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作者:木琮爾
草原孤兒
我打坐在大汗的黃金帳外,巨大的金帳在我眼裏放射著神一般的光芒。這光芒將我緊緊地包裹住,把我死死地按在地上,讓我傾聽,讓我仰望。我當然知道,這光芒不是來自於那金帳耀眼的裝飾,不是來自於歡慶盛宴的美食瓊漿,也不是來自於五位台吉、九員大將的威武雄姿。
這光芒,是來自於那個神一樣的人。
此刻,他正坐在金帳中央,身子向左側微微傾斜,用他壯實的小臂倚在靠椅上。他的麵前擺著肉食與美酒,但哪樣都沒有動一口。他望著帳中正爭執不休的幾位大臣,臉上似有些許微笑,又似乎紋絲不動。
我的麵前也有肉食,也有美酒。這是大汗賜予五色帳國黎民百姓,四方屬地老少人丁的肉食與美酒。鮮美的肉食飄溢出誘人的香氣,此時卻不能吸引我的注意,我隻是舉起酒碗,將辛辣甘美的瓊漿倒入我的喉嚨。酒香撲鼻,我的口中卻沒有滋味,隻能感受到強烈的刺激。我完全被那光芒所折服。
帳內的人看來是連我這口福都還沒能享受上。他們所有人都沉浸在鎖爾罕失刺因飲酒帶出來的爭辯中,人人爭相發表自己的看法,每個人的音調都比前一個人的更加高昂,每個人的看法聽起來都比前一個人的更有道理。而那個神一樣的人始終端坐,似笑非笑。
木華黎用力揮動他那能徒手扳倒一匹野馬的雙臂,用像指揮大汗的大軍英勇進軍一樣的豪邁口氣說道:“酒會使人貽誤大事,產生高傲狂妄的性情;酒會暴露內心的隱秘,使人發生無謂的紛爭。若能拋掉飲酒的嗜好,言談有禮身心康寧!”他的話音剛落,周圍馬上響起了喧雜的叫好聲,幾位台吉用酒杯把桌子敲得當當作響。
搠兒馬罕馬上搶過話頭來,“酒能袒露赤誠的心懷,酒能使人辨明好壞,酒能掏出難得的肺腑之言,酒能使人分清高貴和低賤。亙古以來酒漿奉為甘露,它是人間快樂的源泉!”他腰間的馬鞭隨著他的身體而震顫,他深沉有力的嗓音直衝到大帳頂端。
美酒在我的胸腔滑過,那強烈的刺激頂得我眼睛裏直冒眼淚。
我是這廣闊草原上一個來路不明的孤兒。我的衣著破爛,僅能遮體。我的地位低下,出身不明。我以天地為廬,草原為家。我隻有在大汗宴請子民的歡慶時刻,才有機會靠近這高貴的金帳。但是此時,在這金帳的耀眼光芒和美酒的刺激下,我胸中卻升起了一股從未有過的勇氣和欲望。這勇氣和欲望同美酒一起,在我心中猛烈燃燒,有些連我自己也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急於尋到一個出口想要噴薄而出。
對於這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我隻能隱約地捕捉到。它似乎並沒有什麼道理,卻在我到目前為止短暫的一生中模糊而確定地存在著。當我鞭打快馬,飛馳如閃電時它在那裏;當我與牛羊為伍,啃食青草啜飲河水時它在那裏;當我跟狼犬搏鬥,渾身傷口血流不止時它在那裏。
此時此刻,雖然我與帳中那些位高權重,軍功赫赫的將軍們有著山高海深的距離,但我依然非常確定,那東西,它在那裏。它絕不會因為我是一個來路不明的孤兒就與將軍們所擁有的無法攀比。因為它,是這草原,是這克兒侖河賜予我的,當木華黎還是大汗堂兄的門戶奴隸時就擁有它,當搠兒馬罕還是個小小弓箭手的時候就擁有它。而我,一個來路不明的孤兒,同樣也擁有它。
