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輯(四)(2 / 3)

語言賄賂的代價最大

談到書麵語和生活口語之間的距離和差別,有人可能問怎樣的書麵語才是好的?因為每個人趣味不同,標準也不同。但一般來說基本標準還是存在的。比如隨便取幾份報紙刊物比較一下,會覺得它們的語言方式都差不多,都是時下流行的、我們十分熟悉的那些語調和詞彙。很通順,甚至很生動也很有色彩。但就是留不下很深刻的印象,因為大同小異。這就不是好的書麵語言。語言的魅力來自不可複製的個人化,要有寫作者自己的個性,就說話方式本身來說,它要值得記憶,有感染力。一本雜誌的文字,屬於個人的東西太少,屬於大家共同都有的、最基本的東西又太多,這就是語言的熟練和平庸,是憑慣性寫出來的。語言是有尊嚴的,說話方式即表現了個人的尊嚴,人的自尊從哪裏開始?從語言開始。比如別人反複使用的一個詞彙,這個詞彙再好,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能用。哪一個成熟的、傑出的作家會使用一個被反複提起的詞彙?這是不可能的。什麼“給力”“秀”之類,是不能用的。還有就是語言要直接和簡練,狀語部分不要特別發達。現在的流行語言非常臃腫,脂肪層太厚了。語言要減肥,要從小養成一種好的語言習慣。舉個例子,今天到這裏講課,這樣寫:“我懷著激動的忐忑不安的心情走進了教室”,狀語部分就太發達了。“忐忑不安”“激動”,完全可以去掉,隻寫“我走進了教室”。下麵寫:“同學們揚起了一張張熱情洋溢的、青春活潑的臉龐望著我”,狀語部分也太發達,也要去掉,隻寫“同學們望著我”就可以了。如果把這麼長的兩個分句壓縮到這麼短,有人會覺得幹癟無趣、沒有色彩。但少就是多,簡就是繁。為什麼?因為“我走進教室,同學們望著我”裏麵留下了很多想象的空間,讀者可以自由詮釋—一個人怎麼走進教室?是慢吞吞地走進來,還是急匆匆地走進來、很笨拙地走進來?還是像一個學者那樣走進來、像一個自由寫作者那麼散漫地走進來?任由他人想象。寫得太具體反而界定了,限製了別人的想象。“同學們望著我”,那會是不同的眼神:驚訝的、好奇的、不以為然的、稚嫩年輕的,還有一些故作成熟的、瞥一下低頭看書的—千姿百態。

有人可能以為那是一種簡陋的語言,讓別人去想象,如果別人根本不動腦,這些空間和效果也就都沒有了。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因為不動腦的人、遲鈍的人,狀語再多也沒用,還不如簡單直接一些更好。簡練的、瘦削的、緊湊的、個人的,這樣的語言才有力量。如此看來好的語言是這麼容易做到,隻是一個簡單就行了。其實簡單才是最難做的,簡單而豐富,樸素而華麗,這更難。就像裝修房子一樣,低層次的總要東雕西畫,非常花哨;而最講究的一定是注意選材,簡單,初一看就像沒有裝修一樣。語言也是這樣,把表麵的花哨去掉之後,留下的就是最重要的了。要重視發揮名詞和動詞的功用,它們才是語言的骨骼。把名詞和動詞用到了極致,語言才會有力量。中國的白話文運動發展到今天,跟西方的一些語言表述、語言的現代性,一個個階段都是對接的。可能那種囉囉嗦嗦的表達從小學生時期就開始了,老師為了讓學生掌握更多的詞彙,就要他們造句,再就是寫記敘文。怎麼寫?就是盡可能地讓學生往裏邊套詞,用了一個詞就在下邊打一個紅圈,以示鼓勵。就為了博得老師的這麼一個表揚,詞就用得越來越多了。這種傾向保留下來,到了社會上寫文章,也就不再質樸了,學會了誇大其辭。在“文革”的時候,各地成立革命委員會都要跟黨中央毛主席寫一封報喜信,最初成立的開頭寫“最敬愛的偉大領袖”,後麵再有省份就得寫“最最敬愛的”,那麼全國一共有幾十個省市自治區,結果事情十分麻煩,越是到了後麵就越是要增加“最”字,結果弄成一長串“最最最最最……”,這看起來是笑話,但經曆過那段曆史的人都知道是真實發生過的。所以文字的力量還是來自簡樸,形容詞還是要慎用,這關係到人的誠實和品格。激動就是激動,不要說“非常激動”—如果真的“非常激動”了再用也不晚。如果連用三兩個“非常”,這句子就不行了。所以使用詞彙,也有個保存實力的問題。

