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以“禮”開道,(1 / 3)

屢試不爽的辦事之道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在複雜的社會裏,要想有立足之地,就必須通曉人情世故。而要懂得人情世故,首先就要知“禮”。所以,孔子說:“不學禮,無以立。”

知“禮”之後,才能懂得進退之道、處世之方,使我們在人生奮鬥的旅途上減少嚴重的挫敗,所以說,禮雖不大,用途可大。

總之,“禮”的魅力很難抗拒。希臘哲人蘇格拉底說:“最有希望的成功者,並不是才幹出眾的人,而是那些知道善用方法去發掘開拓的人。”要想與人和諧相處、事業成功,“禮”就是最有效的利器之一。如果你能巧於施“禮”,則已經邁向成功的大道了。

1.送禮是辦事的交際藝術

“禮”在社會生活和人際交往中起到了良好的潤滑作用。

中國人講關係,走關係,跑關係,都離不開“禮”字,“禮”成了搞好關係的物品,而“送禮”則成了搞好關係、請人辦事的手段。

送禮給朋友,不外乎搞好關係,而搞好關係,不外乎為了自己生活在這個社會上的“便”與“達”,也是生存在這個社會上求人辦事所必須的。

送禮大有學問,關鍵是要會送。

陳先生一次開車去看朋友,心想離開朋友家的時候再把禮物從車上拿下來。於是,他空著兩手就進了朋友的家,大家寒暄一番,時近中午,朋友沒有留他的意思。陳先生起身告辭,說:“我買了一些東西,放在車上,我去拿下來。”朋友一聽,馬上說:“今天中午怎麼能走呢?就在我這裏了。”朋友的妻子也立刻轉身去了廚房。

那次以後,陳先生算明白了一個道理,拜訪朋友,采用兵馬未到,糧草先行的策略,先把禮物一放,不管是大是小,是多是少,隻要有禮在,保準辦事一路通行。

日本產品之所以能夠成功地打入美國市場,其中最重要的秘密武器之一就是日本人的小禮物。日本人做生意,確實想得很周到。特別是在商務交際中,小禮品是必備的,而且根據不同人的喜好,設計得非常精巧,可謂人見人愛,很容易讓人愛禮及人。

小禮物起到了非同小可的作用。在如今的商品社會,往往是“利”、“禮”相關,先“禮”後“利”,有禮才有利。同樣的道理,你如果送禮求人辦事,送禮的功夫如果能像日本人一樣到家,不顯山露水,卻能打動人心,就能把要辦的事輕鬆地給辦了。

送禮已成了一種藝術和技巧,從時間、地點一直到選擇禮品,都是一件很費人心思的事情。

比如,一些大公司有專門的資料,對一些主要公司、主要關係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愛好、生日日期都有記錄,逢年過節,或者什麼合適的日子,總有例行或專門的送禮行為,鞏固和發展自己的關係網,確立和提高自己的商業地位。

人們都講禮尚往來,這是人之常情,在求人辦事時更講究送禮。

送禮是表現心意的一種形式,禮物是對友情的一種表示,因此,中國很早就有投之以“桃”,報之以“李”的習俗。

2.送禮即送“情”,禮輕作用大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在複雜的社會裏,要求得立足之地,就必須通曉人情世故。而要懂得人情世故,首先就要學禮知“禮”。所以,孔子說:“不學禮,無以立。”

在交往禮節的範疇裏,送禮就是最能表現人情的方式。逢年過節送給長輩、老師、上司一份禮物,恭賀他們節日愉快,對方必定欣然接受,並會在內心稱讚你的有“禮”;朋友結婚、生子,備上一份禮,並附上幾句祝賀之詞,必給對方帶來無比的溫馨,在感念你的體貼周到之餘,彼此友誼也會因而增進;至於太太或女朋友,她的生日或屬於你倆的紀念日,一份別出心裁的禮物,尤其能使愛情加深。

由此可見,送禮雖然表麵上是“施”,實際上卻是“受”。因為親朋好友都接受了你的情意,你在他們的心目中已投下了“富有人情味”的印象。有人情味的人,必然受到人們的歡迎。

一份禮即可收到如此多的回饋,又怎能輕視它的力量。而禮在某些時候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當你有了困難、介入糾紛或工作無著,需要有力人士調解、幫忙時,一份禮往往可化解很多的困難。在商場上,懂得送禮的人,公共關係必然極為良好,可想而知,他必生意興隆、財源滾滾。至於一般人想要促成某事,雖然要靠自身的努力,但要是有“禮”來推波,則可助長其成,捷足先登。

