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在擊敗項羽之後,被來自北方的匈奴打得沒有辦法,匈奴每次來犯,劉邦皆以失敗告終,打又打不過,堂堂大漢不得不每每低頭,又是進貢又是送美女。可是後來的事實表明,匈奴極為貪得無厭,他們一路搶掠,甚至打到了距京城350公裏的地方。到了漢武帝劉徹的時候,這位史上窮兵黷武、好大喜功的皇帝把匈奴當成了最大的敵人,派兵數次,不滅匈奴,誓不罷休。而漢大敗匈奴的決定性戰役,便是發生在元狩四年(前119年)的漠北之戰。
經濟上的先手
打仗就是打錢,這一點在古代和現代沒有多大的分別,甚至小到街頭打架鬥毆,隻要我有西瓜刀、鋼筋等利器,自然勝過空手的人,漢武帝深明此理,他在位時期,為了打好每一場仗,竭力從商人手中收取賦稅,具體做法有以下幾點:
首先,武帝將有巨大利益的鹽、鐵、酒這些涉及百姓生活和國家穩定的商品的專賣權收歸中央,從煮製、冶煉、釀造直到銷售,都由國家來負責經營,並製定了法令來嚴格限製私人的經營。
鹽鐵的專營起因於戰爭。當時,由於對外戰爭較多,國家財政比較困難,但是那些富有的商人們並不想對國家作出貢獻,而且其富有的程度使他們具備了和郡縣及國家對抗的力量。最後,武帝聽從了經濟專家桑弘羊的建議,將這些都收歸國家來經營,國家的收入便大幅度增加。
第二,是推行平準令。這是武帝時期封建國家運用行政的手段來幹預市場、調劑物價的重要措施。平準就是由中央大司農的屬官平準令來負責京城和其他大城市的物價平抑工作。在豐收的季節,因為糧食價格比較低,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由國家以高價來收購,等到糧食貴時,再由國家平價賣出,達到平抑物價的目的。這使大商人們失去了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的機會,同時也穩定了國家的政局。
第三,是推行告緡令。元狩四年(前119年),武帝推行“算緡”,這是向商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規定商人們都要向官府申報自己的財產數,然後根據財產征稅,每兩千錢征收一算,即一百二十錢。但商人們為了少交或者不交,就隱瞞不報或者少報。所以,在元鼎三年(前114年),武帝又下令實行“告緡令”,即鼓勵人們告發不遵守“算緡”的人。告發的人可以得到被告發商人財產的一半作為獎勵。命令一下,財富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血戰漠北
元朔六年(前123年)漠南會戰後,匈奴伊稚斜單於撤兵漠北的目的之一,是企圖“誘罷(疲)漢兵,徼極而取之”。不料漢武帝卻轉攻河西,使匈奴的誘兵之計落空。惱羞成怒的伊稚斜單於,於元狩三年(前120年)春發動數萬騎兵,分別從右北平、定襄兩郡進犯,殺戮千餘人,企圖激怒漢武帝,誘使漢軍北進,在漠北予以殲滅。
鑒於匈奴單於本部及左賢王部仍具相當實力並嚴重威脅漢朝北部邊疆的安全,考慮到漢軍經過以往多次實戰的鍛煉,已經積累了使用大規模的騎兵集團遠途奔襲的作戰經驗,漢武帝決意乘河西新勝之帆,加強北線進攻。元狩四年(前119年),他與諸將商議對匈奴的作戰方針。他認為“趙信為單於畫計,常以為漢兵不能度幕(漠)輕留,今大發士卒,其勢必得所欲”。決計利用趙信的錯誤判斷,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從而確定了一個集中兵力、深入漠北、尋找匈奴主力的作戰方針。漢武帝調集10萬騎兵,隨軍戰馬14萬匹,步兵及轉運民夫10萬人,由衛青和霍去病統率,分東西兩路向漠北進發,這是規模最大的一次遠征;並組織“私負從馬複四萬匹”,運送物資。
元狩四年(前119年)春,衛青、霍去病統率大軍,慨然踏上了征途。“上令大將軍青、驃騎將軍去病將各五萬騎,步兵轉者踵軍數十萬,而敢力戰深入之士皆屬驃騎。”為確保此戰必勝,漢武帝在戰前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大將軍衛青率前將軍李廣、左將軍公孫賀、右將軍趙食其、中將軍公孫敖、後將軍曹襄,統率騎兵五萬出代郡尋找匈奴左賢王決戰;驃騎將軍霍去病率領經過挑選的“敢力戰深入之士”五萬騎出定襄,尋找匈奴單於的主力軍決戰。隊伍剛剛出發便捉獲匈奴的騎哨,得知單於主力已經東移,漢武帝於是臨時更改部署,將霍去病所部東調改由代郡出塞,便於尋殲左賢王,衛青所部改由定襄出發,北上進擊單於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