金帳內的爭論還在繼續,大臣們為了是否應該在這盛大的宴會上飲酒而站在鮮明對立的兩端。也許是常年的四處征戰讓他們已然習慣了涇渭分明,不是站在自己的看法這邊,就是不能忍讓的敵對意見。也許是大汗的默而不語渲染了爭辯的氣氛,取得壓倒性的勝利才能滿足他們好勝的氣概。
我將酒碗裏剩下的美酒一飲而盡,站起身來。站穩身子的那一刻,我忽然感覺到,似乎我這一生,都在等待這樣一個時刻。毫無疑問,我要緊緊地抓住它。
蓬勃的激情燃燒著我的身體,我邁開大步,走向那光芒四射的金帳。
阿斯根
李昂把自己的床單鋪在宿舍中央的地板上,又在上麵鋪了兩層報紙。他站起身來,走到一邊看了看,覺得還是不太滿意。李昂掃了一眼肖曉晨和陳燁,最後還是把目光落在我身上。
“根子,把你床單也拿來鋪上吧,地兒不夠大我覺得。”
我沒說什麼,走到床邊兒就把床單扯了下來,遞給了李昂。李昂馬上接過去鋪在他的床單旁邊,然後也在我的床單上鋪了兩層報紙。等李昂把報紙都鋪好了,宿舍的地上已經幾乎沒有能落腳的地方了。肖曉晨和陳燁手忙腳亂地把剛才我們在超市裏買的啤酒、白酒、鴨脖子、鴨腸子、花生米、薯片兒擺滿了整個地板。擺好了我們四個就席地而坐,一人把住一個角兒。
“先開啤的,先開啤的。”陳燁指著我腳邊兒的一箱啤酒。他整個人幾乎就是躺倒在了地板上,隻用胳膊肘兒拄著上半邊兒身子。
我把箱子打開,用牙咬開了四瓶啤酒,一人先分了一瓶。
這主意是陳燁最先出的,不過最積極響應的還是李昂。要不是李昂一直攛掇和安排時間,今天的這頓散夥飯估計也沒戲了。陳燁總是說說就算了。他說,畢業之前咱們得在宿舍好好喝一頓,就當散夥飯了,得喝醉,徹底的醉那種。然後他就消失了,半個月了都沒回過宿舍,直到剛才才出現。
按理說,這個宿舍裏最應該熟絡起來的應該是我和陳燁。我們是老鄉,都從內蒙古考來北京,而且都是蒙古族。但實際上四年來我們從未真的熟起來。可以說我從見到他第一麵時就無法喜歡他。他油頭粉麵,圓滑世故,從來到學校的第一天起就拚命地學說北京話,努力糾正自己其實本來也不重的內蒙口音。
我永遠都忘不了他見到我時說的第一句話:“你叫阿斯根?那你真是蒙古族的啊?我那蒙古族身份是我老子托人走後門改的,能加十分。就是身份證上那倆字的事兒。唉,你加十分了嗎?”我看著他,半天說不出話來。他看我一言不發,還以為我不會說漢語,旋而就去跟李昂說話去了。
就是這一句話,劈開了一條無論我們兩人再做任何嚐試都無法縫合的巨大裂縫。
“來來,大家先幹一個,為了這四年我們‘同床共枕’的情誼!以後大家雖說都還在北京,再聚到一起也不容易了,再睡到—起就更不容易了。來,幹了!”陳燁高舉起啤酒瓶,先提了一個。四瓶啤酒撞到了一起,丁零咣當響成一片。
我舉起酒瓶,仰起脖子往喉嚨裏倒。喝到快半瓶了,李昂伸手來拽我的酒瓶子。我撂下瓶子—看,他們三個都隻喝了一口,就我一個人灌了大半瓶,要不是李昂拽我的瓶子,我就全幹掉了。
“咱們根子就是實在,蒙古氣概!”陳燁樂嗬嗬地說。
我什麼都沒說,把瓶子放在一邊,打了一串響亮的酒嗝兒。
