馭下嚴格、批評指正是一回事,讓屬下感到屈辱又是另一回事,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嘛!
要求嚴格、批評切要得體,屬下或許還會終身感謝老板的教誨;但若是被老板當眾坍台出惡,我想,不會有任何一位屬下會為此感銘於衷。
俗話說“士可殺不可侮”,放在今天來講,再有能為的老板對屬下講打講殺故然行不通,但對屬下進行嚴格管理,實在不行還可炒他魷魚卻也無可非議,但在眾人麵前讓屬下不了台,甚至於讓屬下受到傷及他心靈深處的屈辱,卻是大可不必。理由有三:
①真正有風骨的人才,肯定是招不來留不住的;
②惹惱了那些脾氣火爆的、不甘做奴才的,或許不致於招來殺身之禍,但若對方因此搞點破壞,或者當眾跟你大吵一番,出出你的洋相,讓你威風掃地,也是得不償失;
③就算屬下是個軟棲子可以任由你拿捏,不服氣鬧別扭處處消極抵製也真夠你頭痛的;就算他們對你真的俯首貼耳、甘當你胯下的奴才,你還能指望他們會用腦子會有創造性?真正的奴才隻能看家護院、仗勢欺人,別的,你不能指望!
寧我負天下人,天下人勿負我
有一次,我順道拜訪在某公司工作的老朋友葉先生。
正趕上他陰沉著臉在辦公室裏來回踱步,就好像憋了一肚子火無處發泄似的。當時我很意外,因為此君一向都是笑盈盈的,即使工作稍有不順也不足以讓他愁眉不展。這一次,到底是誰令他如此失常?
我問他到底怎麼了?
他聳了聳肩,擺出一付無可奈何的樣子,向我細說其中的原委:
“事情本來不大,可這涉及到一個人的品質和信用,而且這個人還是我一慣敬重的家夥,不能不令我窩火失望!事情是這樣——
“你是知道的,我這個人向來沒什麼嗜好,就隻喜釣釣魚。正好我們公司也有幾位垂釣愛好者,所以我就想把公司裏的同仁組織起來,到年底時搞一次迎新文娛活動,這比大家聚餐要有意思得多了。本來,搞這樣一次活動所需費用比起聚餐,也差不多,可是為了讓這個計劃順利實現,我特地征得老板同意,邀請老板出麵發起這次活動。當時,他也一口答應了。可是幾個月過去,明天就是元旦了,是聚餐還是垂釣,兩份報告都已送上去了,就是沒有回音。不知道他是忙忘了,還是另有打算?
“平時,老板總是要求我們言必信、行必果,行動慢一點就總是不斷催促我們,任務完成不好,就指責我們,說我們不聽命令不講信用。可是,輪到我們請他辦件事情,而且還是舉手之勞,他卻一反常態,漠不關心。如此失信於部了,怎叫我們這些做屬下信任他,為他賣力呢?”
我跟他說:“這種事情,哪家公司不是隨處可見?你也大可不必為此勞神。”
葉總歎道:“仔細想想,以前種種因為事不關己不以為然的事情,現在經由這件小事串到一塊兒,卻令我不得不好好想想這樣的老板還要不要跟……”
確實,在老板心目中,與屬下的這個約定本身並不很重要重大,但對屬下來說,卻是一件頂頂重要的事情而對老板寄予了莫大的期待,況且既然對老板來說小事一樁,身為老板,又怎麼可以表現得漠不關心,或者失信呢?
其實,信用這東西,也是一樣有成本的。而且往往在小事情上小成本的失信,需要在大事情上連本帶息(甚至像高利貸一樣)支付出去。
在這一點,許多非常精明能算的老板,腦筋並不真正好使,所以才會最後落得“少算,不勝”的下場。
一般老板的精明隻精明在眼前的小算盤上:他要求屬下講信用,要求供應商出貨講信用,要求承銷商打賬講信用,自然是為了更好利用;他向顧客、向合作夥伴兌現承諾,則是迫不得已——有利可圖;而對自己的屬下講信用,有利用之處還說得過去,沒利用處時對他又有什麼好處?有什麼要緊的?
老板的事,涉及到利益的事,才是大事,才需講信用;沒有可資利用之處,不能給老板帶來利潤的親朋故舊都可以失信,屬下能有什麼不得了的大事,需要老板守信?
一個飯局、一次釣魚,或者該獎的不獎、該加工資不加,對彼此來說可能並不怎麼重要(有不會活得更好,無也不會死得更快)。但是,如果失信造成屬下凡事也給老板打個折扣,那麼這種追加成本,可就無法再用小算盤去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