好的文章有一種內在的力量,要把這個力量收住。有人說那種誇張的語言習慣是從小養成的,同時也是受社會風氣影響形成的,一時改不了。那也不要緊,可以先按習慣寫,寫完了以後放在桌上,見了狀語就割,不妨采用這個機械的辦法。這樣做過之後,再讀一遍看看,是不是變得更幹淨更有力量了?一開始寫作往往是這樣的,語言非常臃腫,唯恐不鮮明、唯恐不誇張、唯恐不熱情、唯恐沒有色彩—自己覺得得意,其實是非常初級和幼稚的。割除的辦法不難做,簡便易行,但這隻是第一步。當好的語言習慣養成了之後,狀語之類形容詞到了非用不可的時候,那就可以一用—那就不同了,那就是金屬一般落地有聲了,是很有殺傷力的。個性化的寫作是自然而然的流露,是飽滿的表達。看起來語言的問題這麼簡單,其實倒也未必。做下去就會發現,這或許是以個人的單薄之軀跟整個的社會潮流對抗,是需要勇氣、耐心和頑強的。有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做下去卻需要很大的力量。這就像減肥,一個女孩立誌做一個“骨感美人”,要瘦削,這個願好發,卻必須長期地節製飲食,克服嘴饞,一年一年堅持下來,付出很大代價。語言表述也是如此,不要小看它,因為文明社會裏人是語言動物,語言搞壞了,整個社會風氣也就搞壞了,社會的腐敗就是從語言開始的,語言的賄賂也是最容易發生的。那些不停地說領導“重要、英明、偉大”的人,往往是最不可靠的人。一個村子裏歌頌村長,一個鄉裏歌頌鄉長,一層一層不負責任地使用語言去賄賂,會沒有代價?語言不用花錢買,語言賄賂就是最廉價的?錯了,語言賄賂的代價最大,因為作為個人再也不能誠實了,作為社會也就走向了互相欺騙,說大話說假話、用好話去互相對付,人和人之間再也沒有真感情,整個社會不就腐敗了?我們每個人都常常責怪社會腐敗,可是想過平常是怎麼說話的沒有?把語言幹淨下來,質樸下來,真實下來,這可能是最緊要去做的事情。從我做起,從個人做起,把語言問題解決了,那解決的將是人生的根本問題。上升到這個高度和必要去理解語言,就會發現語言是一場人生的戰役,我們非要打勝不可。如果打勝了這一場戰役,就會發現跟整個社會的潮流和習慣已經格格不入。我們會從語言開始挑剔整個社會,走向個人,走向自己,做任何事情就會變得更認真、更實在,有一是一,有二是二。

中國人講“差不多”

