則民無所畏忌,積弊叢生,政令不行;一切以刑以法,一切剛暴,則民無所愛暖,積怨充溢,揭竿起義。故日“偏則亂”。當然,“中則治”的統治術,不始於曾國藩。春秋時,鄭國大叔為政甚寬,結果群盜聚於山湖之澤,不得不興兵全部殺掉,盜賊就少了。大叔這時才對自己的“不忍猛而寬”後悔,因為子產生前曾開導過他:“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擁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左傳·昭公十二年》敘述這個故事後,引用孔子的話說:“政寬而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法家韓非子等人的老師苟卿說:“不道禮憲,以銜》、《書》為之,譬之猶以指測河也,以戈春黍也。以錐食壺也,不可以得之矣。”《爾雅·釋詁》:“憲,法也。”苟卿是我國第一個以禮法並提的思想家。他在另一處說:“所以學習他的禮法思想”。孔子的寬猛相濟的治政思想,苟卿發展為“禮憲並道”,董仲舒稱之為慶賞與刑罰“同功”,曾國藩則叫做“威惠並施,剛柔互用”,實質都是相同的,後先相承。

然而,曾國藩一生行事,從長達十二年的鎮壓太平天國的活動,到攻剿撚軍,到濫殺天津的無辜,都說明他以刑殺為主,“德政”很少。雖然他在京官時有過“平銀價、清冤獄’等主張,在鎮壓太平天國時有過“重農事”、“禁擾民”等勸誡,但前者因他當時不是有實權的官吏,無從實施,而後者則因戰事繁劇,“時會有不得兼者”,都不過說說而已,無實績可言。晚年在直隸總督任上,有過賑救畿南災民、清理獄訟等舉措,亦不過用心良苦,收效甚微。有人把他在攻陷安慶、金陵後恢複縣學府學,趕修江南貢院等,也算作他的“德政”。其實,對這些措施,曾國藩本人說得很清楚,欲“上以往聖朝匡直之教,下以辟異端而迫吉士”。也就是說,他不過是想要獲得扶持名教的美譽,爭取江南士子的擁護,同時給尚處於“異端”的新思想加上幾層桎桔。時勢將曾國藩塑造出了一付猙獰的劊子手的臉孔,卻沒有使他給人們留下仁愛和善的形象。這是誰也抹煞不了的鐵一般的曆史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