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員工應如何把握勞動仲裁的時效?(1 / 1)

劉明最近因為一些事情耽誤了,所以一直沒來得及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朋友小王提醒他,勞動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申請仲裁可是規定了申請時效的,隻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申請,仲裁委員會才會受理,超過了可就不受理了。劉明這才知道還有這樣的時間限製。那麼,員工應該如何把握勞動仲裁的時效呢?

專家提示

TIP1掌握時效保障合法權益

在現實中,員工因受製於自身能力不足和法律意識淡薄,很可能來不及認識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即使認識到了卻沒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證據和提出申請,員工對仲裁時效的期限很模糊,甚至不知道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還有時間的限製,不知道仲裁時效什麼時候才結束、仲裁時效結束的具體表現又有哪些。致使沒有申請仲裁,或想申請仲裁而時效已過,最終導致員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造成了對員工極為不利的局麵。

TIP2什麼是申請時效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屬於消滅時效,是指經過一段法定時間,當事人喪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即喪失申請權。

TIP3仲裁時效完成的三種情形

仲裁時效完成是指仲裁時效期間已經屆滿而當事人仍未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仲裁的書麵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完成具體表現為三種情形: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內,不存在引起仲裁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法定事由,當事人未申請仲裁的。

★仲裁時效期間在依法中止、中斷和延長後屆滿,當事人仍不申請仲裁的。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上述第一條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製;但是,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存在引起仲裁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法定事由,當事人沒有申請仲裁的。

TIP4仲裁的時效期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做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TIP5仲裁時效期間可以重新計算

★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製;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IP6時效中止的時效期間計算

在時效中止的情況下,中止的時間過程不計入時效期間。而中止事由發生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其加上中止事由消除後經過的時效期間,共同構成完整的時效期間,即一年。

TIP7時效中止與時效中斷的區別

時效中止與時效中斷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發生的原因是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情況,而後者則屬於當事人的自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