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2 / 2)

根據公式:某種淨料單位成本=(毛料進價總值-其他各檔淨料成本總和-下腳料成本總和)÷某淨料重量

得出:雞脯肉淨料單位成本=(50×10-20×12-4×4)÷8=30.5(元/kg)

答:該批雞加工後所得雞脯肉的淨料單位成本是30.5元/kg。

三、調味品的成本計算

在廚房的生產過程中,各種調味品能掩去食品原料中的異味,增加菜品的口感,促進就餐者的食欲,是各式菜品製作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成分之一。雖然在每道菜品的烹製投料內調味品所占的比例不高,但日積月累,從總體看來,調味品在所耗用的食品原料總量內仍占據相當多的比重,因此,在計算各式菜品的成本時,調味品的成本計算不可或缺。

調味品的估算方法主要有三種:即容器估量法、體積估量法和規格比較法。容器估量法是指在已知容器容量的前提下,根據調味品在容器中的容量,估算出其重量,再按照其進價計算出該調味品的成本。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計算料酒、油類等調味品的成本。體積估量法主要適用於粉質或晶體調味品如糖、鹽、味精等的成本計算,它是根據這種調味品在一定總價下的體積和重量,再根據其所用調味品的體積和重量,計算出這部分調味品的成本。規格比照法是對照某些菜品的烹製方法而選擇並確定與其用料、質量相仿的調味品用量,這種估算方法相對簡單,但卻不夠準確。

調味品的成本核算主要分為兩種:即單件調味品的成本核算和批量生產調味品的成本核算。單件調味品的成本是指單件製作的產品的調味品成本,其成本計算過程分以下步驟進行:即先計算出單件產品所用的各種調味品用量,再根據這些調味品的購入價格,計算出不同調味品各自的成本,然後將這些不同的調味品成本逐一相加,就得到單件產品的調味品成本總和。

案例6:

某廚房生產“魚香肉絲”一份,耗用生油70g,單價為10元/kg,料酒10g,單價4.8元/kg,味精1.5g,單價18元/kg,醬油12g,單價5.6元/kg,糖6g,單價6元/kg,濕澱粉36g,單價5元/kg,問:這道“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是多少?

案例6解答如下:

這道“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生油成本+料酒成本+味精成本+醬油成本+糖成本+濕澱粉成本=70÷1000×10+10÷1000×4.8+1.5÷1000×18+12÷1000×5.6+6÷1000×6+36÷1000×5=0.7+0.048+0.027+0.067+0.036+0.18=1.301(元)

答:這道“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是1.301元。

批量生產的調味品的成本核算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步驟進行:即先計算出批量生產的產品所需的各種調味品的總用量,再根據這些調味品各自的進價計算出這些調味品的總成本,然後將這些調味品的總成本去除以批量生產的產品數量或重量,從而獲得這些調味品各自的單位成本。

案例7:

某廚房批量生產“魚香肉絲”十份,耗用生油700g,單價為10元/kg,料酒100g,單價4.8元/kg,味精15g,單價18元/kg,醬油120g,單價5.6元/kg,糖60g,單價6元/kg,濕澱粉360g,單價5元/kg,問:每份“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是多少?

案例7解答如下:

該廚房批量生產的十份“魚香肉絲”總成本=生油成本+料酒成本+味精成本+醬油成本+糖成本+濕澱粉成本=700÷1000×10+100÷1000×4.8+15÷1000×18+120÷1000×5.6+60÷1000×6+360÷1000×5=7+0.48+0.27+0.67+0.36+1.8=13.01(元)

每份“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13.01÷10=1.301(元)

答:每份“魚香肉絲”的調味品成本是1.3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