總之,“禮”的魅力很難抗拒。希臘哲人蘇格拉底說:“最有希望的成功者,並不是才幹出眾的人,而是那些知道善用方法去發掘開拓的人。”要想與人和諧相處、事業成功,“禮”就是最有效的利器之一。如果你能巧於施“禮”,則已經邁向成功的大道。

3.來來送送有學問

中國傳統習俗中,人際來往中互送禮物,至今仍被公認和保留著。求人辦事,有時確實要送人禮物。在送禮之前,先弄清以下幾個問題是十分必要的。

(1)“送”要選準對象

送禮的對象是個大問題。在日常社會生活中選錯了送禮對象的人不在少數,比如說把禮物送過去了,事情卻沒有辦成——因為對方是並非起關鍵作用的人物,所以即便送了禮,也是徒勞無益的。

送禮要送給關鍵人物,不能送出的禮物太過零散了,這樣分量顯得很輕,有時可能起不到利益驅動的作用,這還不算,送的對象多了,難免人多嘴雜,心機泄漏,對事情有百害而無一益。

所以,在送禮之前,一定要權衡好各位“要人”的作用,查問好誰對這件事有裁決權,起主導作用。誰是辦事的關鍵人物就把禮物送給誰。禮物送到了點子上,要辦的事情可能也就迎刃而解了。相反,如果把禮物送給了不相幹的人物,就收不到相應的成效。

(2)“送”要投其所好

確定了送禮的對象之後,接下來就要考慮送什麼好。這裏的所謂“好”是以對方的喜好為標準。所以,送禮之前要根據對方的日常生活偏好分析他到底喜歡什麼禮物。比方說,有的喜歡喝酒;有的愛好吸煙;有的很高雅,他們對古董、字畫、典籍感興趣;還有的幹脆就隻是喜歡錢,真是人心方圓,各有千秋。對方愛好什麼,就給他送什麼。要知道,隻有給對方送上了他十分喜歡的禮物,他才會動心和動情的。對方隻要動了心和動了情,就會拿出精力為你辦事。

(3)“送”應輕重適宜

給人送禮送多少主要根據三個方麵來劃定:根據所要辦的事情的分量輕重,視利益大小來確定給對方送多少禮合適。事情較大,對自己的利害關係密切,就應該多送一些;如果事情不關大體,就可以少送一些。根據對方費勁和費周折以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大小來確定禮物輕重。如果事情難辦,或者對方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大,那麼要送的禮物就應該偏重一些,否則便可以少一些。根據當時社會送禮的慣例確定禮物價值的水平。一般而言,禮物這東西送多送少,一方麵與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有些關係,另一方麵也與當時的社會風氣密不可分。所以,禮物的輕重、多少要恰到好處,既要達到辦事的目的,又要有所節省,不致得不償失。

(4)“送”要選準時機

送禮要講究時間,講究地點,講究場合,這樣,對方才可能接受。很多人送禮喜歡在晚上送到對方家裏,其實這未必是最佳選擇。因為晚上時間,對方可能不在家中,送去了禮物卻未見到“真人”,未免有些遺憾。或者對方在家,卻另有外人夜間串門,帶著禮物進去未免有些尷尬,所以,最好的時間應該選擇在早上對方未動身上班之前,或者在星期天的早上對方剛剛起床不久為佳。因為這種時候帶禮物進屋,既無外人打擾,又能把要找的人堵在家中,便於見麵,便於說話。另外,有些禮物也可以在辦公室送過去,如一些文化商品。當然也有一些其他場合可以送禮,比如在酒店請酒時也可以當場送些煙酒讓對方帶回去,所以,送禮場合是可以隨機應變的。

①雪中送炭

常言說得好,“情願雪中送炭,不要錦上添花”,意思是說,當別人處於困境當中,你伸出援助之手,不啻於冰雪天給饑寒交迫的人送去一簍炭,及時而又必需,會使受禮人終身難忘。而如果別人什麼都不缺,你送的東西就不會顯出有價值了。

