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書寫(2 / 3)

這部小說最讓人驚奇,也許會讓某些讀者費思量的是,小說把敦煌和中亞發生的一切,都看成是“裸奔”,一個延續至今的行為藝術。裸奔就是讓人物脫掉外衣:無論是民族的,宗教的,語言的,武力與文化霸權的,金錢優勢的種種外衣。三次書寫中的神話英雄,文化英雄,民間英雄,都在這本小說中成為藝術參與者:《敦煌遺書》,就是“敦煌藝術”。

為了寫出這個人神難分的世界,小說的敘述有意模糊人物與情節:小說中沒有信仰的分割,種族的仇恨,霸權的戾氣。藝術本來就是無功利的,如果有一點功利的考慮,人們何必冒死跋涉到沙漠中這個敦煌,用兩千年時間堆集這個無用但是珍貴無比的藝術集合?斯坦因在這裏尋找成就感,蔣孝琬在這裏尋找知遇之恩,沙洲駝隊的牧民在此尋找“精神家園”,王道士在這裏尋找善捐作為修洞經費。這幾個人都是曆史上的有爭議人物,但是小說把他們都變成命定的藝術書寫工具。斯坦因一生不忘的女人艾倫,父親叫阿杜尼。一生探險的斯坦因到生命終了才悟出這一點:阿杜尼實際上是希伯來語“上帝”,他在小說最後揭開所謂的謎底:“一切都是我的行為藝術的一個組成部分”,仿佛他創造了一個虛擬的世界。但是斯坦因已經沒有力量再繼續旅程:東方藝術對他最終還是一個謎,雖然他自己變成了這個謎的一部分。

小說中每個人物似乎都有一個往昔的影子:他們的前生與今世,已經被寫定在敦煌:斯坦因驚奇地在一千年前匈奴騎士的臉上看到自己的眼睛;蔣孝琬在鄯善軍官千年之前的告急木簡上愕然看到自己的簽名;王圓籙似為與阿古柏對抗的部隊文書,卻被黑風暴卷到敦煌;瓦爾特偽造文書,原本卻來自夢境。而卷入沙洲駝隊冒險的幾個女子,發現自己竟然是於闐公主,早就被畫在三清宮邊石窟的壁畫上,她們加入敦煌探險,隻是為了要有“三個裸奔少女給綠洲帶來希望和吉祥”。

而且,小說中的人物都像是才從《山海經》裏走出來的。蔣孝琬失蹤的父親竟然名為“誇父”; 民工“卡特”是個陽痿男人,靠洋藥幫助才得以複原,而“卡特”是突厥語“文卷”的意思;卡特與誇父在書中漸漸合一,似乎蔣孝琬到新疆遍地來尋找的不是父親而是佚書文卷;能翻譯佉盧文的神秘人物“大夏”單獨帶一支測量隊進入深山;大夏之弟“八荒”是雕玉世家傳人;沙洲駝隊主人“昆侖”是一位老駝主,他的睿智讓蔣孝琬心折,幾乎要認他為父;“陰無忌”是左宗棠部隊低級軍官,靠尋寶為生;“五蘊”是牧民,靠他的機敏把斯文·赫定從死亡沙漠帶出來;“寒浞”據說發現了阿古柏的秘密金庫,暴富後買官;和田知州名字叫“周易”,和田尋寶協會會長叫“杜笛”,阿布旦的天主教牧師卻名叫“牢蘭”。而幾個女子的名為“采詩”“善愛”“百戲”;而小說中的玉幣上無法破譯的文字,竟然是“駝唇文”,其怪異新奇,隻有在敦煌這個雜語喧嘩的地方才顯得自然。

作者有意忽視人物的民族和宗教特征,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都有意模糊,因為他必須寫出的,不是二十世紀初的曆史事實,而是重現世界之始尚無民族之分時的神話。

為了延續敦煌書寫,人物在小說中轉世,再世,一再獻身於這個“行為藝術”。小說中人雖然有不少男女感情糾葛,又多次欲望的綻放,卻都是孤男寡女,單身眾生。雖然兩個女子“在同一天生下雙胞胎”,似乎也是為了接替這個藝術的下一代。甚至這本小說《敦煌遺書》,也在小說的故事中出現過多次,馮玉雷隻不過是讓小說本身——敦煌藝術本身——再次轉世。敦煌的時間與空間一再被重置,但是敦煌藝術的魅力隨著年月越加增長。小說氣象萬千,不拘繩墨,文字汪洋恣肆,場麵荒誕無稽,似乎都是為了讓這第四次書寫,配得上先前的書寫橫空出世的氣派。這種奇異涉險的寫作法,謂之狂想亦可,謂之狂歡更佳。

是不是敦煌的第四次書寫都是這樣寫法?不是。現代中國知識分子寫到敦煌,無不是一把傷心淚,捶胸指責,頓足悲憤。但是他們的實際行動呢?羅振玉在北京六國飯店看到伯希和的敦煌藏品展覽,拍照編成《鳴沙山石室秘錄》成為敦煌學奠基者;王國維根據斯坦因在沙漠中發掘到的木簡編成《流沙墜簡》;胡適在巴黎看到現存最古老之《壇經》敦煌古本,而確定南禪宗的淵源;劉半農在巴黎抄敦煌卷子輯為《敦煌掇瑣》;陳垣《敦煌劫餘錄》陳寅恪作序而立“敦煌學”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