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2 / 3)

二、我國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1行政幹預較多

作為集團企業的財務結算中心而言,它是企業內的一個直屬職能部門,雖然內在性質類似於商業銀行,但卻又不同於商業銀行。首先,從人員的隸屬性來講,財務結算中心內的工作人員屬企業職工,使用任免要受製於企業的領導。而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獨立於企業集團,不受企業的管轄。其次,在“放貸”環節中,銀行實行的是資產風險管理,本著保證資金安全的目的,對該行所發放貸款的審查極為嚴格:貸款單位的資產狀況,貸款用途、貸款收益回報及還貸的能力都是銀行要考慮的內容,並據以做出是否放貸、放貸的額度是多少。而集團企業內的財務結算中心的放貸卻由集團領導決定。對於申請貸款業務的各個子公司的資產狀況、還貸能力並不是作為了主要的判斷標準。反而是對於子公司上報的申貸請求,領導層常會受到“人情牌”的幹擾。麵對與自己親近的子公司領導,集團企業的領導層常常會政策上給予一定的傾斜,從而導致了經由財務結算中心放出的貸款常有有去無回的現象。

2.2利息拖欠嚴重

做生意就離不開資金的結算、調劑,因此說我們成立財務結算中心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實現集團企業內部的資金調劑但由於財務結算中心的放貸決定權歸於企業的領導層,極少考慮到申請借貸的子公司的資產狀況及貸款用途和效益回報,並且借貸的額度並不需要抵押,更沒有擔保。從而導致結算中心的資金會因向效益差、包袱重且資不抵債的子公司發放貸款,而最終,致使貸出的資金很難收回。另外為減輕借款單位負擔,緩解資金緊張局麵,有的集體企業的領導層常會將該子公司因借款而產生的利息給予免息或將所欠利息轉為新的貸款。從表麵上看,似乎解決了拖欠利息的問題,但實際卻是越積愈多為企業日後的發展埋下了隱患。

2.3內部資金分配不合理

伴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國的企業逐漸向龐大的集團形式發展。較以往的單個企業而言,集團企業內的車間、部門等原內部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逐步開始進行獨立核算,逐步形成了一個構建完整的的內部市場主體。在這一彼此間既有聯係又有競爭的環境下的企業集團內,由於種種原因使得對內部資金的分配還不盡合理,從而導致了未能形成一個公平、合理、有序的內部市場競爭環境。這將不利於集團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為此本著對資金進行合理配置的原則,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合理分配集團企業內的資金,使之真正能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一個有力的助力。眾所周知,合理的資金分配,不但不會使資金缺失或閑置,反而會積極的為企業創造各式的利潤。從而糾正以往由於資金鏈的缺失而導致的經濟利益的喪失。

三、完善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的對策

3.1製定嚴格的內部控製製度

財務結算中心的資金管理活動,體現出的不僅是其效益性,更是要體現出規範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實行結算中心與集團的財務部門分離,使其擺脫日常核算工作,全力做好其企業“內部銀行”的職能,並對結算中心實行獨立核算,單獨考核。在發揮其“內部銀行”職能的過程中,應加強管理控製,參照現在的商業企業,建立一套嚴格的管理機製,從源頭上加以控製。