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2年
三年經濟恢複時期,畜牧業工作重點是,防治畜禽疫病流行,恢複發展畜牧業生產。
1949年
1月31日北京和平解放。
3月19日決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郊區工作委員會。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50年
2月7日原市衛生局所屬“防疫隊”移交市政府郊區工作委員會,12名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到郊區工作委員會報到。
1951年
1月為適應畜牧業發展需要,市政府郊區工作委員會建立家畜配種站。
1952年
9月市政府撤消郊區工作委員會,組建“北京市人民政府農林局”,成立了畜牧獸醫科,下設配種站和東郊、南苑、海澱、豐台、石景山、胡林、京西礦區等獸醫防疫站,編製43人。
1953年~1957年
這一時期為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時期,農業由個體經濟走向集體經濟,隨之而來的是私有耕畜(包括牛、羊)折價入社,歸集體所有,郊區農業社走上發展集體養豬、養羊等集體畜牧業道路。
1953年
年初東郊區來廣營鄉吳玉書農業生產合作社辦起郊區第一個集體豬場。
1954年
6月北京市農林局製定《北京市1954年至1956年發展養豬計劃》,提出“養豬積肥,增加首都肉食”,要求每年以40%的速度遞增,到1956年養豬達到30萬頭。為實現上述任務,要大量發展種豬,做到“鄉鄉有種豬”、“社社養母豬、養公豬”,有計劃地做到“社繁戶養”,“自繁自養”;國營農場多養約克夏、巴克夏公、母豬做純種繁殖,改良品種,提高質量;鄉建畜牧小組,加強領導。
當年對生豬實行計劃收購,預付定金,肥豬賣給國家,每頭給50千克精料,200千克糖。
1955年
12月農業社雖然發展了集體養豬,但社員戶養豬卻減少,年末養豬存欄12.2萬頭,比1954年減少29%。
1956年
1月15日首都人民在天安門廣場舉行慶祝大會,歡慶社會主義改造的偉大勝利。隨著郊區實現了農業合作化,同時大牲畜(包括牛、羊)折價入社,取消私人養鴨。發展國營、集體養鴨。
7月市農林水利局成立獸醫院。
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發展養豬的指示》,提出:“農業合作化以後,養豬仍是一項重要家庭副業,積極組織社員家庭多養豬,‘私有、私養、公助’是當前發展養豬的主要辦法”。北京市根據國務院的指示,改進了生豬收購辦法,適當提髙了生豬收購價格。10月市農林水利局製定了《關於獎勵發展養豬和繁殖牲畜的意見》。
1957年
1月召開郊區農林水利工作會議,著重討論了市農林水利局提出的1957年增產蔬菜、乳肉、水果等副食品生產問題,在發展養豬上,明確提出大力貫徹“社繁戶養”、“私有、私養、公助”的方針。
2月28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於發展養豬生產的決定》。《決定》指出:近兩年以來;生豬生產下降的情況是嚴重的,生豬生產下降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決定》要求領導農民大量養豬,切實保障飼料供應;提高生豬收購價格,克服生豬收購中的壓級現象;貫徹執行“私有、私養、公助”的方針。國務院根據《決定》精神,將生豬收購價格提高5%~27%,豬肉零售價格提高8.42%。
3月26日為貫徹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於發展養豬生產的決定》,市農林水利局召開了養豬專業會議,並獎勵了一批養豬先進單位和個人,共89名。
6月市人委為加強郊區養豬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由市副食品商業局、市農林水利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共同抽調力量組建了“北京市生豬生產辦公室”,集中力量抓好養豬生產。12月.年末統計郊區有215個農業合作社發展集體養豬,大力推行利用野草、野菜、農副產品喂豬,全郊區共培訓了1163名防疫員,加強了防疫工作。12月當年北京鴨開始出口外銷,共出口7.5萬隻。
1958~1960年
這一時期為“大躍進”時期,郊區在人民公社運動中,掀起了“浮誇風”和“共產風”,使生產遭受了不應有的損失。
1958年
8月9日~10月中共北京市委和市人委聯合召開畜牧生產會議,提出大力發展畜牧業的規劃要求把首都所需要的豬、雞、鴨等副食品盡快實現自給。會議還明確了養豬生產中的一些問題:關於豬秧子,堅決留下母豬,自繁自養;關於飼料,搞飼料基地,多搞青飼料儲存起來;關於飼養方式,以集體為主,戶養為輔;關於豬圈,逐步建立雙列式養豬場;關於資金問題,主要依靠群眾投資,國家給予幫助。
9月在“大躍進”和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郊區有些社、隊無償調撥社員養的豬隻,社社隊隊大辦養豬場。以私養為主的養豬方針被以公養為主代替。
12月27日市裏提出《全麵整頓人民公社的意見》第四項“正確處理好社員個人生產、生活資料問題”的第四條規定,“社員的原來自留地上的收獲物,各公社可以根據情況規定歸社或個人”。第五條規定“允許社員養少量小家畜和家禽,在分配時給戶留下25千克~35千克的自用糧,社員已經入社的家畜和家禽應合理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