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時空
作者:周湘智
領導幹部“公推公選”製度自20世紀80年代於四川最早施行以來,經過近20年的發展演進,現已成為我國幹部選拔方式中的主體模式和我們黨民主執政的重要實踐形式。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規劃綱要》已確定,到2015年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拔的廳局級及以下委任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少於三分之一。但由於這項製度建立時間不長,且全國各地情況千差萬別,現仍處於加速調整完善的成長期,還存在諸如公選範圍過窄、操作方法不新、運行成本較高、民眾參與有限、後續監督乏力等問題,需要我們繼續進行適應性變革,在新的起點上重新出發,進一步拓展公推公選機製的成長空間,使這一重要製度不斷完善、不斷實現新跨越。
一、進一步擴大公推公選的對象範圍
目前公推公選的崗位以實職領導幹部為主,非領導職位較少;公推公選的級別以副廳級以下副職為主,正職較少;公推公選的準入對象以體製內人員為主,體製外人員較少;公推公選的領導崗位以一般崗位為主,重要崗位較少,上述現狀與黨中央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盼以及公選製度本身的製度優勢發揮還有距離。今後公推公選的實施對象範圍可從以下五個方麵進行拓展和延伸:一是由公推公選實職領導幹部向非領導職務和後備幹部延伸,增加公推公選的類別,進一步提高這一群體的素質,為實職領導崗位儲備人才。二是由公推公選委任製幹部向選任製幹部延伸,以此作為產生選任製幹部提名和推薦人選的重要途徑。三是由公推公選副職領導幹部向正職領導幹部延伸,逐步擴大正職崗位的比例;四是由公推公選高一級別的崗位向平級交流的重要崗位延伸,確定平級領導幹部交流的對象。五是由公推公選體製內人員向全社會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延伸,包括村幹部和民營企業管理人員等,以進一步打破身份和資曆等限製,為各方麵人才提供平等參與競爭的機會。
二、進一步創新公推公選的操作方法
目前公推公選的操作方法部分已成熟定型,具有較強的可複製性,而有些方法則尚處於調整組合中,需要不斷加以完善。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拓展:一是改進推薦方法。在第一輪民主推薦中,可從體現廣泛性的角度出發,在原有基礎上積極擴大群眾參與,讓最了解公推人選的幹部和群眾盡可能地參與進來,更充分地反映群眾意願,必要時也可擴大到公選職位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人員。二是改善考官結構。要盡量采取複合考官結構,根據所選職位的要求,科學合理地安排和搭配專家、領導幹部、民主黨派人士、基層幹部、普通群眾、“兩代表一委員”,特別是要引入“公民考官”製度,進一步加大普通群眾與行政對象的比例和分值權重,使考評的結果更準確真實,更具針對性。三是建立“自由組閣”製。對公選出來的一把手要賦予更大的人事權,可在其領導班子的組成方式上試行“自由組閣”製,由其在全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領導幹部中任意挑選班子成員。一年後,由組織部門組成複合考評班子對其周年施政表現進行評議,評議合格者,全體班子成員由組織予以正式任命;評議不合格者,全體“打包”走人,“從哪裏來到哪裏去”,以進一步激發領導班子工作活力與積極性。四是完善考試辦法。為避免高分低能現象出現,可根據不同的職位特點,加大解決實際問題題目的分量,適當降低筆試的比例。一些操作性強的崗位可實行免除筆試而直接麵試的方法,突出對實際能力的考察,增強選人的實踐性和針對性,力爭選出一批實用型、開拓型的領導人才。五是加大媒體公開度。要更多引入媒體的力量,充分發揮它們在公推公選中的傳播、激勵、評判和推動功能,特別是加大電視與網絡直播的力度,讓更多的人通過媒體便捷地參與進來,以進一步擴大幹部、群眾對選拔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變“封閉式”管理為“陽光型”操作。六是擴大差額比例。實行差額推薦、差額競職、差額考察、差額決定“四差額”的辦法,進一步擴大差額比例、上移差額選舉層次、提高競爭程度,變“少數人選人”為“多數人選人”,提高識人用人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