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奧康鞋業公司應對反傾銷勝訴的案例分析(1 / 3)

中國奧康鞋業公司應對反傾銷勝訴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作者:曾傑

反傾銷是一種被各國普遍認可的限製進口和保護本國產業的貿易措施。隨著出口貿易額的快速增長,中國已經是全世界遭受反傾銷最多的國家。我國家電、鞋業、光伏等多個行業在擴展海外市場的過程中,遭遇了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等不公正的對待。

2012年11月15日,歐盟高等法院裁定中國奧康鞋業公司抗辯歐盟反傾銷的案件勝訴,致使浙江奧康公司曆經六年時間最終贏得了勝利,給中國出口企業應對反傾銷樹立了榜樣。本文詳細闡述了奧康鞋業公司勝訴歐盟反傾銷案例的始末,分析了奧康公司勝訴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出口企業應對反傾銷的建議。

一、奧康鞋業公司勝訴案始末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皮鞋開始大量出口到歐盟各國,由於質優價廉,每年的銷售額都較大幅度增加。1995年至2005年,歐盟對中國出口皮鞋實施長達十年的配額限製。2006年10月,歐盟決定對中國皮鞋征收為期兩年的16.5%的反傾銷稅。麵對歐盟反傾銷的製裁,在國家商務部、中國皮革協會的指導和支持下,奧康公司於當年10月23日正式聘請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從司法程序上對這一明顯不公平的貿易決策向歐盟初級法院提起訴訟。隨後,溫州泰馬、廣東金履、新生港元、萬邦4家鞋企也跟隨奧康聯合上訴,理由是歐委會對中國企業出口歐盟鞋類產品的成本分析不準確,成為中國入世5年過渡期結束後的“第一辯”。 然而,歐盟的反傾銷製裁並沒有因為中國鞋企的奮起應訴而結束。原本征收兩年的反傾銷稅到2008年10月就應終止,盡管大多數成員國反對,但是歐盟委員會仍然決定對中國皮鞋反傾銷案展開“日落複審”。2009年12月,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歐盟複審決定對中國皮鞋的反傾銷製裁再延長15個月,至2011年3月31日。在法律官司領域,2010年3月,歐盟初級法院宣布奧康等5家中國鞋企一審敗訴,至此奧康已經花費了幾百萬的律師費和訴訟費,可官司還是沒有希望,其他4家企業覺得已無力繼續消耗大量的成本、精力和時間,宣布退出司法訴訟,唯有奧康不惜承擔巨額的成本和時間的考驗,堅定必勝的信念,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

2011年3月31日,在歐盟延長反傾銷製裁到期日的這一天,歐盟宣布從4月1日起取消製裁措施,不再對中國皮鞋征收高額反傾銷稅。至此,持續了近5年的不合理貿易保護措施終於得以終止。這一決定表明了中國鞋企在反傾銷的抗辯中從行政上獲得勝利。奧康繼續向歐盟高等法院進行多輪申辯,經過國內外兩個律師團的積極配合努力,2012年11月15日,歐盟高等法院最終裁定歐盟初級法院在審理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的案件上,個別法律條款使用不當,欠缺公正,終審判定中國奧康鞋業公司勝訴,取消2006年10月歐盟委員會對奧康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法規。法院判決歐盟委員會賠償奧康公司折合人民幣500多萬元的訴訟費用,同時與奧康有貿易關係的進出口商可從歐盟有關方麵退回6年來被征收的反傾銷稅。這個結果標誌著奧康公司在抗辯歐盟反傾銷的案件中,取得了行政上和法律上的雙重勝利。

二、奧康鞋業公司勝訴的原因分析

(一)主動出擊,應對長期抗辯勇於堅持

曆經六年的抗辯,奧康公司勝訴的根本原因在於堅持不懈的努力。我國1200多家鞋企的產品都出口到歐盟,反傾銷措施令中國鞋企出口遭遇重創。據統計,從2006年到2010年五年間,歐盟的高額反傾銷關稅致使中國出口歐洲的皮鞋銷售額下降20%,約兩萬製鞋工人因此失業。然而,受製於經驗的缺乏和昂貴的律師費,很多企業在遭遇國外不公正貿易製裁時都選擇了默認或回避,提出抗辯者寥寥無幾。奧康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民營鞋企,在歐盟決定對中國出口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正式聘請律師對歐盟發起反傾銷訴訟。在上訴過程中,麵對曠日持久的官司,其它鞋企因不堪壓力而放棄,隻有奧康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在漫長的6年抗辯中,奧康始終抱著“輸也是贏,贏更是贏”的觀念,一直在努力,堅定的意誌是勝利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