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2001年EPS消費總量228165t,廢棄物產生量50000t,回收量27252t,回收率達53.5%。
韓國對一般PS泡沫塑料餐具強製回收,但對包裝用於如杯碗麵及出口產品不在限製之內,2000年消費量35kt。
五、中國台灣省
1989年,中國台灣省的PS泡沫塑料製造廠商在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同業工會屬下成立了PS泡沫塑料製品委員會,籌劃各項回收工作。1990年,由16家PS泡沫塑料片材生產廠商共同成立了“保綠基金會”主要負責PS泡沫塑料一次性餐具的回收處理及再資源化技術的研發。
1991年台灣省“環保局”製定了《廢棄物清理法》,其中將PS泡沫塑料列入管製項目中,要求達到一定的回收率。1992年又製訂了《機關學校禁止使用PS泡沫塑料食品包裝容器要點》,隨著回收業務的拓展,此法規1994年已被解除,並修改為回收來規範其使用條件。
台灣的PS泡沫塑料回收工作自1992年開始經過10多年,回收體係不斷完善,並建立了相關的回收製度。自1997年起,台灣當局將民間發起的回收工作納入官方的回收體係,即將“保綠基金會”轉到“環保局”下屬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以提高回收效率及更有序地進行管理。2001年,共回收了近29.1kt的PS泡沫塑料廢棄餐具。
20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要求禁用PS泡沫塑料的聲浪一直不斷,加上回收和再生成本的增長,1997年,台灣“環保局”對有關“廢棄物清理”的規定內容進行了修正,增加了“對容易造成嚴重汙染的材質或產品,可以禁止使用或限製使用”的規定。目前,環保局是分階段實施對PSP泡沫塑料餐具的管製。第一階段於2003年4月首先在各機關及學校中實施,第二階段於2004年1月擴大到各營業場所及超市。上述有關規定中對PS泡沫塑料的管理隻是限用規定和條件,並非完全禁用。盡管如此,目前仍未得到認真執行。
六、亞太地區部分國家和地區一次性塑料發泡餐具應用情況
根據亞洲發泡膠協會於2002年5月發表的澳洲公報,其會員國家及地區應用一次性發泡餐具數量如下:
中國大陸100000t;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6000t;中國台灣省10000t;新西蘭10000t;印度100t;泰國15000t;菲律賓3000t;越南1000t;韓國35000t;日本127000t;新加坡、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的數字估計為60000t。全亞洲用量估計為307000t/年。
美國2000年應用發泡餐具約232000t;年增長率約為8%,平均回收率為12%。
在上述國家和地區中,除中國大陸有法規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膠餐具外,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沒有立法禁止生產及使用此類用品。其中,隻有日本及韓國有立法回收產品;日本在使用上沒有任何限製;而韓國對一般即棄餐具製定了限製,但對包裝用於如杯、碗麵及出口產品都不在限製之內。非立法性回收協議,即指行業與政府(當局)協議自動回收的國家和地區有菲律賓、澳大利亞及中國台灣省,值得留意的是:一般回收法規案都全麵實施於所有包裝材料如紙、金屬、玻璃等,而非隻是發泡膠餐具方麵。
已經有回收係統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日本、韓國、菲律賓、澳大利亞和中國台灣省,其他地方多是由各地發泡膠行業自發性處理。
根據亞洲發泡膠協會的資料,各國及地區全都是采取綜合性處理方法,推動回收再利用,能源回收,如中國已經有把廢塑料還原為汽油的技術,采用造粒、懸浮法製成再資源化粒子及其深加工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