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來,北京郊區養豬生產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也經曆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按生產發生起伏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節1949~1961年養豬生產的第一次起伏
1949年初北京和平解放以後,經過土地改革,農民分得了土地,多養豬,多積肥,多打糧,農民生產積極性很高。針對當時由於長期戰爭的破壞和影響,郊區廣泛發生牲畜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情況,按照中央“保護和發展畜牧業,防治獸疫”的方針,市政府郊區工作委員會組織各方麵力量開展疫病的防治,於1952年成立了獸醫防疫站,使疫病得到了控製,促進了畜牧業生產的發展,養豬生產很快得到恢複和發展。1952年出售生豬11.1萬頭,比1949年增長82.6。1953年進入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時期,農業合作化的發展使郊區養豬生產開始走上發展集體養豬道路。1954年6月北京市製定了《北京市1954年至1956年發展養豬計劃》,提出“養豬積肥,增加首都肉食”,要求每年遞增40%的速度,到1956年養豬達到30萬頭。在以私養為主的基礎上,製定了社繁戶養、自繁自養、私養公助的養豬生產方針,生豬收購開始實行計劃收購,預付定金,每賣給國家1頭肥豬獎勵50千克精料和200千克糠,使農民養豬生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1954年全市商品豬達到奶.2萬頭,比1949年增長了1.3倍,出現了解放以後京郊養豬生產的第一個高峰。
1956年京郊基本實現了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村村都成立了初級社或高級農業合作社,私有牲畜逐步過渡為集體所有,隻允許社員飼養一定數量的畜禽。養豬生產方針調整為“發展集體養豬,實行社繁戶養、自繁自養”。扶植農戶養豬的相應政策減少,家庭養豬生產的積極性受到挫傷,養豬生產開始下滑。雖然1956年下半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發展養豬的指示》,提出農業合作化以後養豬仍是一項重要家庭副業,積極組織社員家庭多養豬,“私有、私棄、公助”是當前發展養豬的辦法。1957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發展養豬生產的決定》,北京市政府也采取了改進生豬收購辦法,適當提高收購價格,加強了養豬生產的領導,成立了北京市生豬生產辦公室。但是大多數社員害怕平調歸集體仍不願養豬,養豬生產下滑的局麵沒有得到改變,1957年全市商品豬下降到11.6萬頭,比1954年下降了43%。
1958年至1961年,北京市郊區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掀起了“浮誇風”和“共產風”,加上受到全國範圍內的自然災害影響,使養豬生產受到了巨大損失。1958年“大躍進和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私養為主的養豬生產方針被徹底改為公養為主,社隊隊大辦集體養豬場,將社員養豬“一平二調”無償調撥給集體豬場,戶養的2.6萬頭母豬全部作價歸公入社。盲目的提出首都市場所需豬肉及副食品要盡快自給。“共產風”、“浮誇風”嚴重挫傷了農民養豬生產的積極性,農民戶養豬數量大減,加上由於自然災害,糧食減產,集體養豬場精、粗飼料來源不足,1960年下半年豬隻開始大量死亡,存欄豬由1957年的89.2萬頭下降到1960年底的736萬頭,下降了17.5%。1961年全市僅出售商品豬9.3萬頭,比解放初的1949年還下降了23.1%,比1954年下降了76.90%,降到了解放後曆史最低水平。
第二節1962~1970年養豬生產的第二次起伏
麵對養豬生產急驟下降的形勢,1960年下半年北京市委成立了畜牧領導小組,市委書記範儒生任組長並成立市畜牧辦公室,從1961年開始調整養豬生產方針,將1958年以來執行的“以公養為主、私養為輔”的方針調整為“公養私養並舉,以私養為主”。開始糾正大躍進時期的平調錯誤,對平調社員的豬隻進行了退賠。1962年全國開始進行國民經濟調整,重新製定了養豬生產政策,提高了養豬留料標準,調整了生豬收購地區差價,養豬生產出現轉機,當年商品豬就恢複到117萬頭。1963年為了加強養豬生產技術的推廣普及,北京市成立了養豬技術領導小組,由市政府農辦領導任組長,養豬專家張仲葛先生任副組長,領導全市種豬場開展育種工作,全力辦好種豬場,在全市推廣普及養豬科學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