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克萊從16歲就開始寫作,他的作品如果以字來計算的話,一定比《新約》、《舊約》的總字數還要多。
他的父親是一個賣威士忌酒的小商販,而且又嗜酒如命,因此少年時代的辛克萊幾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各家小酒店去尋找父親。等找著父親後,還要扶他回家,然後母親檢查父親的口袋,把剩下的錢拿出來,好留作第二天開支。
他們一家人住在一間陰暗肮髒的屋子裏,由於付不起租金,他們不得不經常搬家。辛克萊極力主張禁酒,因為他受到威士忌酒的刺激實在是太深了。因為正是這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動蕩不安,也曾奪去了他童年的歡樂;而且威士忌酒還使他的兩位知己朋友早亡,因此,他不但不喝酒,不抽煙,連稍有刺激性的茶或咖啡也一點都不沾。
由於家庭經濟困難,辛克萊在10歲以前一直未能進學校讀書,但他卻獨自利用空閑時間努力自學,因此在入學以前,他對於著名作家狄更斯等人的偉大作品早已讀得爛熟,甚至連百科全書也讀熟了一大半。所以,在他進入普通學校兩年之後,就跳級直接接受高等教育了。
辛克萊升入高等學校後,身上窮得連1美元也沒有,可是他還得照顧母親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他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他跑遍了紐約各專門學校和哥倫比亞大學,和他們談定一種投稿協議——以1美元1份的代價,出售他自己寫的滑稽故事。此外,他還以低價替雜誌撰寫小說。他每天晚上可以寫8000字——也就是說,他每個月可以完成兩部十多萬字的小說。可是,他每天還得在哥倫比亞大學上8小時的課。這樣的多產作家確實少見,也許在100萬人中還不一定有這麼一位天才!
辛克萊大學畢業之後,仍然以這種寫作方式為兒童雜誌寫故事,這樣他每星期可以獲得70美元的稿酬。在美國,一個年僅20歲的作家每星期能賺70美元,已經非常了不起了。不過,辛克萊並不純粹是為了錢而寫作,他寫作的最大目的,是和貧窮及不公平作鬥爭。
尤其可貴的是,他後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竟然拋棄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紐傑賽地區,搭了一座帳篷,開始以全新的姿態從事寫作,希望能寫出一些可以改變世界的作品來。他這樣埋頭寫了5年,寫成五部小說,但一共賣了1000美元,也就是說他每年隻賺了200美元,每天還不到60美分。但是他毫不介意,雖然他還有一個身體很差的妻子和一個小孩需要他撫養。
不過,不論辛克萊對於錢財看得如何輕淡,但全家人時常挨餓確是事實。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變得大方起來,花了30美分在一個商店買了一張棋盤格子花紋的台布,結果還是被辛克萊強迫退回去了,因為這點兒錢已夠他們一天的生活開支了。
當他在帳篷裏完成了第六部著作《叢林》後,辛克萊的名聲立刻震驚了全世界,他也由此獲得了至高無上的榮譽,並且得到了3萬美元。你們也許會以為貧窮的辛克萊得到這麼一筆巨款之後,一定會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萊卻沒有這麼做,他把所有的錢都捐給了一個組織,這個組織是由貧困的藝術家、音樂家等組成的。因此,辛克萊可說是一個不愛錢的硬漢。
辛克萊不想做事則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話,他一定會像哈巴狗追貓一般的執著,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例如,有一次他忽然對鋼琴產生了興趣,於是,他連續3年毫不間斷地每天練習8小時。後來,鄰居們受不了他的這種整天騷擾,向他提出了抗議,他什麼也沒說,隻是微笑地提著四弦琴,一個人奔向叢林裏,去給鳥兒和鬆鼠們演奏了。
