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融資風險
理財視點
作者:許乾乾 張舒
摘要:資金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證。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麵臨著資金短缺的“瓶頸”。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高門檻迫使中小企業將民間資金作為借貸的來源,民間借貸雖然緩解了中小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但卻隱藏著一定的風險。本文以溫州立人集團為例,分析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以增強企業的風險防範意識。
關鍵字:融資風險 溫州立人集團 民間借貸
財務杠杆是一把雙刃劍,具有提高權益資本收益和放大財務風險的雙重效應。2012年2月3日,溫州民間借貸大戶——溫州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被監視居住,立人集團董事會也在資產重組的陰影下苦苦掙紮。立人集團作為我國中小企業的代表,有著鮮明的特點:企業融資規模巨大,資本結構嚴重不合理。高額的融資成本加上不當的多元化投資,最終導致企業走向末路。立人集團案例充分反映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及其脆弱的借貸關係。本文以立人集團為切入點,分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的成因,以利於增強企業的風險防範意識,避免由於融資風險給企業帶來損失。
一、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
中小企業作為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保持其健康發展,對增加財政收入、擴大城鄉就業、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小企業麵臨的融資困境及隨之而來的融資風險是企業發展過程中麵臨的普遍問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主要是:一是具備信貸條件的中小企業與銀行、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很難獲得貸款;處於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無法提供擔保與抵押,為降低風險,金融機構對其貸款持審慎的態度,在貸款授信時存在嚴重的信用歧視,使得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融資。二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基本局限於企業自籌;次貸危機後由於貸款難度的加大,企業的發展主要依靠自身內部積累,即內源融資比例過高,外源融資嚴重不足,缺乏直接融資渠道。由於依賴金融機構貸款不成,中小企業開始把融資目光投向高成本的中小民營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活動。
二、案例介紹
從1998年董順生和其他6名股東各出資10萬元租用一家國有陶瓷廠的廢置廠房創辦育才高中,到後來經營範圍涵蓋教育類投資與建設、房地產開發、礦業投資等,董順生等人隻用了五年時間。在集團融資上,董順生一方麵積極麵向校內融資,鼓勵教師和工作人員把資金放貸給立人集團,獲取高息回報。另一方麵開始向社會融資。通過設定融資門檻,然後逐步放開、有計劃地進行利息浮動以及不時地提前還本付息等策略,給當地民眾造成了放貸風險低、收益高的感覺。2011年爆發的溫州民間借貸危機,讓立人集團資金鏈瀕臨斷裂。10月31日,董事會宣布自11月1日起停止支付所融資金本金和利息,集團進行資產重組,並提出了債轉股、認購待售待建房產、5年內分期償還債務等解套方案。2012年2月3日,董順生等6名立人集團高管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這意味著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
除了立人集團、債權人、地方政府在這場困局中存在輸牌的風險外,銀行也不例外。由於房產抵押貸款是相當部分債權人放款資金的來源,到底有多少涉案資金來自於房地產抵押貸款很難精確統計。
三、“立人案”的典型特征
(一)時長量大、人多麵廣
這起全國民間借貸大案涉及約50億民間資金、牽涉逾7 000人。董順生在1998年創辦育才高中時就已經開始民間借貸,至事發之時已達13年之久。其集資地域從溫州地區擴張到上海、內蒙古鄂爾多斯、江蘇盱眙縣等36個項目的所在地。集資對象下至普通百姓、學校教師,上至機關幹部、司法人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產業困敗、資不抵債
立人集團主要涉及三個產業:教育、房地產、礦產。育才教育所屬學校並不盈利,教育係統欠債約5億元。集團多處房地產在二、三線城市,在“樓市寒冬”下有的滯銷,有的剛剛動工。一些礦產項目受“節能減排”的限產擠壓,產量減少,回報率降低。這些資產不能帶來預期效益,加上立人集團的高額借貸以及所需支付的高利息,集團早已資不抵債。
(三)融資複雜、處置困難
立人集團有集團、學校、後勤部及外地的房地產、礦產公司等10多個融資平台,融資方式有集資、借貸、入股、借貸捆綁入股等多種形式,甚至各種融資方式交錯。借貸債權人的結構呈“樹幹型”,有的是幾百萬、數千萬元的主幹大戶,有的是經“打包”、“抱團”形成的支幹大戶,一個債權人背後可能連著多個層級、多名隱形散戶,處置清償時債權人和債權金額的追溯十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