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在許多方麵有點像體育。體育是為了提高生命素質、強化生命活力,這是它的本質意義。體育活動隻能是、也必須是工作之餘,而不能是商業或專業的體育。體育一旦作為一種職業,也就慢慢地被異化了,背離了原本的精神及其意義。商業機製引入奧林匹克運動之前,那時候的體育活動更本質也更自然。可想而知,本來是鍛煉身體的事情,卻硬要一群孩子從十幾歲就苦練這門技能,而隻為了能在比賽中獲取名次。伴隨著商業包裝和媒體炒作,體育事業看起來更華麗更光彩也更有趣和更熱鬧,但實際上卻越來越背離了體育活動的原本意義。
文學作品應該是源於生命感受,源於心靈,如此才質樸感人。但是文學作為一門專業,它的發展又必然要走入極度的專業化。在世俗物欲熾盛的現代社會,必然要有很多的作家產生極大的功利心—他們的寫作常常是為了贏得更多的讀者,獲得更多的個人利益。這種功利心可能使我們的文學產生傑作,因為功利之下也可以出現好作品,但畢竟距離文學寫作的本質意義有了一段距離。極度職業化的寫作、極度專業化的寫作,這種狀態對一個寫作者是有腐蝕作用的。
通常那些業餘作者非常羨慕專業作者:他們可以有許多時間用來寫作,願意寫就寫,不願意寫就不寫。可是這些專業作家就像職業化的體育工作者一樣,稍不注意就會背離專業的品質和意義。有些作家甚至生活很規律,產量很高,質量也穩定,讓他人欽羨。但是我們可以追問一句:難道這樣的創作正常嗎?作家的寫作像上班一樣,每天按時坐在桌前寫,所謂的生命衝動和感動也如期而至—到了九點開始感動,到了十點停止感動,是這樣的一種工作方法,難道不令人生疑嗎?
更有甚者,有的專業作家生活時間安排條理到了極點,高度職業化,比如每到星期三去爬一次山,回來時路過自由市場再買一隻雞。大家從他手裏的雞就知道今天是星期三了。
寫作應該來自一個人不可遏止的敘述欲望,是非寫不可的那樣一種衝動,這樣留下的文字才是真正的文學。文學創作跟作哲學思考不一樣,德國哲學家康德生活就非常規律,他每天按時休息、按時讀書,有固定的散步時間,刻板之極。但他進行的是推理和思辨,而不是文學寫作。哲思的工作大概需要冷靜,需要規律,這是可以理解的。而文學靈感本身就來去無蹤,它不可能規律。從這個意義上講,職業作家每天都要拿出大量時間伏在案前,這是多麼不幸。
一個人成了職業作家,如果將大塊時間分配給其他的工作,隻保持業餘的創作狀態,這豈不是更好—但這種方式對職業作家的挑戰很大,事實上很少有人能夠做到。實在一點講,一個人隻有深入社會生活的深層,勤於實踐,才能讓個人的喜怒哀樂變得更真切更有力,其文字才能動人心弦。
網絡時代的大多數人都在業餘寫作,那麼傑作產生的幾率會更高嗎?應該如此。有人會說網上垃圾太多了,是的,這是因為沒有任何發表的門檻來限製,隨便進入的緣故。網上垃圾的減少隻能依靠全民素質的提高,而不能依靠法律—世界上還沒有一部法律適用於管理文學的品質。網絡上的混雜局麵往往讓中國的文學管理者憂慮,但在歐美發達國家卻並不一定如此。相對來說歐美國家的網絡上很少見到這麼多粗俗不堪,那是因為其國民文化素質總體上看比較高。
專業作家如果保持了業餘寫作的狀態,那就不是後退了一步,而是前進了一步。這會更加靠近古典和傳統的作家,抓住文學的本質,表達自己的靈魂。傑出的作家大多是這樣的狀態。如托爾斯泰從開始寫作以至走到很遠的最後,幾乎很少把文學當做專業來做。他創作的名著《戰爭與和平》《複活》等,並不是把文學作為一個職業來對待的,而是當成個人生命表達的必須的途徑。他做過教師,種過地,為孩子編過教材。當他認為有許多話要通過文學作品才能表達時,就伏案寫起來。他生命力極其旺盛,留下了大量的文字。他是個巨大的天才,燃燒得特別劇烈而漫長,光芒四射,讓人不敢直視。
沒有一個人說:托爾斯泰,你就寫少一點吧,如果少寫一點你會寫得更好。
不存在這樣的推理。也許正如魯迅所說:血管裏流出來的都是血,水管裏流出來的都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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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許可以說,托爾斯泰從事的正是真正意義上的“公民寫作”。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公民寫作可以抵達更高的文學高度,而一般的專業寫作卻很困難。我們可以從一般的意義上去讚揚專業寫作的水準,但回到人的意義,回到生命的意義,又會感到這種寫作狀態的局限和不足。
就此可以進一步理解某些作家的“閑散”:似乎不務正業,浪費的時間令人惋惜,如花大量時間去打獵釣魚、上戰場,還有的去民間做了許多義務工作。這麼成熟的作家為什麼不把更多的時間用來寫作,偏偏要這樣折騰自己,弄得遍體鱗傷?難道他們不知道時間對自己意味著什麼、有多麼寶貴嗎?