辛克萊曾經4次入獄,但每次被捕的原因說起來都非常有趣。例如,有一次是因為他在星期天打了網球,結果被送進監獄,在裏麵待了18個小時。
因禍得福的作家歐·亨利
“坐牢”原本是件羞恥之事,但對歐·亨利來說,則是幸運的。如果他不曾淪為階下囚,也許他不會安心寫作,並名垂後世。
你聽說過歐·亨利這個名字嗎?也許你已經讀過他的作品,他的書已經賣出了六百多萬冊以上,他的著作幾乎在每個國家都有譯本,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短篇小說家。他出生在一百多年前,可惜他沒有留下真名,歐·亨利隻是他用的筆名。
替歐·亨利寫傳記可以說是一件有趣的事,因為他的一生極其感人,他曾經與許多困難苦惱作鬥爭,結果都獲得了勝利。
接受教育太少是歐·亨利一生當中最大的遺憾。他從沒有進過高等學校,甚至連大學是什麼樣子都不知道。然而,他寫的故事卻被許多大學奉為經典之作。
身體虛弱也是歐·亨利常常感到煩悶的,有的醫生還認為他會死於肺癆。因此,他離開家鄉前往泰塞斯,在那兒放羊。後來,有許多遠方的遊客要來拜訪他的“牧羊場”。他們將汽車停在牧場邊上,然後畢恭畢敬地踏上歐·亨利當年放羊的地方。
但最不幸的是,他曾經含冤被捕入獄,並且被判處5年徒刑。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歐·亨利的身體恢複健康以後,放棄了放羊生活,到泰塞斯一家銀行擔任會計。但有一次監管人員查庫的時候,發現錢幣少了,於是擔負保管之責的歐·亨利,就無緣無故地被捕了。盡管他確實未偷1文錢,但他最終還是在監獄中待了五年之久。
“下獄”原本是最為羞恥的一件事,但對於歐·亨利來說,卻可以說是“幸運”的了。因為假如他不曾入獄當囚犯,他怎麼會安心寫作而名垂後世呢?
我曾訪問過監獄長羅伊斯,根據他的觀察,監獄裏的人活動受限製,所以很多人幾乎都願意終生從事寫作,雖然這裏麵真正成功的人很少,可是許多著名的作家,曾在獄中完成過傑作,則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隨便舉些例子:如曆史上最著名的花花公子瓦爾特雷利,他把自己的鞋鑲上寶石,耳上飾珍珠,把新大衣鋪在地上,讓伊麗莎白女王在上麵踏過,可是他也曾在獄中寫作呢!由於政治上的原因,他曾在鐵窗中待了14年。他在既簡陋狹小又汙穢不堪的牢獄中,眼看著牆上一直流淌不盡的泥水,終於因為風濕太重而手腳變得僵硬。但他忍受住了一切痛苦,在監獄中完成了一部偉大的世界史,現在還被許多大學和專門院校選作教材。
約翰·伯彥也曾因為傳教而被逮捕,坐了12年的牢。起初,他為了照顧外麵的妻子和4個可憐的孩子的生活,不得不在獄中辛勤地編織花邊,以換點錢貼補家用。但他大腦中的偉大思想逐漸湧起,他再也按捺不住,開始在又冷又濕又黴的監獄中寫作。《天路曆程》這部驚人巨著由此完成,現在這本書世界各國都有譯本,它可能是《聖經》之後,在世界上銷售最廣的書。
塞萬提斯的不朽作品《唐·吉訶德傳》,也是在獄中完成的。此外,伏爾泰、英國文人王爾德,以及尤金尼·代博斯等人,都曾在獄中寫過作品。根據這些,我們也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如果你想寫一部傑作,最好請你到街上去,隨便打傷一個人,這樣你就有機會“入獄”寫作了。
生活在285年前的理查·羅維雷斯,也曾在英國被捕,結果他在裏麵寫出了一首不朽的英文名詩,連他曾待過的那座監獄也因此“成名”。這是他從獄中寫給愛人的情詩:
獄中寄給雅蒂碧
石牆怎麼能算監獄?
鐵柵未必是牢籠。
天真無邪的人,
應該來這裏隱居片刻;
隻要我還有愛的自由,
誰也拘束不了我的靈魂。
歌頌吧!
隻有天上的天使,
才享受這樣的自由。
永不言棄的小說家南根裏
他初期的作品出價再低也無人問津,但他沒有放棄。在失意潦倒中掙紮了5年,他終於成為一流大作家。
南根裏之所以值得我們學習,是因為他在失意潦倒中苦苦地掙紮奮鬥了5年,終於成為當代舉世聞名的大作家。
成名之後,雜誌的編輯為了邀請南根裏寫一篇連載小說,往往會付給他7.5萬美元的稿酬;甚至在他未動手寫作以前,這一大筆酬金就提前預付給他了。可是,又有誰會相信,他寫作初期的幾部小說,即使他隻想賣75美分,都沒有人肯替他出版呢?
