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要把獲釋少年捧成英雄(1 / 1)

不要把獲釋少年捧成英雄

文 | 曹林

23日2時10分許,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因網上造謠被警方刑拘的中學生楊某在父親陪伴下回到了居住的賓館。

少年回家了,過度執法的問題需要反思,由此暴露的地方官場生態需要繼續追問,不能被“從輕處罰”所轉移和淹沒。

被刑拘的少年最終被依法從輕處罰,輿論居功至偉,公眾在此過程中表現出的公民素養和捍衛權利的熱情令人尊敬。不過在這個少年回家後,輿論中的一種聲音和傾向讓人感覺很不舒服,一些人將張家川的獲釋少年捧成了一個反抗體製的英雄,在微博上以“英雄少年回家”式的待遇去給楊某戴上各種花環,轉發其打著勝利手勢的照片,讚美其T恤上印著的叛逆文字,誇獎他流露出的“堅毅眼神”,讚美他的公民精神和社會責任感。轉發他和他父親的各種“語錄”,將一個“問題少年”塑造成了一個小小年紀就充滿公民美德和公知情懷的英雄,一個敢於跟強權說不、敢於以身反抗惡法的陽光少年。

這種沒有是非的論調是一種毒藥,既對少年楊某的成長極為不利,也會誤導其他少年,誤導輿論,傳播錯誤的價值觀。張家川公安部門對楊某的過度執法是一種錯,但這種錯並不證明楊某所做的就是對的,輿論對楊某沒有是非、過度的讚美,是另一種錯。輿論不要拿一個缺乏判斷力、需要正確引導的少年澆自己胸中的塊壘,不能把自己對體製的不滿情緒投射到對一個“問題少年”的讚美中。這是一個需要受到正確引導的“問題少年”,而不是一個值得學習的“公知少年”。

少年楊某確實做錯了事,這是基本的是非。他未經核實就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並且發布了“必須得遊行了”之類極為不妥的言論,雖然警方對其刑拘的做法顯然“過了”,但他確實錯了,違反了法律,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價。警方通報顯示,他以前也違過法,2012年9月曾因盜竊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由於不滿16周歲未予處罰。由此可見,他的教育是存在問題的。輿論在批評當地政府部門過度執法的同時,也應該幫助這個做錯了事的少年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以他的經曆為教訓向其他青年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尊重法律,負責任地言論,做一個負責任的好公民。

沒有是非的吹捧與讚美,隻會讓這個犯了錯的少年形成一種幻覺:我沒有錯,我做得很對。他甚至會充滿受害心態地將這段被刑拘的經曆當成一種“英雄受迫害”光榮經曆,從而受到一種負麵的激勵,在這種錯誤的思維中越陷越深。更讓人擔心的是,網民中有很多都是未成年人,當他們看到一個“造謠者”回家時受到英雄凱旋般的追捧時,他們會形成怎樣的價值觀呢?

有些人特別喜歡通過未成年人表達自己的“批判意識”,放大未成年人言行的“批判意義”,並將自己的“政見”借助闡釋他們的言行表達出來。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未成年人正處於成長階段,價值觀和判斷力尚未形成,對一些問題思考未必理性,對自己言行的後果未必考慮得很清楚。成年人應該引導他們正確地去思考和行為,做每一個階段應該做的事,而不是自私且沒有是非地去讚美他們“未經深思熟慮而說的做的”,通過將少不更事的年輕人捧成英雄來表達成年人對“高法解釋”的不滿。摘編自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