有人以為那可能是一種性格,是某種嗜好之類。但也有人認為這樣做更可能是在警惕專業性、職業性對自己的腐蝕,是為了時刻保持對生活的新鮮感和敏銳度、保持一種純潔性。如果稍微偏離了生命的自然衝動、真正的有感而發,他都覺得是不可原諒的。於是他才要做一般人都在從事的日常工作,平實而認真地投入現實生活,使自己的創作依附或從屬於必須的勞碌之中,等待並記錄所有的文學衝動。
一個人關在書齋裏寫作,固然可以保持較高的寫作量,但文字常常是疲遝無力的。專業創作者看到的太陽不可能每天都是新的,因為從窗上、從簾縫裏透入的陽光總是有限的。隻有到室外,到田野上,才能看到一地露珠被朝霞照亮的情致和盛況。
一般來說,專業寫作者一方麵想表達自己,一方麵又要迎合讀者。因為這是職業的特征:不得不更多地考慮作品的市場。而業餘寫作卻常常從愛好出發,從個人的興趣出發,讓紙上的傾訴變得自然而然,沒有那麼強的功利性。所以這種業餘性是真正可貴的。至於作家和讀者的關係,很多作者把服務於讀者視為一種義務和責任,甚至說讀者是“上帝”。這樣的話很容易讓我們想起“顧客是上帝”這種說法,那是因為商家急著將商品賣掉,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地、不負責任地向顧客獻媚。
讓作品變為商品,作者一開始就會懷上強烈的利益心。而傑出的作品往往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是心靈深處的淺吟低唱—這樣的文字才更真實,更具感動力,為別人所收藏和記憶。如果文字裏摻雜了太多的炫耀和賣弄,再華麗俊俏也留不下來,因為這種虛浮之美是不會持久的。人們需要看到一個生命最真實的痛與喊。所以寫作不必去討好讀者,而隻滿足個人的心靈所需即可。
說到寫作,有人甚至需要時常壓抑心頭的衝動,隻到了非寫不可的時候才回到自己的小小空間—所謂的創作就這樣開始了。有時候人的感情十分脆弱不安,在經過了一定的克製之後再去抒發,反而會變得深沉一些。心靈常常受一種神秘力量的驅使,而這種力量是難以把握的。
虛構作品不可能是一次平實的記錄,因為這畢竟還不是通訊報道。它往往要有長時間的牽掛和醞釀,並在這個過程中處理許多思想和藝術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就要暫時放一下,去做別的工作。而專業寫作者往往沒有什麼“別的工作”,於是就不得不牢牢盯住一張紙,這就造成了更大的思想障礙。
人對文字的靈敏度是不一樣的,這既是與生俱來的,又是生存狀態造成的。有人認為一個寫作者沒有一百萬字以上的紙上訓練,調度文字的能力是絕對不會好的。當然這是基本的訓練,也許不可偏廢。但是真正敏感和新鮮有力的文字就來自這種紙上訓練?並不一定。它的原因大概十分複雜,比如除了先天的差異,還要來自生存的強烈刺激,來自生活的摩擦,這一切會教給人更重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