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於1959年的全運會是在中國處在被封閉於國際競技體育大家庭之外時的一種自我救助式的國內競賽製度。經過50多年、曆經12屆的變遷,全運會已成為中國運動競賽製度的核心部分,但也成為社會爭議最大、詬病最多的一個綜合性運動會。
由於我國競技體育是由政府壟斷操辦的,有了國家的全運會,繼而就有了各級政府舉辦的省運會、地市運會和市縣運動會。我們經常講“競賽是杠杆”,全運會這根杠杆撬動了各級政府興辦競技體育的積極性,也撬開了各級地方財政的金庫。全運會成了將各級政府捆綁在一起的一根紐帶,這也就成了全運會在短期內不可能被撤銷,而必須進行改革的原因。
我國競技體育實行的是國家隊、體工隊長期集訓製,不同於世界多數國家的運動員選拔製,全運會作為選拔運動員的體育價值已經喪失。全運會被挪到每屆奧運會後舉行就說明了這一點。由於擔心各級地方政府冷落了奧運戰略,就不得不把奧運會和全運會的計分捆綁在一起,這也是中國競技體育不得已而為之的一大國情特色。
也因為這個緣故,全運會由兩場“惡戰”組成。經濟發達省市,上海、北京、江蘇、山東、遼寧和廣東,還有後起的浙江、黑龍江爭金牌榜前六名座次,但潛規則是東道主一定第一,第八屆是上海,第九屆是廣東,第十屆是江蘇,第十一屆是山東,第十二屆必讓遼寧,成為獨特的東道主現象。經濟落後的邊遠省區則陷入努力不落入後三名,尤其不能墊底的另一場爭奪。至於20多個行業體協參加全運會,隻不過是“陪公子讀書”而已。
當全運會成為與培養競技後備人才的體育無關,與參與人口眾多的全民健身活動無關,與體育產業發展無關的時候,就成了一個漂浮在空中、不接地氣的文化空殼。盡管在全運會上內部的爭鬥已經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但它不能產生懸念,不能製造正麵體育新聞,不能讓大眾享受到高水平競賽文化,更不能讓全國觀眾的“功利心”隨全運會起伏跌宕。於是,全運會與大眾漸行漸遠,演變成體育係統內部的一種自娛自樂的競賽活動,而觀眾席虛位以待,電視轉播無人問津,一派冷清。
全運會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不高,對體育發展和社會促進的作用也有限。各種不端行為經常發生,常常被社會輿論詬病。賽前各代表團之間的“君子協定”,秘密交換利益,賽中的“分配金牌”,運動成績的謊言化,都降低了全運會的權威性,更使觀眾嗤之以鼻。
由於全運會的金牌榜成為省市自治區政府衡量體育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唯金牌論”便大行其道。於是租借買運動員、收買賄賂裁判員、服用違禁藥物的醜聞屢有發生。為了在金牌大鍋裏分一杯羹,一些連人畜飲用水都缺乏的省份竟然開展劃船運動,一些根本不下雪、不結冰的南方省市,居然在發展冰雪運動項目,個別很窮的省市自治區在高價養殖純種比賽用馬。這些都大大提升了全運會的製度成本和不必要代價。
欣聞中央對下一屆全運會采取了一係列果斷的改革措施。希望有關部門能采取進一步行動,從其結構與功能上全麵著手改革,讓全運會真正回歸到體育運動的本質,在大眾文化領域站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