在別人最需要幫助時,你以朋友的姿態出現在他麵前,給他以幫助和鼓勵,不僅會獲得朋友的感情,也會樹立起你重情義的良好形象。

②不要給人遲到的祝福

碰到佳節喜慶之時,帶上一些禮物,及時向親朋好友表示祝賀,對增加親情、友情是非常有好處的。但要注意,不要給人“遲到的祝福”,這是送禮一大忌。事後送禮,會造成對方心裏不快,“當時你幹嘛去了?”這時你的禮品再重,也不容易獲取對方的好感。

③趁對方在家時送禮

送禮時最好選擇對方在家的時候。送禮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或者是為了增進友誼,雙方麵對麵地交談更能加深感情,禮物隻是輔助品而已。或者是求人辦事,更需要主人在家時向對方表達你的意圖,如果你是通過他的家人向他轉達你的意思,不如當麵陳述給人印象深刻。

因此,不要托旁人轉送禮物,因為這樣不禮貌,此外,有些受禮人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接收禮品。

④忌當著外人送禮

送禮,最好在私下裏送。因為如果所求之人擔心背上受賄之名,有可能拒絕你的禮物,你所求之事也就泡湯了。因此,行事要小心,不要授柄於人。

⑤忌在公開場合送禮

送禮這種事在公開場合進行總是不妥。因此,千萬避嫌,因為人言可畏,不要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5)“送”要有適當的理由

送禮總得在說話上有個由頭才好送上去,比如對方患病、生日或子女開學等特別時日,則是送禮的最好時機,因這時“師出有名”,名正言順,不用另外在說法上尋找送禮的由頭。所以顯得水到渠成,順理成章,接禮的人除了感謝之外,也不會有太大的顧忌。但有些時候,人們送禮純粹為了辦事,這種時候把禮物送過去怎麼說好呢?總不能直接地說:“今天想求你辦事,所以才給你送些禮物讓你受用。”那樣一來,對方是不會接納這個禮物的。怎麼辦?這就需要找一種讓對方心安理得接受禮物的說法。

①把送禮的話頭推到不在身邊的老婆身上

比方說:“是啊,我也說,找您辦事用不著拿東西,而我老婆卻說啥也不幹,非讓我拿著不可。既然拿來了,就先擱這兒吧,要不然我老婆準得埋怨我不會辦事,回到家也交不了差。”

②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的孩子身上

比方說:“東西是給孩子買的,和你沒關係,別說是來找你辦事,就是沒這事,隨便來串門還不一樣應該給孩子買點東西嗎?”

③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老人身上

比方說:“你不用客氣,這東西是給老爺子買的——老爺子身體最近還行吧?……你方便時把東西給老爺子拎過去得了,我就不再過去專門看他了。”

④把送禮的話頭推到托辦事的朋友身上

比方說:“這東西是我朋友給你買的,我也沒花錢,咱把事給他辦了,就啥都有了,咱也不用太跟他(她)客氣。”

⑤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可能存在的“有失”處

比方說:“你給辦事就夠意思了,難道還能讓你搭錢破費?這錢您先拿著,必要時替我打點打點——不夠用時我再拿。”

⑥把送給對方的錢說成是暫存放在對方手裏的

比方說:“我知道,咱們之間辦事用不著錢,這錢先放你這兒,用上了就用,用不上到時候再給我不是一樣嗎?”

以上這六種說法,都頗有人情味,對方聽了,都覺得好受,“有道理”把禮物收下,而沒有明顯拒絕的理由。所以,這六種說法堪稱辦事時的“經驗之談”。

4.遵守禮尚往來的規則

自古“寶劍贈英雄,紅粉贈佳人”,送人禮物必須確知能令對方感到滿意,才能肯定該份禮物的價值。如果將一雙嶄新的溜冰鞋送給發白齒搖的老翁;買一隻貴重的瑞士手表,贈予初次見麵的朋友;或者送內向保守型的教授一輛山地自行車……,這些不恰當的東西,都隻會得到相反效果。何況,男女老少有所分別,個人的愛好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準,購買前必須仔細考慮,才能為受禮人帶來無比的溫馨。

一般來說,過年過節送給長輩、上司、老師的禮物以符合時節的東西為最穩當,諸如熏肉、水果、糕餅、煙酒等;同輩的朋友、同事間,則比較不受拘束,可送應時物品,也可送對方欣賞或實用的物品;至於晚輩或小孩,則適宜選購年輕人喜好的用品或糖果、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