我曾拜訪過幾位出版商,據說他們在連續3年內,每年至少賣出100萬冊南根裏的書。然而,我們也相信,他初期的作品確實不怎麼優秀,所以他隻好忍受饑餓和寒苦的煎熬。
他的父親曾堅持讓他學牙科,但南根裏自己卻寧願做一個煤礦工人。不過,他最終還是聽從了父親的命令,進了牙科醫學院。畢業後,他在紐約開設了一家診所,整天和人們的牙齒打交道。
當然,他對於這種違反意願的職業感到十分枯燥乏味。他每天早晨到診所之後,心不在焉地給人看病,就像遭受鞭打一樣難受。
終於,他毅然放棄了原來的職業,決心改行。不過,他並沒有再去當什麼煤礦工人,他現在有了一個新的願望,打算開始學習寫作,希望成為一名作家。於是,他搬到了生活水平較低的鄉村住,開始了他的寫作計劃。在疲倦的時候,他就用打獵和釣魚來調劑身心。
他寫作的態度十分嚴謹,一部小說總要花好幾個月的時間,而且常常修改,如改變故事情節,或修改人物的性格。當寫完一部小說之後,他便極其興奮地重讀一遍,自以為寫得很動人。他相信自己將來一定會成為大作家的,可是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任何人這樣看他,因為整個紐約沒有一個出版商願意出版他的作品。
他這樣堅持了5年,在這5年當中,他從來沒有靠寫作賺過1分錢。雖然他有時候也會獲得少數的收入,但那是他在夏季充當職業棒球隊員的報酬,和寫作根本沒有關係。
有一次,他在紐約推銷他的小說時,碰巧遇到了巴夫羅·瓊斯上校。瓊斯上校想找一位作家和他一同去西方旅行,以便把沿途的見聞記錄下來。南根裏欣然允諾,因為這是一次旅行兼寫作的大好機會,他高興得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在西方,南根裏和一群牧童及野馬共同待了6年,返回故鄉後,立即寫出了一部叫《亂世英雄》的作品。這一次,他懷著極大的希望,自以為一定會成功。他把原稿寄給了哈潑出版公司,但等了兩個星期,卻音信杳無。他再也忍耐不住了,跑到紐約去見那位出版商。
他雖然找到了那位出版商,但不幸的是,那位出版商把一卷原稿退還給南根裏,並且對他說:“十分抱歉,雖然我們已經認真拜讀了你的作品,可是我們覺得沒有一點地方使我們可以相信,你有任何寫作方麵的經驗。”這無疑使南根裏很難堪,就像是被潑了一盆冷水,他失望到了極點,變得非常頹喪。告別那位出版商之後,南根裏愈想愈氣憤,終於倚在路邊的燈竿旁痛哭起來。不過,他不願拋棄自己的手稿,他深信不是自己的作品不好,而是那位出版商勢利。
南根裏這次受到的刺激確實太深了。回家以後,他再也無意從事寫作。5年來,他一直依靠妻子的一點積蓄生活,但連這一點錢也花光了。而且他們又添了一個孩子,這更加重了家庭負擔。他一心想在小說寫作上謀求發展,現在這個理想卻成了泡影,他怎麼能不氣惱呢?幸而他妻子非常賢惠,她竭力鼓勵他再寫一部小說。
當他再度開始寫小說時,正值嚴寒的冬天。屋子裏隻有一個小火爐取暖,他的手指被凍得發麻,因此隻有在寫作幾分鍾後,打開爐門,把手伸過去取暖。
這部小說整整寫了一個嚴冬,直到第二年的夏天才完成。他再次拿到出版商哈潑那裏,結果還是碰壁。於是,他又將書稿拿到其他出版商那裏,但接連失望了6次。最後,他重新找到哈潑,請求他把原稿帶回家中再讀一遍。哈潑被他的誠意所打動,應允下來。兩天後,哈潑滿麵笑容地對南根裏說:“我夫人昨天晚上花了一整夜的時間,閱讀了你的小說。她認為內容很好,所以我們決定接受你的作品,打算將它出版。”
這部小說就是“Heritage of the Desent”,出版之後大受讀者歡迎,南根裏的大名也因為這部小說而廣為人知了。
經過5年時間的奮鬥,在各種打擊與失敗的挫折下,南根裏終於實現了自己的願望,成了第一流的作家。
童話作家都格森
將一個信口胡編的荒謬故事公之於世,對於一個大學教授來說不是大損尊嚴了嗎?可是他卻因此而享有盛名。