“知道你能喝,你慢點兒行不行啊,一會兒吐你自己床單上誰收拾啊。”李昂白了我一眼,把他腳邊兒的花生米扔給我。我打開吃了幾粒。
“長夜漫漫,咱們還有的是時間,根哥莫要急嘛。”肖曉晨說。
我笑了笑,又打了兩個嗝兒。
恐怕我們也隻是今夜有的是時間了。明天就是畢業典禮,典禮之後宿舍就開始清退畢業生了。
一切都那麼順理成章。我們努力學習,考到這個城市,這所大學。努力學習,取得好的成績,好的實習履曆。努力找工作,爭取留在這個城市,為未知的“美好未來”而繼續努力。
一切又都那麼無法順理成章。我每天都能聽到自己的耳邊呼嘯成風,像極了小時候第一次被阿爸騙著騎到馬背上然後飛奔向前。那是一匹像當時的我一樣幼小的馬,它也像當時的我一樣被嚇壞了,撒開四蹄拚命奔跑。它跑過草坡,踏過淺溪,奔騰向前,卻始終沒有尥蹶子,沒有把渾身僵硬的我甩下來。
我並不像我的祖先那樣生來就會騎馬,我不過是不知道該怎麼讓那馬停下來。如今這馬,在我手裏已經脫了韁,我不僅不知道該怎麼讓它停下來,我也不知道就算它停下來以後又會發生什麼。
其實從我一腳邁進了這座城市,這匹馬就已經開始跑起來了。四年過去了,我依然能夠清晰無比地記得我第一天來到學校報道時的場景。那些場景斷斷續續地在我的腦中、夢中漂浮閃現,忽而真實忽而虛幻。
“我還記得咱們大一報道那天,我第一次見到根哥,那時候我感覺他真夠嚇人的,”肖曉晨聳著肩膀,做出一副假裝驚恐的表情,“他一進屋,把整個門框都填滿了!我還第一次見到那麼高那麼壯的人,他那時候是不是還梳長頭發來的?”肖曉晨用詢問的眼光望著李昂。
李昂笑著點點頭,“是,他那時候長頭發梳辮子,老穿一灰布襯衫,走起路來呼呼帶風,好像整個學校都不夠他趟的。發脾氣不說話,就會瞪眼睛,一瞪起來跟野馬似的,看得人直發毛。”
“就是嘛,一看就是個蒙古漢子。我記得他有一次拍我肩膀—下,我疼了一個禮拜,跟他說他還死活不信呢!”肖曉晨說。
“你說說你說說,要不人家都覺咱們是荒蠻民族呢,都是你們這種野蠻形象給整的。那時候老有人問我是不是你們都跟馬背上看書,邊趕路邊學習,我都沒地兒說理去!”陳燁滿臉的不忿,嘴裏使勁兒嚼著鴨脖子,“不過根子現在好多了,最多還是看著高大,沒那麼野了”
“那是,他把野都撒到操場上去了,哈哈。”肖曉晨笑起來。
我又拿起啤酒瓶,往嘴裏灌了幾口。
再大的操場也安放不下我的心。
這看似很大實際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和學校經常會讓我感到無法言表的憋悶。我經常看不到天空,看不到星星。看不到河流,看不到山脈。動物都是拴在繩子一端或者關在籠子裏的,馬和驢都是用來拉車賣菜的。青年的學生從宿舍走到教室都累得直喘氣,老頭子和小姑娘可以在公車上為了一個座位凶狠地問候彼此的母親。
就連操場,操場,都是閉合的空間。四周架滿了集中營一樣的鐵絲網,把場地圍得嚴絲合縫,一條條閉合的跑道讓你無論如何奔跑都會繞回到原點。如果你想—直向前,就會一頭撞到鐵絲網上。我撞過很多次。而所有的人看著你,都會覺得你是一頭怪物,可笑、無知而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