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3在檢驗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劑指標時,應結合配料表各成分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範圍和使用量綜合判定。
7標簽
預包裝產品的標簽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稱量銷售產品的標簽可以不標示淨含量。散裝銷售產品的標簽要求參見《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總糖含量的測定(斐林氏容量法)
GB/T 20977—2007
A.1原理
斐林溶液甲、乙液混合時,生成的酒石酸鉀鈉銅被還原性的單糖還原,生成紅色的氧化亞銅沉澱。達到終點時,稍微過量的還原性單糖將藍色的次甲基藍染色體還原為無色的隱色體而顯出氧化亞銅的鮮紅色。
A.2試劑
A.2.1斐林溶液甲液:稱取69.3g化學純硫酸銅,加蒸餾水溶解,配成1000mL。
A.2.2斐林溶液乙液:稱取346g化學純酒石酸鉀鈉和100g氫氧化鈉,加蒸餾水溶解,配成1000mL。
A.2.31%次甲基藍指示劑。
A.2.420%氫氧化鈉溶液。
A.2.56N鹽酸。
A.2.6斐林溶液的標定:在分析天平上精確稱取經烘幹冷卻的分析純葡萄糖0.4g,用蒸餾水溶解並轉入25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搖勻備用。
準確取斐林溶液甲、乙液各2.5mL,放入150mL三角燒瓶中,加蒸餾水20mL,置電爐上加熱至沸,用配好的葡萄糖溶液滴定至溶液變紅色時,加入次甲基藍指示劑1滴,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顯鮮紅色為終點。正式滴定時,先加入比預試時少0.5~1mL的葡萄糖溶液,置電爐上煮沸2min,加次甲基藍指示劑1滴,繼續用葡萄糖溶液滴定至終點。
A.3儀器
A.3.1三角燒瓶:150mL、250mL。
A.3.2容量瓶:250mL。
A.3.3糖滴管:25mL。
A.3.4燒杯:100mL。
A.3.5離心機:0~4000r/min。
A.3.6工業天平:感量0.001g,最大稱量200g。
A.3.7電爐:300W。
A.4操作方法
在工業天平上準確稱取樣品1.5~2.5g,放入100mL燒杯中,用50mL蒸餾水浸泡30min(浸泡時多次攪拌)。轉入離心試管,用20mL蒸餾水衝洗燒杯,洗液一並轉入離心試管中。置離心機上以3000r/min離心10min,上層清液經快速濾紙濾入250mL三角燒瓶,用30mL蒸餾水分2~3次衝洗原燒杯,再轉入離心試管攪洗樣渣。再以3000r/min離心10min,上清液經濾紙濾入250mL三角燒瓶。浸泡後的試樣溶液也可直接用快速濾紙過濾(必要時加沉澱劑)。在濾液中加6N鹽酸10mL,置70℃水浴中水解10min。取出迅速冷卻後加酚酞指示劑1滴,用20%氫氧化鈉溶液中和至溶液呈微紅色,轉入250mL容量瓶,加水至刻度,搖勻備用。
用標定斐林溶液甲、乙液的方法,測定樣品中總糖。
A.5計算
總糖含量X3(以轉化糖計,%)按式(A.2)計算:
X3=Am×V/250×100(A.2)
式中:A——5mL斐林溶液甲、乙液相當於葡萄糖的克數;
m——樣品質量,單位為克(g);
V——滴定時消耗樣品溶液的量,單位為毫升(mL)。
平行測定兩個結果間的差數不得大於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