《古船》那裏麵寫了好多吃的東西,後來就寫得比較少了。一個寫作者要寫幾十年,寫到生活當中各類知識,不可能去一一實踐。寫吃的東西,這個階段要用,那就要研究它,充分地研究。比如說《你在高原》是四五百萬字的長篇,它寫了一個地質工作者。寫地質工作者的生活,那就必然要有一些地質方麵的學問,所以就要去學習。許多作家最初是學考古的、學醫的、學科學的,他們成了很好的作家。直接學中文的倒不一定,因為中文通過閱讀可以入門,一門自然科學要自學就困難了。地質學教科書啃下來,當然是速成,沒有實踐應用很快就會忘掉。植物學、土壤學、考古學、海洋動力學、葡萄釀造學、養蜂學,這些全要自修,那要花多少工夫。可以想見,如果是一個地質人寫這本書的話,會在專業方麵得心應手,而隻放手去學別的東西。這裏是說,寫到生活中的哪一個方麵,一定要舍得投入,這在行當裏有一句話,叫“做功課”。我們做功課的能力也許比較差,所以就出現了那麼多在專業方麵似乎懂但實際上並不懂、十分隔膜的一些作品。這也與我們的文化有關,中國人講“差不多”,不求真章,靠感覺去把握和判斷事物—這是高明和高超的方麵,有時靠直覺、靠感性的確能夠非常準確地抓住事物的本質,但有時候卻不如西方的邏輯思維。那邊是講解剖理性的,比如畫人體,他一定遵照骨骼肌肉解剖原理,一點點畫到外表。剛才說語言,說名詞和動詞是語言的骨骼—外表跟著骨骼走,肌肉覆在骨骼上,外邊再有脂肪和皮膚,人的大輪廓才出來。中國畫是瞥一眼人物,抓住最生動的部分畫個神似。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一種是寫意的、感性的,一種是理性的、解剖的。所以西方作家往往功課做得好,比如說寫到地質,他一定會把地質這門學問做得非常紮實;寫到造酒,一定會把葡萄酒的釀造搞得很透。比如說一個土耳其作家叫帕慕克,在中國出版了一本《我的名字叫紅》,裏麵研究了土耳其的宮廷細密畫,寫了細密畫家的一些奧秘。帕慕克自己不是這樣一個畫家,可他研究細密畫很用心,覺得就是這方麵的一個專家。他功課做得好,舍得花時間。中國人憑感覺憑聰明,所以功課心往往不如西方作家。另一個德國作家,外號叫“語言的魔術師”,就是寫《魔山》的托馬斯·曼。《魔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要了解歐洲文明,就看《魔山》。書中寫治療肺結核,寫瑞士山下的療養院。他對醫學,特別是胸科疾病鑽研得透徹,讀了小說就覺得作者是一個了不起的胸科專家。

時間之河要不停地衝刷

隨著寫作工具的方便,發表園地的增多,語言藝術受到了傷害。有人悲觀地說:“以後語言藝術就不存在了,網絡大量地覆蓋,寫作不難了,文學也變得容易了,普遍了,大家都可以做了。”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寫作,閱讀受到傷害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也會感到極大的不滿足,會對這種大量湧現的文字產生一種厭惡。於是一種反撥力就會出現,這當中會出現一些傑出者。從這個意義上講也不必悲觀,以後人們對語言藝術的要求會更強、更高,會走入這個趨向。這也是一般意義上的公民寫作和專業寫作的區別,它們二者會分得越來越細。所以有人說現在每年發表上萬部長篇,創作是多麼繁榮!這種說法是表麵化的理解,因為數量不說明什麼,勞動的含量不一樣,藝術的含量也不一樣。文明社會裏寫作和出版是公民的權利,憲法裏寫了的。一個基本權利的表達,完全不等同於文學藝術的收獲。這與語言藝術的追求還不是一個層麵。實際上無論有多少人寫作,在一個世紀裏麵都不會有成群結隊的傑出作家。曆史將層層淘汰,時間之河要不停地衝刷,事物的發展是有規律的。特殊的人、特殊的天才,時間隻饋贈給我們這麼多。盡可能地不要上網,少看一些流行讀物,要錘煉自己的語言,就去讀中外經典,它會調動、發掘、引誘人的創造能力。一定要克製自己,像戒煙一樣戒掉網上瀏覽的習慣。網絡是一個工具,要會用,要掌握它而不是被它所掌握。

(2012年3月26日,小標題為整理時所加)

傾聽和感動

不是專門的小說家

聽下來很感動,談的問題這麼深入,有高度有水準。有些問題過去曾經想過,但這裏談得更透,表述得更好。時間過得快,再有幾天這個周就過去了,收獲大,很充實。駐校得益最大的應該是我們,給予學校的可能不多。

