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我認為書法的精髓在於“表現”,表現自然,表現內心最真實的想法。書法又是表現文字張力的一種手段,是把文字賦予美的含義並表現出來的最直接的方式。書法既有“道”也有“術”。書法的道來自書法本身的存在,它把語言、自然狀態轉換成文字,並把文字進行進一步美化,彰顯文字本身的魅力。書法需要作者以筆為骨,以墨成韻、投入真實情感,才可達到超然物外見精神的境界。
隨韻成趣 氣勢旺盛
Q:潘振元先生曾這樣寫您:“一份耕耘,自有一份收獲。建國在書法藝術上,已經堅實地走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形成了個性鮮明的書法風格,取得了豐碩成果。”能否談下您對自己作品風格的理解?
L:我堅持“筆墨為根本”,筆致渾圓帶峻意,鋒藏時質後而有筋節,鋒露時緊斂而具骨相,始終呈現出堅如屈鐵的力感形態。我把撇捺寫得誇張而波折起伏,不僅要體現“十曲五折”的傳統法則,又強化節奏、韻律與筆勢,讓觀者看到我的作品時,感受到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從而引發審美愉悅。同時,我十分注重對筆法、筆勢、筆意三者的把握與變異,營構一些特殊的筆墨姿態,使點畫展現出新意奇致。此外,我在布字謀篇的節奏韻律中體現渾厚氣旺。作品中點畫在粗細曲直的線條裏變換,於枯潤濃淡的墨色中交替,形隨勢變,自然延伸,形成一組組由濃到淡,由潤至枯的節奏韻律。通過字與字之間的起伏變化,營造構建一種獨特的時空美。
Q:古人雲:“字如其人”,您如何理解書法藝術與人的關係?
L:我認為書法和人的性格和心理的確有聯係。字的筋、骨、血、肉,可以體現作者的基本功力;字的精、神、氣、脈則可反映作者的修養素質。字又可以體現作者對於藝術的意趣和追求。最重要的是字是心境的展示。我認為藝術的方式或形式可以體現一個人的個性,但藝術作品最終呈現出來的結果便是心境的一種寫照。一個粗獷的東北漢子,卻可以寫一手漂亮的小楷。亦或是一個清秀的書生,寫出來的字卻是張揚奔放,不拘小節的。因此,字既可以“外師造化”,又能“中得我心”。書法是外界物像在內心引發的啟示和感受,是心境的表白方式。所以,我認為“字如其人”具有多重意義,並不能簡單地去定義和衡量。
Q:您創作作品的靈感來源於何處?是否每天都會規定自己習書的時間?
L:我不會規定自己每天練習書法的時間,有時候,靈感突然在腦子裏閃現,就會展卷提筆,一氣嗬成。我每一次作書都先立一種意態,即為創作之傾向,這樣的意態對於書法創作來說極為重要,如果能經常地以不同的內涵保持著,那麼書家的創作激情也會旺盛地持續。有一年,正月初五,迎財神的節日。當時夜已經很深了,外麵還有人放著鞭炮,我就在炮竹聲中完成了《戴叔倫懷素上人草書歌》的創作。寫這幅作品時候,沒有間斷過,腦海裏仿佛突然湧現出很多畫麵,猶如神助,一口氣寫到第二天早上。寫完以後,我的心裏還無法平複,一直很激動。書法,就是我的一種精神生活的存在方式,也是我內心最直接的告白。我認為靈感不是憑空而來的,隻有具備深厚的藝術功力與豐富的人文內涵基礎上,才可捕捉到構字的獨特靈性。我希望自己可以在工作和創作之間兩不誤,保持精神所向,物我兩忘的心態,不斷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