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中泄情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為了談判順利而必須向對方講述的己方條件,創造談判解決問題的前提;一種則是談判策略上的需要,向對方提供不實的資料,使對方被瑣碎的資料包圍,而忽略了重要的資料,錯過了真正的問題,以蒙蔽對方。
麵對著多而亂的資料,談判對方就像赴宴一樣,這吃點,那吃點,還沒到主菜,肚子已經飽了。
泄情的策略應建立在科學預測及充分評估的基礎上,統籌兼顧,不可顧此失彼。有些情況的泄露,看似有利,或對局部有利,但從整體看卻是不利的,這樣的信息和資料決不能泄露一點。
談判者在告示階段主要是陳述己方觀點,提出條件和要求,聽取對方觀點,及其條件和要求。
在此階段,報價是實質性的問題。這裏說的報價不是專指產品價格的要求。在交易中,買方或賣方的報價,及討價還價是談判的核心環節。那麼,如何提高己方的報價效率,對待對方的報價呢?
1.孰先孰後
報價先後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談判結果,談判者必須加以研究。
一般的,先報價比後報價更有影響力。它實際上等於為談判定了基準線,在談判中可支配一些對方的期望值。先行報價,如果不在對方的預料之內,往往會打亂對方的計劃,動搖對方的期望值,減弱對方的信心。
先行報價也有不利之處。當對方得到報價後,對己方條件起點有了了解,他們可針對己方不確切的報價作調整,獲得他們未料到的好處。比如賣方報價為10000元,而買方擬定的報價為11000元。在賣方報價後,買方會修改交易條件,最後可能以8000元成交。顯然,買方從賣方的報價中獲得了3000元資金的好處。而且,先行報價會讓對方了解了己方的底細,他們會集中力量攻擊己方報價,逼迫己方降價,而卻不肯泄露他們的定價。
在衝突性較大的談判中,“先下手為強”的報價,可通過報價規定談判起點,並影響談判,使己方占據主動地位。如果對方對交易的行情不熟,先報價的利潤就更大,即先聲奪人的談判策略。
如果對手是老客戶,同己方長期進行業務往來,在這種談判中,誰先報價對雙方都沒多大差別。由於雙方相互信任,報價議價就無需反複較量,雙方都不會在某些問題上過多糾纏,因而談判就可加快,在較短的時間內就能成交。
2.報價起點
對於賣方,開盤價必須“最高”;對於買方,開盤價必須“最低”,這是談判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報價之所以要堅持這一原則,是因為:
第一,如果己方是賣方,開盤價等於為自己設置了上限。按常規,己方不能在這個限度上抬價了。正常情況下,己方若把價格抬高於這一限度,對方不會接受,成交價肯定在此價之下。對於買方來說,開盤價給己方願付的價格確定了最低限度,成交價不可能低於此價。
第二,在報價後的還價階段,為了推動談判進程,在不影響己方的戰略部署情況之下,做些讓步,滿足對方的一些要求,以打破僵局,對己方有利,能為賣方開盤價高或買方開盤價低,留下充分的討價還價餘地,使己方在談判中更有彈性。
第三,實踐證明,開盤價對成交價具有實質性影響。賣方開盤價高,成交價也比較高。買方的開盤價低,成交價也比較低。
當然,上述報價原則並不是讓你漫天要價,而是在合理的價格範圍內,賣方報價要盡量高些,買方報價要盡量低些。
賣方報價要高的原則,隻要理由充分,可盡量高,即“留有餘地銷最高價”,它必須合情合理。報價過高,又講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對方必認為你缺乏誠意,或終止談判;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來個漫天殺價;或提出質問,使你無言以答,並被迫讓步。同樣,買方報價要低也必須合情合理。
3.報價方式
報價時,態度要果斷、堅定,不要使人覺得你心虛,這樣才能顯示出報價者的自信,給對方留下自己是認真而嚴肅的印象。一旦向對方報價後,就應嚴肅對待,即使對方宣稱已從其他公司得到低於已開出的價格,也要使對方確信你是抱著認真而嚴肅的態度的。
報價應準確清楚。有現成的報價單最好,若是口頭報價,除了表達要準確外,還可拿出紙來,寫上些相應的數字,遞給對方,使對方確切了解。不要對己方的報價進行解釋或評論。報價合理,你無需作辯解,否則,隻能是畫蛇添足,讓對方看出破綻。正確的態度是對方提出質詢後加以解答,如果對方沒提問前,己方主動說明,會使對方看出己方關心的問題,從而調整策略。
4.對待報價
在對方報價時,己方應認真聽取並準確地把握對方報價的內容。在對方報價後,對不清楚之處應讓對方回答。然後,將己方對報價的理解歸納總結一下,並進行複述,確認己方理解正確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