不同的思維角度都給人啟發。那天的對話會,討論了專業寫作的利與弊。作家不一定給自己定位做一個專業的小說家。從專業小說家這個角度去要求,隻是強調某個側麵。我七十年代開始發表詩,那時隻想做一個詩人。當年《詩刊》是很小的開本,但影響大,因為刊物比較少,誰在上麵發表一組詩也就名滿天下了。記得當年能夠發表組詩的隻有一兩個人,他們讓人羨慕。《詩刊》曾經要發表我的一組詩—但後來說“形勢發展很快”,結果未能刊出。那以後寫散文多了,甚至還寫過劇本和報告文學,最後是小說。到現在為止除了長篇,大約寫了一百三十多個短篇,十幾部中篇。散文和詩一直沒有中斷,出了四本詩集,散文集更多些。前不久要編一個散文年編,這才發現寫了幾十年,不知不覺已經積累了四五百萬字。對語言有一種敬畏感,不敢粗造濫製。談到文學覺悟,一個小說家可以從專業小說家的角度去要求自己,肯定有個小說的世界。但他還有詩和散文、言說議論的理性世界。最終是生命的綜合—人的完成。寫作者對整個世界的情感,立場,需要用許多方式去完成表述,包括為人處世,一些社會性工作。從這個角度講,創作之外的其他生活就不是那麼簡單了,肯定會影響他的寫作品質。

文學專業在短時間內將人引入一個比較狹窄的世界,他對這個世界有感情,非常深入,因為一個認真的人總是非常專一—這裏能夠激發他,激活他。所以用專業小說家的標準來批評和分析,也是相同的道理。可以不將自己當成一個專門的小說家—也許如此才能寫出更好的小說。一個人把自己定義為專門的小說家、詩人或散文家,並不是太大的格局。

而我們這個時代恰恰相反,這是一個消費的、物質主義的時代,所以很能讚賞和推崇那些專門家,這個時代的分工很細。

它根本就不研究語言

人人都爭取當個好的專門家,社會較統一的看法是,那些專門家才好—把一個專業做好是令人尊敬的。但是還有更高的取向,舍棄了這個取向,就會過分沉醉和滿足於一門專業,並反過來影響這個專業的高度。比如艾略特,中國人都知道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大詩人,忽視了他是用各種方法表達生命的。他做了大量的財務報表,研究經濟問題,寫了很多藝術理論、戲劇和小說。他可以做一些浪漫主義者不屑於做也沒有能力和耐心做的那些枯燥工作。生命質量高,認真,特別較真,形式和內容統一。所以可以不做專門的小說家。這樣帶來了理解的困難,比如剛才講的“語言”—談語言是這個時期最困難的事情,但文學又離不開語言。一些文學研究恰恰有一多半要省略語言,直接進入觀念、社會、個人立場,這樣的研究與文學關係不大。一個評論者,能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憋住了,五年甚至十年隻談語言,隻談語言藝術,不涉及社會、觀念、立場、思想?當然這是不可能的,文學繞不開這些……

強調語言的幹練有力,把“狀語”部分全部割掉,是一個笨拙機械的方法。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這個時代的“狀語”部分太發達了,才要采用如此極端的方法訓練自己。寫的時候該怎樣怎樣,改的時候就把“狀語”統統割掉。這是很錯誤的一種語言教學法,也是被逼無奈。為什麼要這樣?為了強化訓練,為了以後下筆那一刻,能夠自覺地在心裏把它割掉。當完全形成個人的洗練風格之後,再出現“狀語”也就不管不顧了—那時候的“狀語”也就是非出現不可的了。

文學評論也是,因為與文學無關的東西太多了—不研究語言,不研究作品,全都是社會、觀念、思想、立場,是這些大言。如果五年十年不去碰這些東西,憋著,最後一旦形成了個人的習慣,那麼一接觸作品就會直取文學的本質—那時候再談社會和立場,就是文學的必要,詩學的必要。所以一開始要憋住。現在有誰敢做這種機械的工作?沒有。無論多麼不懂文學,多麼沒有內容,對作品的溫度沒有一點感覺,但是滿篇大詞是一樣不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