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在物質與精神之間找平衡點(1)(1 / 3)

沒有物質就無法生存,所以人是離開不開物質的。當今人們普遍想生活質量高一點,這是非常正常的需要。但物質的富有與地位的提高,並不一定帶來快樂,卻也是事實。故而生活質量高低,物質條件並不是惟一的指標。人的一生伴隨著榮與辱、升與降、得與失,雖然不以個人意誌為轉移,但一個注重精神生活的人,完全能做到榮辱不驚,淡泊名利,處處心理平衡,以致獲得了極大的快樂。

要從發財的幻想中解脫出來

心理失衡的人

他本來是個很快樂的人,可是自從他做了一筆生意後,他嚐到了甜頭,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與人合夥做生意,這本來也不失為一種積極的行為,可是他的大腦裏充滿了發財的幻想,想一日暴富,所以他沒有按規矩去誠實經營,結果栽了跟頭,血本無歸,還被罰了款。

他不死心,天天想著發財,夢裏抱著巨款,醒來兩手空空,他的精神失常了,在彩票銷售點晃悠,心想能從地上撿到一張拿中大獎的彩票。

回歸的站台

在物質與精神之間找平衡點,我們即不可漠視物質,但也不能成為拜物教,物質至上,欲望膨脹,不能自拔,這是痛苦的,不得安寧的。讓金錢支配了自己的生活,財富使心理壓力上升,心理得不到平衡,很難有輕鬆愉快的心情。

人窮則思變是正常的,而陷入發財的幻想與夢想,就會從此失去安寧、失去快樂。為了發財,有的人甚至行為出軌,做出違犯法律的事。貪念一起,不擇手段,危險的係數越來越大。或者受金錢的誘惹,容易受騙上當,想要的錢沒有賺到反而賠光了自己的錢。有個姓林的小夥子本來生意做的很順利,可涉足非法“六合彩”毀了自己。他在廈門認識廣東人鄭某(莊家);受10%的抽利驅使,成為鄭某的下線,在海滄鍾山村開連雲票銷售三期非法“六合彩”,共收得銷售款3400元,交給上線鄭某2000多元,從中抽利200多元,私自做莊截留“彩款”吃注1000多元。林某自以為“聰明”,其實聰明反被聰明誤,發財夢破滅成為泡影,在一次做莊設賭時,返賠彩民共計43700元。隻好變賣摩托車、電視機等家當,東湊西借先兌現33700元,還有一萬元另寫下欠條。小林財迷心竅,夢想通過賭非法“六合彩”發財,其結果是給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人們瘋狂斂財,多有這樣一種意識,就是財富越多就會越幸福。財富的確可以給人們帶來許多的享受,能夠帶來成就感、滿足感,帶來快樂和幸福。然而任何事情不是絕對的。有的時候財富帶給我們的除了幸福之外,還有著無盡的煩惱。

過去半個世紀來,雖然發達國家越來越富裕,人們卻似乎沒有變得更快樂。調查顯示,平均來看,美國人、歐洲人和日本人對生活並沒有感到比50年代的時候更滿意。這的確非常奇怪,因為任何時候富人總應該覺得比窮人快樂一些,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這是什麼原因呢?應該說,如今人們對物質的占有已遠遠超過了他們的實際需要,然而,人們仍然爭先恐後,貪婪地追逐著:金錢要比別人多,汽車要比別人高級,住宅要比別人豪華……究其本質,這是“人性之惡(獸性)”在現實生活中的一種極端表現,是“贏家通吃”思想在物質世界裏的一種外化反映;再深究下去,這其實跟我們社會的價值取向整體上出現偏差不無關聯。

據英國《經濟學家》周刊報道,近年來,關於“快樂”的研究——與傳統的人均GDP等經濟衡量標準相反——正在引起經濟學家越來越多的關注。倫敦經濟學院教授理查德·萊亞德在一係列講座中通過借鑒心理學、社會學等領域的成果,再加上自己的研究,試圖解開這一矛盾。一種解釋是“習慣性”:人們很快適應了生活水平的變化。因此,盡管生活的改善讓他們快樂了一段時間,但這種效果很快就消失了。比如,30年前集中供暖還是一種奢侈的享受,如今它已經必不可少了。

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經濟學家理查德·伊斯特林對《普通社會調查》的資料進行分析後說:“許多人都懷有一種錯覺:錢越多,越快樂。我們想方設法賺錢,不顧家人,不顧身體……問題在於,我們意識不到,賺錢越多,物質需求也就越高。”

百分百減壓

無邊的物欲,無盡的工作,無序的人際關係,籠罩著的,是一個紛繁紛亂紛紛擾擾的世界。這不是我們最初熱望的夢幻田園,也不是我們現實追尋的黃金彼岸。這裏沒有心靈之約,因為仿佛所有的心都隻能選擇漂泊--這是那種生活在到處的感覺,因為我們沒有家。然而我們依然要尋找,因為誰都知道,漂泊得越久,就越需要一個溫柔的港口--我們的港口,精神充實的生活。

權力是個好東西,能夠帶來一些物質的享受,帶來心靈的愉悅,但有時候也是一個壞東西。在權欲熏心的人看來,權力是滿足欲望的一個工具,權力就是一切。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望,可謂煞費苦心,機關算盡,到頭來大多數時候反而一無所獲,甚至賠上了自己的生命。

在權欲熏心的人看來,權力是滿足欲望的一個工具,權力就是一切。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望,可謂煞費苦心,機關算盡,到頭來大多數時候反而一無所獲,甚至賠上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