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組織流程上下工夫——提升組織執行力的方法
執行是實現目標的過程與行動,執行力是執行的力度與能力,執行中采用什麼樣的方法,對工作力度與工作能力的發揮影響極大,方法恰當,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方法不對,就會事倍功半,影響和製約執行力的發揮。
實踐證明,有些工作和任務不能高效地執行,很大程度是執行的流程不合理所造成的。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執行的問題,就需要從組織流程上下工夫,再造合理的落實流程。
MBL是美國第十八大人壽保險公司。該公司的保單申請程序在重建之前,非常煩瑣複雜。從顧客填寫保單開始,到最終開具保單,要實施30個步驟,跨越5個部門,經過19位員工之手。完成申請過程最快也需要24小時,正常則需要5~25天。
這漫長的過程到底有多少時間是在創造附加價值呢?有人對此進行了推算。推算的結果是:假設整個過程需要22天的話,那麼,真正用於創造
價值的隻有17分鍾,還不到0.05%,而99.95%的時間都在從事不創造價值的無用工作。
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結果,經過分析,得出了結論:是僵化的處理程序將大部分時間都耗費在部門間的信息傳遞上,從而使本應該簡單的工作變得更為複雜。
麵對上述這種情形,MBL的總裁果斷地提出了將效率提高60%的目標。為此,MBL進行了流程再造。
MBL的新做法是:打破原有的工作界限,拆除影響高速落實的組織障礙。他們削減了100個原有職位,設立了專案經理這樣一個新職位。
專案經理不僅對保單申請的全部過程負責。而且擁有全部的權力。也就是說,專案經理對整個申請保單的流程具有全部的決策權和處理權。
這種專案經理處理整個流程的做法,不僅大大壓縮了線形序列的工作,而且還消除了中間管理層,使得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處理一份保單隻需要4個小時,即使是較複雜的任務也隻需要2~5天就能完成。
沒有流程化的組織,日常中很多工作是依靠一級一級領導的推動來完成的,一項工作如果沒有領導過問,就沒有人處理,也沒有人承擔責任。一個良性的、有執行力的組織,必須從“靠領導推動”轉向“靠流程推動”,簡化工作決策與執行的環節。比如,一個員工,憑自己的經驗去做事,他可能會做得很快,但有可能會做錯,效率雖很高,但有效性等於零。流程化以後就不一樣了,他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做,就不會出差錯。通常情況下,在組織發展速度比較快的時期,沒有人會在意流程的存在或者是否有價值,當組織進入到穩定地持續發展的時候,問題就暴露出來了。各個環節、各個方麵的不協調,會嚴重影響組織的發展。合理的流程可以減少組織對人的依賴,即使出現人員的大規模流動,也不會給組織帶來危機。由於提倡簡單管理,現實中有的管理者在授權下屬貫徹其決策意圖時,不把原則、框架和資源條件講清楚,而是說:“這件事就交給你辦了,至於怎麼辦,你自己拿主意,我隻管結果,不問過程。”下屬不明所以,隻好憑悟性揣摩著幹,結果自然執行不好,即使個別悟性極高者執行好了,那也是偶然。這時通過流程固化組織以往經驗就可以很好地指引員工工作,用不著多費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