在一百多年前的某一天,英國泰晤士河上泛著一葉小舟,船上有一個害羞而柔弱的年輕人,還有3個活潑天真的小女孩。他們在平靜的河麵自由漂蕩。顯然,船上那個年輕人是個默默無名之輩。但是,當遊船回來之後,他就已經不知不覺地加入了19世紀名人之列。
他叫查理·都格森。這個名字雖然說出來使人覺得很生疏,但確實是他的真名。有人叫他都格森牧師,也有人叫他都格森教授,因為他平時在牛津大學教數學,星期天便去教堂講道。
他是一個最害羞的人,和成年人交談時總覺得內心有點膽怯,因此態度也就顯得十分狼狽,往往不能說出心中想說的話。可是,誰又能想到,他在小女孩們麵前,竟敢講一些近乎荒謬的動人故事呢?所以,那一天的下午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時刻,當他們泛舟於泰晤士河上時,他就給這3個小女孩編造了一個極其生動的故事。
這個故事確實很有趣,也很動人,講的是一個小女孩夢遊仙境的經過,情節離奇之極,使3個小女孩都驚訝得瞪大了眼睛,靜靜地聽他講故事。聽完以後,她們又天真地要求他把這個故事寫出來,而且非達“目的”不肯罷休。他感到不能辜負她們的誠意,又心想寫給兒童們看看也沒什麼不好的,於是在這天晚上,他花了整夜的工夫寫完這個故事。因為3個小女孩中有一個名叫愛麗絲,他就給這個故事取了一個近乎玩笑的名字——《愛麗絲漫遊仙境》。
但他認為這個故事毫無價值,似乎不會再有人想重讀它,所以就隨意地把它扔在一邊,甚至連他自己也忘記了此事。
幾年以後,這故事的原稿被他的一位朋友在廢紙堆中發現了,這時已是布滿灰垢。那位朋友好奇地翻開來閱讀,不覺大為驚異——這故事太讓他神往了,所以他慫恿都格森立即把它出版。
這使都格森惱怒得直跳起來:“什麼?你要我去出版這種給小孩子讀的荒謬故事?這是牛津大學教授所應該寫的東西嗎?這不是太有損我的尊嚴嗎?不能,絕不能!”都格森十分固執地拒絕了。
可是,《愛麗絲漫遊仙境》最終還是出版了。不過,都格森不願意暴露他的真名,因此他在“作者”的下麵隨便編了一個名字:魯易斯·嘉路爾。
誰知道這本書出版之後,竟然使全世界任何會說英語的地方大為震驚!並且,它很快被譯成好幾十個國家的文字。而且年複一年,該書愈來愈暢銷,印刷廠忙得晝夜不停地開工印刷。
這一巨大的成功連都格森自己都莫名其妙,他始終懷疑,這本書到底“成功”在哪裏呢?
英國大文豪蕭伯納
蕭伯納留下50篇劇本,都是以描寫人生虛偽、偽善的內容居多,最有名的是歌劇《夢中仙子》,他留下很多諷刺、幽默的警言,例如“我所喜愛的東西不要給他人,因為我不知道他人喜歡什麼。”“會的人去踐行,不會的人教別人去做。”等等。
偉大的人物名字即使使用縮寫的字母,亦能聞名於世。我所知道的兩位名人即是:一位是美國的F。D。R-—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美國第32任總統;另一位是愛爾蘭的蕭伯納:G。B。S。
一提到G。B。S就讓人想到世界大文豪蕭伯納。以此人傳奇所撰寫的書,皆以縮寫名字G。B。S聞名,而不以全名George Benard Shaw傳世。
蕭伯納一生非常顯赫,但他所受的學校教育隻有5年,然而,這5年的學校教育,造就了當代第一流大作家、而且獲得最高榮譽——諾貝爾文學獎。那時諾貝爾的獎金為3.5萬美金,然而他並不在乎這名譽及獎金;他當場將獎金捐贈予“Sweden”(文學聯盟),拿在自己手裏的時間僅有幾秒而已。
他父親出身貴族,但並不富有。他所愛的母親因為婚姻問題,導致非常富有的伯母不滿,而被取消她的財產繼承權。全家生活漸漸陷入困境,15歲的蕭伯納隻好外出工作,從事月薪隻有40.5美元的事務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