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農村”均衡發展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數量大,如果沿用發達國家圍繞幾個特大城市發展城市化的模式,顯然動力不足,並且會使已經出現的城市問題進一步惡化。結合中國“城市-農村”的實際,更為有效的城市化發展路徑應該是建立在“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鎮-農村”協調發展的基礎之上,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小城鎮和農村有序發展。大城市和中小城市要通過合理空間規劃和產業布局實現有效擴容,充分發揮城市聚集帶動效應,緩解現有城市發展中出現的矛盾;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增強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建立產業支撐,健全城鎮功能,著力強化其承接和遞進效用,一方麵作為城市功能、產業發展的補充和擴展,另一方麵則是作為中間媒介,緩解地區間的不平衡,促進人口和各項資源在城市與農村之間流動;農村則要在保障農業產業有序發展的同時,發揮優勢打造綠色宜居環境。
(二)借助“逆城市化”動力機製實現人口流動
西方逆城市化是人們追求美好居住環境的結果,本身並不意味著一個國家或地區城市化水平的下降,相反,它將推動一個國家或地區城市化向更深更廣的層次和空間拓展。中國的城市化發展,農村人口向城市聚集是正常現象,農村地區也要不斷完善設施和生活條件,利用優越的自然資源,吸引青睞休閑生活的中高層次人才離開城市到小城鎮或農村生活和工作,同時利用良好的發展前景,吸引“流入”城市的農村人口“流回”農村居住和創業,這樣的良性人口流動,有助於進一步推進我國城市化進程。
(三)參考“逆城市化”實現條件完善城鄉建設
西方的逆城市化是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建立在城鄉一體化得以實現的基礎之上。中國的小城鎮和農村地區與城市相比較,各方麵都存在明顯差距,因此在城市化發展中,要合理配置城鄉資源,促進“城市-農村”資源的流動和融合,同時發揮城市的集中功能和反哺功能,而農村則要把產業發展作為基礎,尋求準確定位,實現功能互補,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水平建設。
(四)適當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
西方逆城市化是在市場自發調節下進行的,由於“政府缺位”導致出現一係列社會問題。城市化的本質是要讓城鄉居民都能同樣享有生產力發展成果,分享現代文明,而不是居住地和身份的界定,所以政府應該打破城市化的製度瓶頸,進行製度創新,諸如改革戶籍製度、財政收支製度、土地製度等。因此,中國的城市化發展要確保市場機製主導地位,同時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為城市化的順利實現提供保障機製。
(五)強化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帶動作用
企業是經濟社會的兩大主體之一,在市場交易中扮演雙重角色,一方麵作為各種產品的供給者,另一方麵則在要素市場購買各種要素用於生產。對企業而言,城市的聚集效應可以降低要素使用成本,提高生產效率,但是當大城市的企業的聚集度(要素的需求程度)大於要素的聚集度(要素的供給程度)時,企業的用地成本、勞動力成本等生產要素成本就會不斷上升。這時,企業出於經濟性的做法,應該尋找方法在保證生產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力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企業可以借助城市化發展中新一輪的“城市-農村”區域規劃和產業布局,將生產基地從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遷往中小城市或小城鎮,在實現自我發展的同時,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在要素市場上,資源密集型的企業可以將生產場所遷至原材料產地附近,以降低運輸和儲藏費用;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可以將生產場所遷至勞動力充裕的地區,以獲得能力強、成本低的勞動力保障;技術密集型的企業可以將生產場所遷至新建的產業集聚區內,利用便利條件和優勢盡快將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等。在產品市場上,企業可以避免大城市激烈的市場競爭,與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居民需求緊密結合,培植自身的產品優勢,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和經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