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類別也是采用陶然等(2007,第89頁)的分類標準和命名。這種教養方式的父母通常以自我為中心,總是拒絕孩子的要求,對孩子投入較少的時間和精力。父母與孩子之間隻是撫養和被撫養的關係。在這種教養方式下成長的孩子,在幼兒的時候就可能表現出較高的攻擊性和易於發怒等外在的行為問題。另外,這些孩子會有更多的敵意、自私,缺少目標,可能會發生暴力、吸毒等反社會行為。本研究中的A3和B3接受到的就是這種教養方式。

A3父親的教養方式屬於忽視冷漠兼暴力型。他對兒子毫不關心,從心底拒絕、否認,從來不跟兒子溝通,隻會用暴力方式進行懲罰。A3母親的教養方式也屬於忽視冷漠型,她也對兒子關心得很少。A3得不到父母的關愛,更得不到父母的肯定和鼓勵,又被同學和老師歧視,幹脆和一群沉迷於電子遊戲的同齡人一起整天在網吧打CS之類的暴力遊戲、看《古惑仔》之類的暴力電影。詳細情況請參看第8章的相關內容。

B3接受到的教養方式也屬於忽視冷漠型。B3四歲到十歲的六年間一直跟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隻是偶爾回去一趟。十歲那年父母把他接到北京讀書,卻因為做生意太忙顧不上他,很快就把他送到打工子弟學校寄宿。上初中後,又讓他回老家寄宿上學,後來老師反映他不學習老去網吧打遊戲,父母才又把他接到北京借讀,本來該上初三了又從初一上起。父母仍是忙於生意,而且又生了一個女兒,對兒子的照顧很有限,而且很少正麵鼓勵孩子,總是對他批評、否定,因此兒子跟他們之間親情淡漠,他們覺得兒子跟他們像陌生人一樣。因此可以說,B3父母的教養方式是忽視冷漠型的。B3認為父母什麼都不懂,不肯服從他們的管理。他在老家上重點初中學習跟不上,就和別的同學去網吧打遊戲,到了北京還是和同一個市場裏的孩子一起打遊戲、看動畫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