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表示敬意是上身向前傾斜15度左右,特別恭敬,則彎曲90度。日常交際中,鞠躬隻用於晚輩對長輩、學生對老師、年輕的下級對年長的上級;同輩、同事之間,隻在表示極深的謝意之時才用。非日常交際,如演員上台演出、演講者上台演講,他們也對觀眾、聽眾鞠躬,這是對公眾的尊重,意思是謝謝公眾前來捧場。又如吊唁死者,追悼英烈,人們也對其遺像、遺體、陵墓、紀念碑鞠躬,這是表達緬懷之情。除這些外,鞠躬還有請求和致歉的意思。我們經常看到,抗戰時期侵略中國的日本軍人,再次來到解放後的中國時,麵對當年的受害者深深鞠躬,請求寬恕、虔誠道歉的情景。
②擁抱。
這本是西方用以表達親密、友愛情感的身體動作。現隨著各國交往的頻繁、人民間接觸的增多,中國人也漸漸接受了這種方式。不僅在與外國人交往時用此,就是國人之間,也在一些地方流行。擁抱和緊緊握手一樣,傳遞的都是熱烈的情緒,僅僅是表現的方式不同罷了。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二次人大會議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記者關於中俄、中美關係時談到葉利欽總統同他的會見。“會談結束時,葉利欽總統走過來和我緊緊擁抱。我想這無非說明我們是真誠的朋友。”
③合十。
合十就是兩隻手臂均彎曲於胸前,伸直手掌,十個指頭緊緊合在一起,不動或前後搖動,閉目,身體略前傾,微微低頭。這是佛教徒表達虔誠、友好的動作,在南亞、東南亞和我國西藏以及其他佛教地區流行。甚至道教以及非信教徒中,也有此動作。按照入鄉隨俗的觀點,即使平時不用此動作的人,到了運用此動作的地方和場合,也應難免運用些動作。如《汪東興日記》中,汪東興回憶毛澤東1947年10月9日在陝北邇白雲觀,“道長出來迎接我們這些施主,主席雙手合十,閉目低頭與道長行過禮”。
除了上述三種形式的身動外,各個國家、各個民族、各個地域還以一些獨特的身動形式來表達友好、親密的感情。如維吾爾族親友相見,先握手,口說“撒拉木”(您好),然後右手扶胸,躬身後退半步。蒙古族接受長者的東西,要稍屈身子,或跪下一腿,伸出右手去接。青海、甘肅藏族互相見麵,伸出雙手,掌心向上,彎腰躬身。滿族久別重逢,以擁抱為禮,平時相見,則要稍稍彎曲身體,作下蹲狀。塔吉克族久別相見,相互吻手,婦女相見,則相互接吻;告別時,男子右手捫胸、躬身,女子則雙手捫胸、躬身。鄂溫克族年輕人見長者要屈膝、側身、拱手作揖。柯爾克孜族平時彼此見麵均要以手撫胸、躬腰。錫伯族晚輩見長輩要“打千”——左腿前走半步,雙腿下曲,雙手扶左膝蓋。
以上這些形體語都是不可輕慢和小覷的。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也可能會經常用到這些形體語言,所以,熟練掌握這些形體語言所表達的意義,對說話時能夠更好地與人們溝通和交流將起到良好的輔助作用。
3.說話與神色的表達
不同的神色可表達不同的心理狀態,人的個人隱秘,包括內心想法、動機、情感傾向等,都難以避免地要通過神色表現出來。神色語的傳遞具有“心有靈犀一點通”的效果。青年人在說話時注意觀察聽眾的神色可以更好地感受到自己的說話效果,同時還可以恰當地運用自己的神色,傳遞信息。
(1)眼神
人們常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一個人的內心世界是個什麼模樣,都可以通過這扇窗戶透露出來。青年人相互見麵,自身的喜、怒、哀、愁、樂,用不著開口說話,隻憑眼睛的神態就能傳遞出內心的情感;公眾也不一定要聽哪個人說話才能獲取其傳遞的信息,隻需看看眼睛的神態,就能領悟其內心的活動,知道他究竟想表達什麼意思。眼神所傳達的感情,往往超過有聲言辭的發送。所謂“會說話的眼睛”,就是由此而得。
無產階級革命導師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都十分善於運用眼神語。
保爾·拉法格回憶馬克思時說:“當某一個人在談話中加入幾句俏皮話或機敏的答辯時,他的眼睛便在濃密的眉毛下快活地嘲弄地閃動起來。”
李卜克內西回憶恩格斯說:“他在觀察人們和事物的時候,不是用玫瑰色眼鏡或黑色眼鏡,而是用明察秋毫的目力。他的目光從不停留在事物的表麵,而總是要洞悉底蘊。這種明察秋毫的目力,這種‘慧眼’,這種自然之母隻賦予少數人的洞察力,都是思格斯所有的。這一點我在第一次會見他的時候就覺察到了。”普·凱爾任采夫回憶列寧時說:“他演說時的姿態,他的純樸,而首先是他的一雙目光炯炯能看到人們內心深處的眼睛——都使我覺得是非凡的。”
眼神的運用是通過目光注視來形成彼此間的溝通交流的。
聽者的眼神黯淡無光,表明其內心有憂傷,說話時就不要神采飛揚;聽者眼神突然明亮,表明其對自己或自己的表現產生興趣,說話時就應趁機表達自己的思想;聽者眼神遊移躲閃,表明其慌亂心虛,說話時就應窮追猛擊;聽者眼神沉靜堅毅,表明其成竹在胸,說話時就不可輕率表態。
目光注視並不是說在交流中要一直盯著對方的眼睛。英國學者莫裏斯說過:“眼睛對眼睛的注視,隻在強烈的愛或強烈的恨之時才發生;其他人在通常情況都不喜歡被人一直注視。”確實,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一對戀人,彼此都會深情地注視對方的眼睛;兩位情敵,彼此也會狠狠地注視對方的眼睛。美國學者邁克經過試驗認為,雙方交談中,如果彼此注視的時間超過交談時間的60%,那就說明彼此互感興趣超過了交談本身。因此,交流中,如果不是強烈的愛或強烈的恨,注視對方眼睛的時間應控製在60%以內。無論是說話者還是聽話人,在整個交流過程中一直盯著對方的眼睛,會使對方感到局促、難堪,甚至會產生被挑釁、侮辱的感覺。為了避免一直盯著對方的眼睛以及一點不盯對方的眼睛,可以將注視的視域稍加拓展:既注視眼睛,又注視麵部表情,還注視手勢、姿態、動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